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建民、彭婕、胡梦佳(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评论》 2026年第2期
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战略背景下,资本跨地区流动直接影响要素资源配置与区域协调发展。地理距离与市场摩擦引致的交通和信息成本以及方言差异衍生的文化信任障碍均推高了企业异地投资的制度成本与空间摩擦,从而对资源跨区域优化配置形成制约。作为我国区域协同发展的典型实践,长三角一体化可通过市场规则统一、要素自由流动和政策机制互通等有效破除上述壁垒。自1997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以下简称“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立以来,该协调会已实现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安徽省全域的41个城市的全覆盖,为资本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自由流动奠定了制度基础。那么,长三角一体化能否有效拓展企业投资边界、激励资本跨地区流动?其传导机制是什么?面对省际边界与地理距离等固有约束,这种政策效力能否突破边界与距离效应限制?资本又能在多大的空间范围内自由流动?上述问题的解答,对当前政策实践与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长三角一体化对资本跨地区流动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破除市场壁垒与制度壁垒双重路径实现。在市场壁垒层面,长三角一体化通过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增强区域间经济联系,从而降低企业异地投资的运输、管理与信息成本,有效缓解本地投资过度问题。在制度壁垒层面,长三角一体化通过深化政策协同、统一监管规则、优化政务与金融服务,改善区域营商与信用环境,从而降低企业跨地区投资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市场主体间的信任与合作意愿。
据此,本文基于2007—2022年长三角地区870家上市公司的异地子公司分布数据,深入考察了长三角一体化与资本跨地区流动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长三角一体化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上市公司在扩容城市的异地投资比例,从而有效促进资本跨地区流动。机制分析表明,基于市场壁垒视角,长三角一体化通过强化区域间经济联系,降低了母公司交易成本并缓解不良投资问题,从而为资本跨地区流动提供根本动力;基于制度壁垒视角,长三角一体化通过优化目的地城市的营商与信用环境,增强了母公司跨区域合作意愿,从而为资本跨地区流动营造更加透明高效的制度环境。就资本“去向”而言,长三角一体化显著削弱了省际行政边界对资本跨地区流动的阻碍,推动资本在更大空间范围内自由流动。基于地理距离的检验发现,当母公司与目的地城市相距360公里以内时,长三角一体化政策效果更优,这充分凸显了当前联通一体化与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性。就资本“来源”而言,民营企业、高市场竞争企业以及低碳排放企业在一体化进程中表现出更强的政策受益效应,而其他类型企业则仍受制于边界效应与距离效应的约束。经济后果分析表明,长三角一体化所驱动的资本跨地区流动,一方面显著促进了母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与技术多元化进程,另一方面有效缩小了城市间的产业多样化差距。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分类施策推进一体化建设。现阶段我国应继续挖掘统一大市场政策并进行分类实施,创新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激发各区域间破除市场壁垒和制度壁垒的内生动力。针对不同行业特征实施差异化政策,营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要素无障碍流动,以准入标准一体化实现涉企审批流程标准化。第二,鼓励企业跨边界投资行为。地方政府应加快金融协同创新,完善交通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以此消除市场壁垒,为加强区域间的政策协调和市场合作提供有利支撑;企业应主动响应区域一体化政策,借助一体化趋势加强科技创新和数字应用,将一体化的体制机制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内部优势,从而实现降本增效,提升资本收益率。第三,构建资本跨地区流动的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应加强产业布局规划,引导资本流向比较优势地区,推动产业链合理分工;协同构建资本流动保障机制,实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善各地区交易平台与股权市场,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基础环境。
本文研究为深化区域一体化战略、破解资本跨地区流动中的市场与制度双重壁垒提供了实证支撑,对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优化资本要素空间配置格局具有启示意义。在实践层面,本文结论不仅为企业把握一体化机遇、优化跨区域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也深度契合国家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畅通国内经济循环等重大战略需求,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