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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研究——基于中国工业行业异质性的视角
发布时间:2018-01-22 11:02:36

 

秦楠(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刘李华 孙早(西安交通大学),《经济评论》2018年第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中国工业却始终未能摆脱效率低下的困扰,投资驱动的粗放型增长模式伴随着高耗能和高排放,环境约束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2015年《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对经济的影响分析报告》的测算,中国每年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当年GDP6%。对此,提高环境规制强度似乎早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可环境质量却迟迟得不到好转。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下滑、结构调整和消化过剩产能等可能引起失业的问题十分严峻;加之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失地农民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进一步对就业造成压力。因此,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稳定就业之间的关系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焦点。
从现实情况来看,类似于“APEC的美好环境诉求在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面前似乎始终居于次席。这主要是由于拥有经济自主权的地方政府受经济增长率和失业率等显性政绩考核的影响,地方官员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一些企业的排污行为选择性执法,规制力度明显不足。因此在环境保护与稳定就业之间,地方政府通常会舍弃前者,即环境规制与就业和经济增长息息相关,当失业率较高、经济增长较慢时,地方政府更加倾向于降低环境规制强度。但地方政府的上述做法均建立在环境规制强度提升会对就业造成损害的传统观念之上,现有的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强度变化对不同的企业和行业就业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具体到中国的工业行业,我们需进一步挖掘不同污染行业中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路径以及作用方向。
基于上述分析,环境规制与就业之间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因此在对两者进行实证检验时需充分考虑环境规制的内生性问题。同时,为弥补之前仅利用单一指标无法客观全面揭示环境规制整体状况的窘境,结合改进的熵值法,我们构建了一个囊括工业三废的环境规制强度综合指数,以确保对规制强度衡量的科学性。在此基础上,我们利用中国37个工业行业的数据详细考察了环境规制对工业行业的就业效应。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对就业水平的影响在不同污染行业和不同时期所呈现出的特点有所不同:在重度污染行业里,两者存在着U型关系,并且当前规制强度仍处于拐点左侧;而在中度和轻度污染行业里则呈现出倒U型关系,当前的规制水平距离拐点尚远。此外,劳动力成本份额的上升以及行业垄断程度的降低均会减弱环境规制的就业弹性。
上述结论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政策启示:政府应针对不同行业实施差异化的环境政策,尤其是对重度污染行业而言,鉴于其尚未跨越U型曲线的拐点,继续提升规制强度在短期内会对其就业造成损害,但忍受改革的阵痛后,下一阶段就能够实现环境与就业的双赢。而中度和轻度污染行业仍处于倒U型曲线的上升阶段,当前的规制水平距离拐点尚远,即利用环境规制来拉动就业在政策上具有较大的操作空间,在现阶段可以实现环境与就业的双赢。此外,为使环境规制更有效地拉动各行业的就业水平,应对资本密集型和垄断行业实施更为严厉的环境政策,这也为不同行业划分治污责任指明了方向,意味着治污责任应该更多地由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垄断行业所承担。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我们继续对这一事实无动于衷,觉得把问题留给明天,把治污丢给后人,那么毫无疑问将来会承受更大的代价,因为某些竭泽而渔式的开发是不可逆的。孰轻孰重,作为理性的决策者应该不难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