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浩 祝志勇(西南大学)、李 珂(西安交通大学),《经济评论》2019年第6期
2018年12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随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化,我国政府财政科技投入也在迅速增加。2018年我国国家财政科技支出达到8326.65亿元,占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3.77%。在此基础上,2019年我国在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跃升至第14位。可见,政府财政科技支出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创新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因此,如何提升这一巨额财政投入的创新绩效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
当前,关于政府创新投入绩效的大量经验研究并未取得一致性结论。一方面,政府创新投入通过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等途径促进了技术创新;另一方面,政府补贴反向激发了企业“寻扶持”的策略性创新行为,并导致了一定的政策失灵。研究结论的不一致亟需理论的新突破。近年来,从社会互动视角探讨行为人的决策过程及其影响已经成为新的研究趋势。该理论认为市场主体倾向于相互模仿彼此的决策行为以规避风险、创造价值,但同群模仿行为也对市场主体的“坏”决策起到了放大作用。
有鉴于此,我们从社会互动视角切人,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了营商环境、地方政府同群偏向性与技术创新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地方政府为了在“标尺竞争”中脱颖而出,同时规避投入风险,对技术创新领域的财政投入出现了“你追我赶”的同群偏向性;短时间内大量的财政投入虽然对技术创新产生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但“为竞争而创新”的财政投入导致了大量的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营商环境优化能够通过压缩审批链条、提升法治强度等方式提高地方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实现经济利益诉求的机会成本,从而塑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减少同群偏向下地方政府盲目投资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效率损失。
因此,为了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绩效,我们认为一方面应构建创新导向的经济发展绩效考评体系,避免地方政府同群偏向的盲目、低效创新投入行为。地方政府财政创新投入偏离自身禀赋优势的非理性行为,与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以经济数量增长为导向的发展绩效考评体系有很大关系。因此,地方政府晋升的考核新“标尺”应增加创新投入规模和比例、创新投人产出绩效等指标,使地区经济的长期高质量发展目标与地方政府的考核和激励更为一致。另一方面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央政府应深化“放管服”改革,压减开办企业和获得电力许可等事项的审批步骤,缩短审批流程以抑制地方政府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经济利益诉求,降低企业竞争地方政府财政创新投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应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程序,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通过构建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来公平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个人和投资者的知识产权,引导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政府创新资源,提高政府创新补贴绩效,推动本地经济的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