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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OFDI的制度效应存在吗?
发布时间:2018-11-14 09:11:16

 潘春阳(华东理工大学)、廖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6

 

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简称OFDI)是中国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与东道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重要推动力。2016年和2017年,中国的OFDI分别达到1961.51201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二、三位。同时,中国的OFDI已经超过了实际利用外资的规模,即中国已经成为一个资本净输出的国家,可见中国的开放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长期以来,跨国公司及其对外直接投资给发展中国家带去了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也被视为是制度扩散(diffusion)的一种机制。学者往往强调,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进入发展中国家之后,不但可以通过促进市场竞争来压缩当地政府的寻租空间,而且还可以通过传递先进的制度信息来帮助东道国改善政府行为和制度质量,甚至一些跨国公司还存在游说东道国政府进行制度改革的动机。然而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来自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并非天使,据报道,德国戴姆勒、美国沃尔玛和英国葛兰素史克等国际商业巨头都存在贿赂发展中国家地方政府以谋求市场地位的行为,这些不法行为不同程度地损害了东道国的制度质量。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学者对来自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抱有悲观甚至敌视的态度。他们认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往往倾向于投资自然资源相对丰裕的国家,从而导致东道国一味依赖外部需求从而忽视了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建设。那么,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规模的不断扩大,中国的OFDI是否损害了东道国的制度质量?这显然是一个亟待回答的重要问题。

为了澄清上述疑虑,我们采用了2003-2016164个国家的面板数据,致力于探索中国OFDI的制度效应。首先,我们以样本初始年份中国的制度质量为标杆将东道国分为较高制度质量较低制度质量两类,以分别考察中国OFDI对这两类国家的不同影响,并采用经典的固定效应模型以克服各国语言文化、殖民经历等异质性。研究发现,中国的OFDI显著改善了较低制度质量国家的制度质量,但对较高制度质量国家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其次,由于东道国制度质量与中国的OFDI可能存在互为因果等内生性问题,因而我们构造了如下工具变量,即中国国内工资指数与东道国和中国的地理距离之比,分子和分母与内生变量OFDI分别呈正、负相关,且都具有一定的外生性。基于这一工具变量估计表明,上述发现是稳健的。最后,我们进一步探索了中国OFDI对东道国制度质量各维度的影响,发现中国的OFDI显著改善了较低制度质量国家的腐败控制监管质量法治水平。可以说,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日益成为改善广大发展中国家、欠发达国家制度环境、实现共同繁荣的一种重要机制。

上述发现对于设计和完善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相关政策具有启发意义:首先,应不断完善针对企业境外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实现境外投资全程监管,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坚决打击境外商业贿赂行为,牢固树立中国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第二,应秉承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中国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及企业的交流合作、互学互鉴,为东道国政府改善企业经营、行业监管等制度环境提供善意指导和有益帮助。第三,要持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各领域的制度质量,努力将中国OFDI的制度效应惠及更多更广的国家,为实现与东道国共同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