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佳琳 秦凤鸣(山东大学),《经济评论》2020年第1期
目前,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为更好地发挥利率价格杠杆作用、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实现经济高质量增长,有必要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有序推动货币政策调控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在利率市场化环境和价格型为主的货币政策框架下,利率渠道在货币政策传导中的重要性相对上升。因此,结合新的背景重新考察中国货币政策传导的利率渠道,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简单而言,货币政策传导的利率渠道可以概括为:货币政策→利率(资金成本)→企业投资、居民消费(总需求)→总产出。其中,一个值得关注的现实问题是,货币政策能直接影响的利率通常并非企业和居民所直接面临的利率。例如,在主流货币政策框架中,货币政策调整通常会最先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而企业和居民直接面对的则是银行贷款利率或其他市场利率。因此,各界观点普遍认为,中国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转变所面临的首要挑战不是利率变动能否有效影响实体经济的问题,而是“货币政策操作能否通过引导银行间市场利率有效影响其他金融市场利率特别是银行贷款利率”的问题。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中介的金融机构是关键一环,其定价行为特征是决定利率传导有效性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我们考虑了以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活动为切入点,对银行间市场利率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传导过程进行剖析,并由此对利率传导效率与银行业竞争和市场化利率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理论上,厂商的定价行为会因行业的市场结构而异。商业银行作为一种特殊厂商,其利率定价活动会受到银行业竞争状况的影响,从而银行间市场利率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也很可能会与银行业竞争程度密切相关。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会直接影响其在利率定价活动中的行为特征,从而也有可能影响银行间市场利率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
经验证据方面,我们利用2011年1月至2016年12月中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贷款利率指数反映地区贷款利率水平,对利率传导效率与银行业竞争和市场化利率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银行间市场利率向银行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会受银行业竞争程度和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市场化程度的影响。银行业竞争越激烈,商业银行利率定价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越高,利率传导效率也越高,当银行间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时,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会更充分。并且,有关结论在替换核心变量代理指标、调整估计设定以及处理潜在的内生性问题后依然稳健。
通过以上结论可以得到如下启示:一是在新的货币政策框架下,如果要提高利率传导效率、降低利率传导区域非对称性,可以考虑从适度增加银行业竞争、合理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地区布局入手。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与开放;另一方面,还要考虑为营造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二是要继续以“形得成,调得了”为核心,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价格杠杆作用,实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经济高质量增长。逐步简并、适时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大力培育和完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督促和引导银行机构不断增强自主定价能力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