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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何以驱动企业创新:非对称驱动效应与机制解析
发布时间:2025-08-14 23:55:06

 

余倩(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詹新宇(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评论》,2025年第4

 

在当前中国经济转型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创新被视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随着人口红利逐步减弱、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峻,中国迫切需要依靠科技进步与制度创新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打破路径依赖,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根本转变。尤其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仅关系到经济效率,更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因此,加强原始创新、推动颠覆性创新的持续涌现,是实现科技强国和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核心任务。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浪潮中,如何以更高质量促进企业创新,特别是颠覆性创新,已成为具有重要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的关键议题。

本文基于自然语言处理技术与深度学习方法,系统考察了数字技术对企业创新的作用及其内在机制。基准回归结果显示,数字技术能够显著推动企业的颠覆性创新与渐进性创新,但二者之间的驱动效应表现出显著的非对称性:企业更倾向于将数字技术应用于渐进性创新。机制检验发现,数字技术引致的成本缩尺效应与人才赋能效应成为推动两类创新的重要路径;而客观因素制约和企业“短视”则是导致其偏向渐进性创新的关键因素。进一步分析表明,数字技术不仅提升了企业的创新数量,也有效提高了创新质量,且基础性数字技术的促进效应明显强于应用型数字技术。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三方面的政策建议:

第一,践行创新驱动战略需高度重视数字技术的关键支撑作用。数字技术是现代科技创新的重要推动力,在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国家竞争力方面具有深远影响。本文实证结果亦表明,数字技术是驱动企业创新的重要力量。当前尽管我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基础设施、服务能力等方面仍存在短板。例如,部分地区数字基础设施覆盖不足、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仍限制数字技术的深入应用。为此,应进一步健全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加大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构建有利于数字技术创新与企业利用的外部环境。建议政府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加大研发补贴等方式,建立风险共担与成本缓释机制,切实提升企业开展高质量创新的动力与能力。

第二,引导企业理性选择创新路径,促进不同类型创新的协同增效。创新路径的选择不仅影响企业技术演进的方向,也决定了其组织模式与市场表现。本文发现,受客观因素制约与企业“短视”的影响,企业更倾向将数字技术用于渐进性创新,即选择风险低、见效快、投入少的路径。然而,从长远来看,颠覆性创新虽起步艰难,但一旦成功更具变革性与竞争优势。因此,应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树立长期发展导向,减少短期考核对创新策略的影响。具体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提升企业管理层对颠覆性创新价值的认知,使其理解颠覆性创新对企业核心竞争力与长期利润的深远意义;二是通过股权激励、长期绩效奖励等方式,将企业关键决策者与企业长期利益绑定,激发其投入高风险创新的积极性。同时,政策层面也应破除客观环境的制约,为企业承担颠覆性创新风险提供保障,例如通过研发补贴、税收减免、融资扶持等政策手段,降低其创新成本。此外,应鼓励企业探索多元化创新路径,强化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机制,构建协同共生、互为补充的创新生态体系。

第三,优化创新环境,破解企业创新“瓶颈”,营造良性创新生态。目前我国企业在创新过程中普遍面临“成本高、人才缺”的双重制约。本文研究表明,数字技术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这两大瓶颈,但其作用的发挥仍依赖于制度环境与资源配置的系统优化。在创新成本方面,应进一步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如设立科技专项资金、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覆盖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以降低企业创新投入门槛;同时,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打通从研发到转化的关键环节,提升企业的预期收益。在创新人才方面,应推进教育体系改革,增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协同,构建“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机制;同时,强化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与职业培训,发挥数字技术在技能提升与课程智能化中的优势,确保培训内容与产业实践高度匹配。应当建立科学的薪酬与绩效评估体系,提升创新人才的薪酬水平与发展预期,政府亦可通过引才补贴、住房支持等措施,减轻企业引才成本;此外,还应建立开放包容的创新平台与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人才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与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