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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电子商务建设能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发布时间:2023-10-25 11:21:56

 

卢盛峰(武汉大学)、洪靖婷(浙江大学)

《乡村电子商务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来自中国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的证据》,《经济评论》2023年第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经济上取得的成绩更是举世瞩目,但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愈发突出,并已经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制约因素。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发展不平衡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各种公共政策推动中国区域协调发展。在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针对数字技术能否赋能区域协调发展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更深入厘清数字技术影响区域协调发展的内在机理,而且丰富了中国乡村振兴的政策实践的现实意义。

电子商务等形式的数字技术应用如何影响乡村振兴已经成为当前学者们关注的话题。现有研究主要探讨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经济增长效应及对居民收入、消费和个人创业的促进作用,而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在促进中国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尚不清晰。从理论上来说,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技术的影响效应是不确定的;一方面,电子商务建设便利了沟通和联系,并通过降低信息成本优化区域内部资源配置,最终促进区域整体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数字技术应用鸿沟的存在,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在电子商务使用能力上具有异质性,可能使得初始经济基础更好的地区从电子商务发展中更多受益,最终会加剧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因此,乡村电子商务建设究竟会如何影响和作用于区域协调发展依然有待进一步实证研究。

为验证乡村电子商务建设作用于区域协调发展的方向和相关机制,本文基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构建渐进倍差法模型,实证检验了乡村电子商务建设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由于试点县域自身数字化基础存在先天弱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进一步加剧了县域内经济发展不平衡程度,且在更换异质性稳健估计量、安慰剂检验、排除其他同时期干扰政策影响等一系列稳健性测试后,该结论依然成立。进一步影响机制检验发现,由于乡村内部数字使用能力鸿沟存在,自身经济基础更好的地区从政策中受益更多,具体体现在:试点政策导致新创企业更多落地中心城带、差异化提振城乡收入和社会消费,最终加剧县域内发展不平衡。此外,淘宝村建设计划有利于提高乡村居民从电子商务中获利的能力,从而减少非均衡发展效应。

本文贡献主要体现在:第一,从区域协调发展这一新视角切入,系统评估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政策的经济影响及其传导机制。现有研究多关注数字乡村建设或电子商务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城乡差距及农业生产率的影响,而本文聚焦于地区内部经济协调发展状况,对激发乡村经济活力、推动共同富裕的政策实践具有借鉴意义。第二,本文基于城市内部夜间灯光影像信息在更细化的县域层面测度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突破了传统经济指标的空间局限性,从而拓宽了区域经济度量的广度和精度。以往有关区域协调发展文献受限于统计数据,更多使用省级或地级市面板数据分析,较少文献能够超越空间尺度在更微观层面度量和分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研究。第三,本研究在已有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的政策收益评估视角基础上,补充了一项潜在政策成本视角的新证据,即:可能诱发区域发展不平衡加剧。此外,我们还针对如何进一步提高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以降低和防范这类潜在政策成本给出了相应的政策性建议。

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启示:首先,大力推广电子商务行业技能培训、消除电商技术壁垒,在为乡村电商发展创造经济环境的同时让区域内部全体居民都有能力充分享受电商经济带来的红利。其次,额外给予农村企业相应技术和资金支持,全面落实落细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等惠企政策,通过吸引更多企业落地偏远地区发挥中小企业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带动作用,实现政企合力促进区域共享发展。第三,通过出台帮扶支持政策进一步吸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和大学生回流,积极采取人才补助政策广泛吸纳电子商务人才、发挥能人带动效应,从而为乡村电商经济普及提供人力支持。第四,加大对阿里巴巴、拼多多等龙头电商企业下沉农村的政策优惠,在普及电商服务流程的同时培养农村居民的网购意愿,通过提高县域乡村电商渗透率提升乡村数字生活化程度。最后,鉴于数字化基础较弱地区在电商发展中的后进位置,政府应充分发挥经济较发达地区在电商经济中的先导作用,积极带动后发地区发展在弥补经济较落后地区电子商务发展短板的同时,共享经济较发达地区获得的电商溢出效应,推进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