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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使用与家庭创业选择——来自CFPS数据的验证
发布时间:2018-09-14 10:25:00

  

周广肃(中国人民大学)、樊纲(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北京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5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双创战略逐渐成为突破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瓶颈的重要发展战略,而互联网+”则成为双创战略的重要推手,因此创新创业成为互联网推动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途径。互联网+”主要借助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将一系列的传统产业与互联网产业相结合,从而构造出创新创业的新生态,并最终推动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因此,关于互联网与创业行为的研究,对于国家经济的信息化发展并最终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将会发挥关键性作用。目前学术界关于互联网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讨论,主要集中于推动传统企业改造、商业模式创新、金融发展、市场价格统一等方面,而缺少对于互联网创业方面的严谨研究,立足于家户层面的数据来研究互联网使用本身是否会对创业产生影响的文献更是十分缺乏。

互联网作为一种依托于信息技术的综合经济系统,使得依赖于互联网媒介的创业体现出前所未有的开放性、无边界性和强互动性,而互联网则可能通过以下渠道从供给侧影响家庭的创业决策。首先,互联网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交流沟通的媒介,而创业决策前对于商机的把握以及创业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均离不开互联网的作用。其次,创业过程中需要各类资源来保障其生存和发展,以互联网为媒介的融资方式恰恰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缓解了创业的融资约束。第三,互联网具有较强的社会互动性,不仅促进了社会资本的积累,还进一步加强了创业成功所形成的示范效应,从而对家庭创业决策造成影响。第四,创业本身需要承担较大的风险,而互联网对于塑造人们的风险偏好形成一定影响,从而影响了家庭创业决策。因此从理论逻辑上讲,互联网使用将会对家庭的创业决策产生重要影响。

研究从家户创业的角度着手,分析了家庭互联网的使用行为是否会对其创业决策产生影响。实证结果表明,与没有使用互联网的家庭相比,使用互联网会使家庭创业的概率提高3个百分点左右,具有显著的经济意义。即使使用上网时间作为解释变量或者利用创业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结论仍然保持一致。为了克服互联网使用的潜在内生性问题,我们利用家庭是否拥有电脑作为互联网使用的工具变量,IV Probit模型仍然提供了一致的结论。进一步探讨互联网影响家庭创业的机制的结果表明,互联网使用促进家庭创业的作用主要来源于信息渠道效应、融资效应、社会互动效应、风险偏好效应等四种渠道。

上述研究首次探讨了是否使用互联网本身对于创业的作用,而且发现了十分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这一结果表明,互联网作为信息时代最为重要的载体,确实对于家庭的经济决策产生了重要影响,而这对于客观全面地评估互联网的作用不可或缺。互联网的使用对于家庭创业产生的促进作用表明,互联网已经成为双创的重要阵地,而依托于互联网产生的创业活动逐渐成为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新动力,所以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提高互联网使用率以及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应该进一步引导和促进依托于互联网的创业活动,从而为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