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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碳交易政策实现环境红利了吗?
发布时间:2018-11-14 09:12:12

 黄向岚 张训常 刘晔(厦门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6

 

为了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倡导低碳经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其实,早在201110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印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正式批准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这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工作,排污权交易机制在我国正式运用于对碳排放的控制上。虽然,从理论上讲,引入市场手段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的有效方法,但现实中我国开展的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是否能够实现减排?这是一个值得进行实证检验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问题。

然而,我们通过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目前大部分研究主要是通过建立理论模型来模拟我国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时的减排效应,这方面的实证研究相对缺乏。由于采用理论模型进行模拟检验的方法不仅受前提假设的影响较大,而且参数的选择也会影响模拟的具体结果。不仅如此,中国市场环境和制度条件的特殊性,使得采用模拟方法并不能完全反映出中国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真实效应。因此,为了科学评估我国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际减排效应,检验该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发挥它的作用,实现环境红利,并进一步深入探究其减排路径,我们以中国201110月以来实施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为准自然实验,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对此进行了研究。

基于我国30个省份(不包括西藏)2007-2015年的面板数据,实证分析得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对于降低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具有显著作用。具体而言,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使试点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下降了0.564亿吨,相比全国平均值而言,下降幅度为25.60%左右。即使再进行反事实检验,排除十二五规划的影响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依然证实,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够实现环境红利。我们进一步利用中介效应分析方法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的减排途径进行了检验,根据实证结果发现,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政策不仅降低了试点地区的能源消费总量,并降低了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在当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引入影响了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决策,倒逼企业通过减少能源消费总量,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来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

上述研究结果带来的政策启示为:与以往行政命令式的减排手段相比,市场主导型的减排政策应当在我国未来的环境政策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就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控制方面,为了实现在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0%~65%的减排目标,以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国需要加大力度推进诸如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以及碳税等市场型环境政策的出台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