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光杰 崔慧敏(山东大学)、付伟豪(中国人民大学),《经济评论》2022年第5期
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一远景目标后,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再次强调“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但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旧突出,区域间、城市间、城乡间发展差距仍然存在。如何使核心城市的技术与生产力优势辐射中小城市,实现“溢出”而非“虹吸”效应,在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下显得尤为关键。
劳动力作为生产过程的主导要素,其跨区域流动会通过人力资本溢出带动技术扩散,促使不同区域向平衡增长路径收敛。但对大多数年轻人而言,究竟是进入大城市工作还是直接进入中小城市,抑或在城市间流动,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以下问题的判断:在大城市是否可以学到更多知识和经验?在回到中小城市后劳动者在大城市学到的知识和经验是否依旧有价值?在劳动者回流后,大城市工作经验在收入上表现为折损、不变化还是能帮助其更好的发展?
科学评估劳动力迁移后的收益变化能够为劳动者迁移决策提供参考。另外,劳动力在城市间流动会改变城市要素禀赋结构,进而影响产业与技术发展,由此针对劳动者流动决策尤其是回流问题的研究对推动中小城市高质量发展,进而助力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鉴于以上考虑,我们使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2012年、2014年、2016年、2018年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基于劳动者工作后的迁移经历区分其工作经验的获得地与使用地,实证研究劳动者大城市工作经验的工资溢价及迁移后的工资回报变化。
研究发现,控制大城市静态溢价后,劳动者在大型城市积累的工作经验可以使其获得相对工资溢价,在回流至中小城市后依然可以带来较高的工资回报。进一步研究发现,自雇、雇主型劳动者和低年龄劳动者在大城市能够获得更高的工资溢价,雇员型劳动者和高年龄劳动者可享受明显的回流溢价。作用机制方面,大城市的工作经验溢价主要源于技能提升效应,而回流后的工资溢价更多受到大城市更高工作经验回报所引致的工资锚定效应的影响,城市行业结构和基础设施发展均会影响回流溢价的大小。
研究具有以下启示:第一,对个体劳动者而言,在大城市工作时应当充分利用优良知识环境提升自我,在人力资本积累至一定程度后,可以尝试回到中小城市,利用人力资本优势获得职业发展,享受更高的收入溢价。第二,对大城市而言,应当为知识、技术、先进经验的交流传播创造环境,在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便于劳动者加速自身人力资本累积。对中小城市而言,应支持建设可供劳动者发挥优势技能的平台,完善发展先进技术的产业配套政策,细化创业就业支持政策,积极吸引劳动者回流就业创业,凭借人力资本溢出效应带动当地产业与技术发展。第三,应当积极引导劳动者在不同发展水平的城市间有序双向流动,以人才流动带动技术扩散,缩小地区生产率差异,形成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助力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