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立成、张明媛(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评论》 2026年第1期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对激励地方经济持续增长与高质量发展的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地方第二产业的发展不仅关乎经济的增长,更深刻影响着地方财力的稳健性,尤其是“营改增”全面实施后,改变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结构。2016年,中央调整了增值税分成比例,并在维持总体比例稳定的前提下,允许省级政府自主调整辖区分成比例,这种政策变动为我们观察财政激励如何驱动地方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窗口。然而,这种财政分成的调整,究竟如何在实践中转化为地方政府推动产业发展的具体行动?其是否影响到实体经济的活力?这是本文需要进一步探究之处。
财政激励对产业的驱动需要通过具体的政策工具落地。本文研究发现,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以下两类手段以实现对第二产业的精准扶持:一是土地资源的结构化倾斜。不同用途的土地有着不同的财政回报,工业用地虽然在出让时的单价较低,但其背后承载的制造企业能带来持续且稳定的增值税。在增值税分成激励下,工业用地供给增加,以此吸引具备潜在高税收的企业入驻。二是生产性支出的显著扩张。地方政府通过增加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为代表的生产性财政支出,直接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物流压力。这种支出结构的优化,不仅降低了企业运营的成本,更通过基础设施的外部性效应,促进了产业链的集聚与税基的良性扩张。
政策的执行效果高度依赖于地区的初始经济条件与制度环境。本文的深入分析揭示了这种激励效应的异质性特征:一是财政依赖度。对于那些原本极度依赖营业税的城市而言,“营改增”带来的收入缺口更大,其转化为发展新税源的强大动力,使其在增值税激励下的反应更为敏感。二是转移支付。中央拨付的转移支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预算软约束的效果。在高转移支付地区,政府面临的财政紧迫感相对较低,激励传导容易被稀释;而在转移支付较少的地区,地方政府增值税比例提高引致的激励效应更强。三是市场化环境。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是政策落地的助推器。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政府的扶持信号能够更有效地转化为企业信心和投资意愿,形成“税基扩张-财政回馈”的正向闭环。
产业结构的调整最终必须落实到微观市场主体的活力上,本文通过匹配地级市工商注册企业数据,进一步研究证实:增值税分成比例提高引致的财政激励不仅促进了行业增加值的增长,还实实在在地吸引了新企业的涌入,并增强了存量企业的稳定性。特别是在第二产业领域,企业的进入和存续均有显著提升。这说明地方政府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和资源配置,实现了培育和稳固税基的政策目标。
基于上述发现,本文提出以下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一是理顺央地财政关系,提升地方政府稳定可持续的收入能力。应稳步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同时探索如房地产税等地方主体税种的培育,从源头上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使其能够更加从容地推动经济转型。
二是完善分享机制,精准引导产业升级。在现行的分成框架内,可以考虑引入产业导向因素。例如,对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高端制造、绿色产业等给予更高比例的地方留存,将政府的增收动机与产业升级、节能减排等目标深度绑定。
三是强化转移支付的导向功能。在分配转移支付时,应更多考虑地区的产业结构优化程度,对在服务业升级或新兴产业培育上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激励,避免地区因过度依赖传统第二产业而陷入同质化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