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永卫(上海财经大学)、曹文成(中国人民大学)、王帅、夏阳(上海财经大学),《经济评论》 2026年第2期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形成了一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在此背景下,如何通过多种渠道缓解社保基金缺口、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成为新时期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和维持社会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任务。为缓解不断加大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国务院于2017年11月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首先以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轨时期因企业职工享受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为基本目标,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划转的国有股权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之后,各地区积极响应政策要求,稳步推进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
作为企业战略决策的重要一环,风险承担从总体上刻画了企业的管理者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对风险的偏好,其不仅是企业业绩增长的驱动力,也是一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石。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尤其需要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适度承担风险。因此,如何从制度设计的角度使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达到最优,成为近年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增强国有企业核心动能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实现多元化持股以建立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制度,依托强有力的监督制衡机制可在风险治理和风险优化层面发挥其对应的治理作用。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以下简称“国有资本划转”)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好养老金融大文章的系统性工程,其实质在于通过国有资本划转,推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等国有股权承接主体成为被划转企业新的国有股东,从而健全国有企业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那么,国有资本划转是否会对国有企业风险承担产生影响?厘清国有资本划转对国有企业风险承担的经济效应及作用机制,不仅有助于理解国有资本划转的市场效力,而且能够为正在深入推进的国有资本划转政策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
基于此,本文利用2012—2023年非金融类国有上市公司数据,从国有企业风险承担需要平衡着手,使用双重差分方法探讨了国有资本划转对国有企业风险承担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有资本划转具有风险抑制效应;相较于未被划转国有企业,被划转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平均降低约20.16%。异质性分析发现,国有资本划转的风险抑制效应在竞争性国有企业、总经理未持股以及地方财政压力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更为明显。机制检验表明,国有资本划转通过提高企业内部控制质量和降低管理层风险偏好发挥风险治理效应,并通过抑制企业过度资本投资和改善财务杠杆发挥风险优化效应。进一步研究表明,国有资本划转的风险抑制效应存在内部调整机制,表现为异常风险承担得到抑制和有助于风险承担价值提升的企业创新能力得到增强。
结合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政府有必要适当强化国有资本划转后各承接主体自身的治理功能,通过完善治理机制以建立相应的风险预防处理机制,从而使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达到最优。例如,可通过优化各承接主体的股权管理方式等建立合理制衡和运转协调的经营决策机制,并进一步加快企业内部投资决策委员会等的设立,以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夯实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解决国有企业最优风险承担问题的制度基础。第二,政府应在发挥社保基金等承接主体外部监督机制的基础上,探索构建与国有企业目标属性相一致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抑制“所有者缺位”与“内部人控制”等委托代理问题,从而为实现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达到最优提供制度保障。第三,本文研究表明,国有资本划转的实施可以实现从公司治理侧的风险抑制与财务约束侧的风险优化双向赋能,从而发挥风险抑制效应,这一结论说明企业应结合自身经营条件与所处环境等特征,更好发挥各承接主体的外部监督功能。此外,本文发现虽然国有资本划转政策降低了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但并未对国有企业价值具有提升效应的研发创新活动产生“挤出效应”。基于此,政府还应以国有资本划转为契机,加强对国有企业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