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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是否促进了突破性创新?
发布时间:2026-02-11 19:56:04

 

李长英、张帅(山东大学)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与创新模式选择》,《经济评论》 2025年第5

 

关键核心技术是影响中国国家安全、维系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因素。随着全球科技竞争日益加剧,关键核心技术已经成为大国博弈的核心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日益严密的技术封锁与遏制,技术“断供”已经成为制约中国企业发展的巨大障碍,在诸多前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上,中国与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在此背景下,中国迫切需要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的国产替代,以关键核心技术的突破保障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领域,占据产业链条的关键节点,其某项关键核心子技术的突破可能会带动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跳跃式发展,是助推中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破解“卡脖子”困境的重要力量。为夯实产业基础,破解“卡脖子”难题,中国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扶持和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即是中国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重点关注的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等方向均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然而,这项制度能否激励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尚未得到充分研究。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为加快推进和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中国在2019年认定公布了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后每年公布一批,有效期3年。目前,各级政府已经逐渐建立起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配有专项扶持政策,统筹运用财税、金融、技术、产业、人才、用地等政策工具持续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已有研究发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激励了企业创新,然而鲜有文献研究这种激励是针对渐进性创新还是突破性创新。在中国当前面临技术“断供”和“卡脖子”困境的背景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尤为重要。

我们选取20172022年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交错双重差分法,研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对企业渐进性创新和突破性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显著促进了企业渐进性创新,但对突破性创新却没有显著影响。知识积累越少,或者市场竞争越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越能激励企业突破性创新。渐进性创新并不是低质量的“策略性”创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虽只激励了企业渐进性创新,但仍存在显著的创新质量提升效应。由于政策有效期的限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对企业渐进性创新的激励效应只在短期有效,未能实现长期影响。

依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启示:

第一,坚持专精特新培育政策,完善政策设计与培育体系。一是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前提下,除了提高对企业的资金补贴额度,还需为企业提供真正切实有效的融资和知识交流与协作的渠道,降低企业突破性创新的顾虑和资金、技术等成本障碍,帮助企业形成稳定的创新收益预期。二是要建立长效的培育机制,形成长期的扶持和引导政策体系。政府可适当延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的有效期,建立动态优化的政策资助体系,帮助企业克服“短期激励陷阱”,同时防止部分企业为迎合政府考核,只选择短期可实现的渐进性创新,引导企业开展突破性创新。

第二,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实施对象内外部条件的异质性,以精准化的靶向支持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一是要改变“知识积累越强,企业的突破性创新能力也越强”的传统认知,政策支持力度要适当向知识积累较少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倾斜;二是要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高各地区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与执行协同性,形成无差别的、公平竞争的统一大市场,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一个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

第三,优化政策考核评价体系,提升政策效率。政府应组织学术界、企业和行业组织,构建科学评价突破性创新的考核体系,建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委员会,提高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考核的专业性和客观性,打造科学、公平、公正的考核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开展突破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