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家武、王 业(湖南师范大学)、李 汛(武汉大学)、熊瑞祥(湖南师范大学)
《最低工资制度与劳动力市场买方势力》,《经济评论》 2025年第1期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2022年3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破除妨碍各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滋生出的系列问题和矛盾,已经成为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这些畸形现象与劳资双方市场势力失衡,以及由此带来的劳动报酬与劳动贡献偏离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尤其在监管薄弱的环境中,一些企业凭借资本的天然优势在劳动力市场上积累了较强的买方势力,以此作为压低劳动者报酬、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不二法宝。
围绕这些问题,国家出台了系列法规和政策,试图从源头上防止或者缓解初次分配中的劳资利益失衡格局,其中,最低工资制度通过直接增加中低收入群体劳动报酬,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亦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必不可少的政策。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确立了最低工资制度的法律地位。然而,由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以及执行力度弱等原因,这一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收入差距问题日益严峻,最低工资制度作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保障中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合理报酬的重要手段再次引发关注。在此背景下,《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正式施行,它通过法规形式确保最低工资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得以执行。
本文基于买方垄断视角,估测企业在劳动力市场的买方势力,并采用双重差分法评估最低工资制度对买方势力的因果效应及影响机制。研究发现,中国工业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拥有较强的买方势力,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技术密集型企业的买方势力最弱,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企业的买方势力较强。最低工资制度显著削弱了企业的买方势力,尤其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低技能企业、小型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买方势力抑制效应较大。机制分析表明,最低工资制度主要通过工资上涨的直接效应和劳动力需求收缩的间接效应削弱了企业的买方势力。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最低工资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化企业告知义务,确保劳动者对最低工资相关法律制度的知情权。严格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最低工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劳动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披露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细化制度内容,探索针对不同行业、职业等实行差别化最低工资标准。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企业、劳动者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法律意识,严厉打击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福利行为,严格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要着力提升劳动者的工资议价能力,加强技能培训与在职教育,通过对技能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升增加劳动者就业的灵活性。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市场广泛认可的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和输送具有工匠精神的专业技能人才。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完善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增强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信息沟通和匹配效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国家财政作用,增加民生支出,加大对低收入劳动者的保障力度。增加医疗救助金和社会失业救济金,降低劳动者面临的失业威胁和失业成本,让劳动者在与企业进行工资议价时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三是要大力规范企业雇佣行为,坚决摒弃“996”“007”等过度“内卷”的加班文化,引导和规范企业树立以人为本的正确雇佣观,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休息、休假、生育等权利。大力推动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禁止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实施性别、年龄、出身、地域等各种形式的就业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