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吉鹏 衣长军(华侨大学),《经济评论》2020年第6期
对外直接投资是企业重要决策之一。从直觉上看,与非国有企业相比,拥有资源和政策优势的国有企业应该具有更高的对外直接投资倾向。然而,从已有研究结论看,无论是针对一些发达国家企业还是包括中国在内新兴市场国家企业为对象的研究,目前学者都并未就企业国有属性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达成共识。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国有企业相对于非国有企业在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方面的优势与劣势来进行研究,对于两类企业更深层次的决策逻辑差异给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行为带来的影响未能给予足够的关注。按照新近的制度逻辑的观点,与以经济逻辑为主要决策逻辑的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是一个需兼顾经济逻辑和非经济逻辑的混合组织,其战略决策需要平衡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制度逻辑为组织的场域内“主导的信念和相关的实践”,“不同的制度逻辑会导致不同的决策”。制度逻辑影响了不同产权性质企业“走出去”的意愿和能力。
国有企业携带的行政逻辑和企业天然的经济逻辑构成了国有企业的双重制度逻辑。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在特定决策上行政逻辑仍有一定影响,但总体上经济逻辑已经发挥着主导作用。制度逻辑约束了组织的目标和所采取的实现手段。受行政逻辑的影响,国有企业会把社会目标嵌入其经营决策中,以获取合法性。当国有企业需要满足社会目标时,势必会减少其在满足企业目标上的投入。当国有企业决策者需要把注意力配置到与社会目标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上时,势必会减少其在满足企业目标上的管理资源投入。在行政逻辑影响下,国有企业本质上蕴含着较低的通过公司创业和战略变革来实现经济目标的倾向。对外直接投资本质上是一种国际创业行为和战略变革行动,国有企业对非经济目标的追求会降低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来实现经济目标的可能性。双重制度逻辑决定了国有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的政策性负担和社会目标,相应地,政府会给予国有企业政策倾斜和政策支持。在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更依赖来自制度倾斜的竞争优势,而这一优势更适应转型时期特定的制度环境,具有较强的制度嵌入性和更弱的跨国界可转移性,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也会产生抑制作用。
利用上市公司数据的检验结果表明,在双重制度逻辑影响下,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有更低的对外直接投资倾向,而国有企业改制显著加强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倾向。企业战略导向明确了企业目标,是企业各项决策的基础。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表明,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国有企业的战略更保守,进而有更低的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国有企业改制提升了企业战略激进度,进而加强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倾向。国家所有权是企业行政逻辑的重要来源,但行政逻辑在企业决策中的影响力受到高管对行政逻辑或经济逻辑支持程度的制约。进一步研究表明,具有政治背景的高管比例越高,国有产权性质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倾向之间的负向关系越强;高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越高,国有产权性质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倾向之间的负向关系越弱。
研究结论具有以下政策启示:(1)坚持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加大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力度。对于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通过推进总体性产权改革来强化其经济逻辑,激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2)高管股权激励有利于强化国有企业经济逻辑,提升国有企业战略创业和战略变革倾向,进而提升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意愿。(3)为不同产权性质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让不同的竞争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更多基于市场能力和市场战略来获取竞争优势,有利于国有企业“走出去”,提升其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