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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税还是捐赠?——环境政策效益评估中的支付工具选择
发布时间:2019-07-19 10:34:28

 全世文(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评论》2019年第4

 

环境污染对公共健康的负外部性是政府对生态环境进行政策干预的理论依据。就某项特定的环境治理政策或治理项目而言,判断其可行性需要依赖成本效益分析,效益(环境改善增加的福利)可以补偿成本(经济效率下降损失的福利)是环境政策得以实施的一个必要条件。由于缺乏可供观测的市场数据,因此,陈述偏好方法被广泛用于评估环境价值和环境政策的效益。在效益评估的过程中,选择合适的支付工具是实验设计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它不仅涉及评估方法的效度,通常还在项目筹资方面具有直接的政策含义。

以策略性行为作为纽带,笔者首先构建了一个用于解释强制型(缴税)和自愿型(捐赠)支付工具存在差异的理论模型。缺乏结果性承诺的实验设计将会诱发策略性行为,影响价值评估结果;而且,缺乏支付承诺和缺乏政策承诺诱发的策略性行为则完全相反。缴税和捐赠两类支付方式,及其背后的政策实施主体,自身附带的结果性内涵存在差异,而且,民众对其信任度也有所不同,对环境治理责任存在认知差异的民众在两种支付方式下的反应也会有所不同。上述原因都会导致在两种支付工具下,策略性行为被诱发的概率存在差异,从而导致价值评估结果存在差异。

为了验证上述理论解释是否成立,笔者进而以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政策为研究对象,采用选择试验方法开展价值评估,并重点设计了六个随机的实验组。不同实验组采用不同的支付工具进行实验设计,或者进行不同信息干预。正式实验在201610月开展。技术路线如下:第一步,在每个实验组中采用随机参数Logit模型估计政策效果(雾霾改善和沙尘改善)的边际价值;第二步,通过贝叶斯法则估计每个被试者的边际支付意愿,并构建OLS模型验证支付工具效应,验证干预信息对支付工具效应的影响;第三步,通过限制参数的Bootstrapping方法模拟各组的边际价值分布,并采用组间均值检验和非参数检验方法验证分布是否存在差异。

通过对比,我们证实了支付工具效应的稳健存在。在缺乏支付结果性承诺的设计中,采用缴税支付工具较捐赠支付工具评估的环境政策效益更低;提供支付结果性承诺可以缓解这一差异,但并未消除这一差异。在缺乏政策结果性承诺的设计中,采用缴税支付工具较捐赠支付工具评估的环境政策效益更高;而提供政策结果性承诺也可以缓解这一差异,但同样无法消除这一差异。民众对支付工具背后的政策实施主体的信任显著地影响评估结果,样本中更多的被试者对政府的信任度强于对环境公益组织的信任度,所以,采用缴税捐赠支付工具评估的效益更高。对于不认同环境治理责任的群体,采用缴税支付工具较捐赠支付工具评估的效益更低;而对于认同治理责任的群体,采用两种支付工具评估的环境政策效益差距会减小。

研究者和环境政策的制定者在开展政策效益评估时需要谨慎地选择支付工具。因为缴税捐赠具有更强的强制支付内涵和政策影响力,所以,我们建议在没有明确的政策实施主体指向时,环境政策的效益评估应首先考虑使用以缴税为代表的强制型支付工具,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采用非强制支付的实验设计也不至于引起严重的偏差。而当待评估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为非政府机构时,采用以捐赠为代表的自愿型支付工具同样可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必须要采用强制支付的实验设计,并通过信息干预,强调实验结果对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否则,评估结果可能会严重有偏。

无论采用何种支付工具,研究者都需要谨慎地考察效益评估结果对样本的敏感性,尤其是,当民众对支付工具及其背后的政策实施主体存在较大的认知差异时,这种敏感性会很强,而且,采用强制型支付工具评估的效益对样本的敏感性更强。建议在开展环境政策效益评估之前,首先向民众披露政策实施主体、实施效果、政策意义等方面的信息,从而减小民众的认知差异。另一方面,因为环境政策的效益在理论上来自于民众的最大支付意愿,所以,提高民众对环境政策实施主体的信任度以及强化民众的责任意识同样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