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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户贫困陷阱:争议与解答——基于2004-2012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8-05-28 08:36:03

 袁航  吕梦敏(中国人民大学)、刘景景(农业部)、毕怡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3

 

伴随着经济持续增长,中国扶贫工作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1981-2010年,全球贫困人口减少了7.23亿,绝大部分的贡献来自中国的减贫成就。在精准扶贫时代,中国扶贫事业遭遇了全新的挑战。因此,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把扶贫开发工作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脱贫攻坚已经摆在了突出的位置。十九大报告指出,要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201712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中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这三大攻坚战分别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精准扶贫以及污染防治。由此可见,脱贫攻坚依然是未来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了实现脱真贫、真脱贫,部分地区开始推行扶贫羊等扶贫措施。西方发展经济学的贫困陷阱假说正好与扶贫羊相对应。贫困陷阱假说认为,足够的资产冲击(例如发放扶贫羊)可以确保贫困农户冲破资产门槛点从而获得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动力,进而达到一种高水平均衡状态,最终实现自主脱贫。但是,非足额的资产冲击无助于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如果贫困陷阱假说成立,那么扶贫羊等资产冲击型扶贫措施的效果就应该值得肯定。如果贫困陷阱假说不成立,那么扶贫羊等资产冲击型扶贫措施的效应就值得进行反思,可以认为资产冲击型扶贫措施属于一种短期扶贫措施,很难形成一种收入长期增长的内生机制。

实证结果显示,无论使用何种计量模型,都无法拟合出相应的资产分布曲线,贫困陷阱假说在中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集中得不到印证。因此,扶贫羊等扶贫措施需要进行反思。我们还分析了贫困陷阱假说得不到印证的具体原因。农户贫困陷阱的产生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正规以及非正规风险分担机制无效,农户完全暴露在风险之下。二是富裕农户采取高风险、高收益的农业经营模式,而相对贫困的农户采取低风险、低收益的农业经营模式。分析结果显示,条件一在观察点数据集中可以得到印证,正规以及非正规风险分担机制不足以帮助农户有效分散风险。但是,条件二则得不到印证。无论相对贫困还是相对富裕,农户的农业经营模式不存在显著性差异。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资产冲击型扶贫措施(例如扶贫羊)仅为短期有效的扶贫方式,很难形成收入持续增长的内生机制。因此,我们认为,为了提高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扶贫资源应该更多地向人力资本提升转型,实现扶志与扶智相结合,最终帮助贫困农户摆脱贫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