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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分割对我国钢铁企业产能过剩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8-09-14 09:47:18

  

马红旗(中国农业大学)、田园(重庆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4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阶段,其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自由与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然而,地域间的市场分割依然是这一终极目标得以实现的最大障碍。追根溯源,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很大程度上是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在分权式改革下的逻辑延伸(林毅夫、刘培林,2004)。在优先发展的重工业中,钢铁行业受到重视程度最为突出。从产业的关联度来看,钢铁行业是名副其实的基础性行业,它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产能过剩一直以来是制约其健康发展的顽疾。我国钢铁企业产能过剩一个明显的特征是严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尤其是省区之间钢铁产业布局存在较大的同构性。为了提高本地重工业企业的生存和盈利能力,限制本地资源流出,以及抑制外来产品流入,市场分割往往是最为直接的表现形式。由此可知,市场分割可以通过抑制外来产品的进入来维持本地企业的产能利用程度,但又会通过对市场充分竞争的阻隔进而诱发低水平重复建设,因此市场分割与钢铁企业的产能利用状况具有很大的关联。那么,市场分割对本地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的保护是否具有持续性?市场分割对本地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的保护将经历一个怎样的转折过程?不同发达程度地区的转折过程是否存在一定的差异?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发现通过研究市场分割对我国钢铁企业产能过剩的影响,可以为我国市场分割与产能过剩的关系提供有效的经验证据。基于文献分析,现有研究对产能过剩的形成原因及传导机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尤其是国内文献对我国独特的发展阶段和体制环境的充分认识。然而,在我国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经济格局下,地方政府以邻为壑的市场分割体制试图控制和限制外来竞争,其对企业产能过剩影响的作用机制仍缺乏详实的经验证据。据此,我们基于我国钢铁企业微观数据,实证分析省级层面的市场分割对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状况影响的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并进而分析,在不同发展程度上,市场分割对我国钢铁企业产能利用影响的区域性差异。

在具体的实证过程中,我们首先测算了我国省级层面的市场分割程度,并测算我国钢铁企业的产能利用率,进而实证分析市场分割对钢铁企业产能利用的影响状况。研究发现,市场分割短期内确实可以有效控制外来竞争对本地钢铁市场的挤压进而缓解本地钢铁企业产能过剩的压力;然而在长期内,市场分割对本地钢铁企业市场空间的保护作用却是不可持续的。这种保护作用在三年后将逐步发生逆转,由正效应转变为负效应,表明我国地域竞争所采取的市场分割策略是一种短视行为,长期内将加重企业的产能过剩状态,现阶段我国钢铁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便是佐证。进一步研究发现,在短期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实施市场分割更有利于控制外来竞争。然而,当市场分割对企业产能利用率的影响由促进逐步转为抑制时,经济较发达地区市场分割带动产能利用率下降的幅度明显大于中西部地区。

因此,经济越发达越有利于当地政府在短期内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目的,但长期内其对本地企业的负面效应也是最为明显的。对此,中央政府需要针对地方政府间存在的相机抉择策略施加外部压力,用以改变这种囚徒困境。首先让东部发达地区降低市场分割力度,然后再逐步推动欠发达地区作出相应调整。这样不仅欠发达地区竞争力相对较弱的钢铁企业短期内不至于受到外部市场大幅度的挤压,同时更有利于发达地区钢铁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解决产能过剩是一个系统性课题,要从宏观的视角出发兼顾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中国制造业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自主研发能力较差,全球经济向好时依附在跨国公司下大规模扩张,一旦遇到全球经济下滑或者消费品升级,前期积累的低端产能就会形成产能过剩。切实提升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冲破跨国公司的控制,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是解决产能过剩的有效途径。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提升,解决产能过剩的关键在于创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创新,提升中国产品的海外竞争力是解决产能过剩的重要法宝。必须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改变过去以国有企业、科研院所为主体的研发体系,逐步建立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公平、有效的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增值税改革、优惠贷款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约束,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