谢泽宇(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杨冕(武汉大学)
《共享发展:中国实践的发展经济学意义》
《经济评论》,2026年第3期
发展经济学中关于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有一个为人们所熟知的假说,即随着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推进,收入差距会先扩大、后缩小,最终走向收敛,这就是库兹涅茨假说。这个假说暗示当一个国家跨过贫困陷阱、完成经济起飞后,增长本身就会慢慢修复分配失衡,实现共享发展似乎只是时间问题。
但现实并没有像预期的这样美好。许多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贫困和不平等并未随增长而自然消散,反而陷入收入差距扩大、社会分化和产业停滞相互交织的困境中。为什么库兹涅茨假说“下降段”难以自动到来?原因在于,收入差距不是增长完成之后才需要处理的结果变量,它会改变下一轮增长的条件:当财富和机会集中在少数群体手中时,大众消费市场会被压缩,产业升级缺少需求牵引,改革和结构转型也会面临更大阻力;当低收入家庭难以持续投入教育、健康和技能时,人力资本积累就会出现断层。由此,不平等可能从增长的伴随现象,转变为制约增长的机制。
这一问题在中等收入阶段尤为突出。低收入阶段的主要矛盾是普遍贫困和资本匮乏,快速增长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贫困;高收入阶段则具备较强财政能力,可以通过成熟的福利体系解决贫困问题。中等收入阶段却处在两者之间:增长已经制造出更复杂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分化,但财政能力、社会保障和人力资本体系尚未成熟,无法自动吸收这些分化所带来的风险。于是,一个根本的问题出现了:经济起飞以后,增长如何带来共享?共享又如何反过来支撑增长?
中国的共享发展经验,恰好为这个问题提供了实践观照。它并不是把共享理解为事后的补偿或简单的再分配,而是通过制度安排把更多人带入现代经济体系,使他们能够参与增长、分享增长,并由此拓展增长本身的基础。
首先是城乡关系的重塑。传统二元经济理论往往把乡村看作劳动力流向城市的被动空间,似乎只有农民进城,城乡差距才会缩小。中国的经验表明,乡村也可以成为产业发展的主体。2012年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下降,到2025年降至2.31。这个变化不仅来自劳动力流动,也来自县域特色产业、乡村旅游、休闲康养、文旅融合等新业态的发展。依托全国统一大市场和乡村自身的生态、文化资源,乡村不再只是农业生产空间,而逐步成为多元产业载体。
其次是减贫逻辑的转换。进入中等收入阶段后,剩余贫困人口往往更分散,致贫原因也更复杂,单靠增长的“涓滴效应”很难彻底解决问题。中国脱贫攻坚的关键,不是等待增长自然惠及贫困人口,而是通过精准识别、因地制宜和开发式扶贫,打通贫困人口进入现代经济体系的通道。贫困不再只被理解为收入不足,更被理解为能力、区位、信息和风险约束造成的参与受限。消除绝对贫困,由此成为扩大增长参与面的制度工程。
再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阶段适配。对中等收入国家而言,社会保障体系“不能不建”,因为没有基本安全网,低收入群体便难以消费、流动和投资自身。中国一方面在城镇化过程中保留了农村土地等过渡性保障,降低劳动力流动风险;另一方面推动社会保障从“以正规就业为基准”转向“以劳动者为基准”,把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逐步纳入覆盖范围。到2025年,中国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8.9%,显示出超越同等发展阶段的制度扩展能力。
最后是产业升级与就业吸纳的协同。产业升级过程往往伴随着显著的“创造性破坏”效应。具体而言,新兴技术在创造大量新就业岗位的同时,也会替代部分传统岗位,而传统岗位的劳动者适应新岗位需要时间。这种时间差容易引发结构性失业,从而对共享发展构成挑战。鉴于此,中国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着力压缩这一转型阵痛期。一方面,在大力发展新能源、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的同时,注重通过技术改造与数字化赋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此促进传统产业发展;另一方面,持续推进教育普及与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为劳动者跨部门流动和适应新技术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本支撑。上述举措不仅有效打破了技术变革带来的技能壁垒,更使得产业升级的红利不再局限于少数高技能群体,而是惠及更为广泛的劳动者。
综上所述,中国共享发展经验揭示了一个具有发展经济学意义的重要命题,即收入差距的收敛并非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的水到渠成。共享发展既不是对效率的妥协,更不是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后的事后补偿。相反,它本身就是中等收入阶段持续推进结构变迁的重要条件。中国实践清晰表明,中等收入经济体无需等待迈入高收入阶段再来解决分配问题。通过主动的制度创新,国家完全能够在发展进程中同步扩大机会、改善分配并增强人力资本。换言之,增长与共享绝非先后继起的顺序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成就的共生过程。这一实践弥合了传统发展经济学主要关注“如何起飞”的理论局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