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文简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何缓解企业规模分布扭曲?
发布时间:2019-07-19 10:32:00

 张天华 陈博潮 刘宜坤(华南师范大学),《经济评论》2019年第4

 

企业规模分布是诊断经济发展健康程度的重要征象,分布异常往往预示着经济存在扭曲。自齐夫定律提出以来,企业规模的最优分布形式一直是学界关注的重点 ,齐夫定律最终凭借其对现实的高拟合度和解释力在众多定律中脱颖而出。符合齐夫分布的企业规模分布往往意味着要素资源在企业间的最优配置、城市功能布局的合理稳定。中国改革开放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无扭曲市场环境,但由于计划经济思维的惯性,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等主体仍然为大企业提供倾斜性政策。这种政策倾向会导致大企业膨胀、中小企业受限,企业规模分布失调,市场经济结构扭曲。为缓解中国经济扭曲,政府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我们试图通过企业规模分布相对均衡分布的偏离表征经济发展的健康程度,检验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效果及作用机制。

中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显著成效吸引大批学者关注,但鲜有文献注意到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对其直接服务对象——不同规模企业的差异化影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受益程度可能不尽相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不同规模企业影响存在异质性,将引起企业规模分布的变化。企业规模分布是衡量企业异质性背景下企业发展状况的关键指标,同时也是连接微观经济主体运行和宏观经济绩效的重要桥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市场环境优劣。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否实现其改善经济扭曲、优化市场环境的目标,可以通过不同规模企业的市场分布表现出来。我们通过探究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对企业规模分布的影响,为分析中国企业规模分布扭曲的原因和识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提供全新视角。

基于2001年前后的行政审批中心大范围设立作为自然实验,我们系统考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企业规模分布的影响。研究发现:(1)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显著提升企业规模分布的帕累托指数,在中国企业规模分布帕累托指数普遍偏低的情况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实具有缓解企业规模分布扭曲的作用。(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企业规模分布效应在不同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东、西部地区设立的行政审批中心能够优化企业规模分布,但是中部地区的优化效应不明显。(3)从影响机制看,一方面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通过多部门联合办公,缩短开办企业所需要的时间及人力成本,提高审批流程的透明度并有效改善营商环境,便于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缓解中间迷失问题,矫正企业规模分布扭曲;另一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降低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使企业有条件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研发或规模生产中,有利其自身良性发展。而相比规模较大的企业,中小企业获得的降成本红利更为明显。由此可见,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通过差异化的降成本效应,着重提高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改善企业规模分布。(4)行政审批中心的设立改善企业生产率的规模分布,降低企业规模分布与企业生产率分布之间的差异,表明设立行政审批中心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针对以上结论,我们提出几点政策建议:首先,地方政府设立行政审批中心的经济环境质量优化效果已得到确认。因此,各审批部门厘清职责,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中心运作结构、提升行政审批中心运作效率成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方向。其次,中部城市应当调整行政审批中心的服务对象,重点关注中小企业在审批流程中遇到的阻碍,通过对比分析自身与东西部地区行政审批中心的功能差异,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中心对中小企业的帮扶作用,充分发挥出行政审批中心对企业规模分布扭曲的缓解作用。再次,地方政府还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审批,促进中小企业进入市场,合理构建以大中小企业合理分布为特征的多层次市场竞争环境;类比行政审批中心的差异化降成本效果,地方政府制定新的行政改革方案时,可以在实施以扶持中小企业为导向的新视角下做出有益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