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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核心要素是收入还是福利?
发布时间:2017-11-13 14:40:15

 

齐红倩 席旭文 徐曼(吉林大学)
《农业转移人口福利与市民化倾向的理论构建和实证解释》,《经济评论》2017年第6期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城镇化是一个国家迈入高收入经济体的必由之路,其目标是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实现“人的城镇化”。然而,在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大量脱离土地进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无法取得城市户口,不能平等地享受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游离于城市现代文明的边缘,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国家统计局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农业转移人口总量达到2.8亿人,占我国年末总人口的比重高达20%,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脱离了传统意义上的农民身份,但并没有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在此背景下,中国出现了特有的“半城镇化”现象。这一现状的长期存在不但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质量和农业转移人口福祉提升的主要障碍,更重要的是造成了诸多的经济和社会问题。因此,破解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难题刻不容缓,而其关键在于找出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核心要素。
寻找市民化的核心要素需要从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的动因入手,同时也要从动态的视角进行分析。根据发展经济学、人口学和和社会学的一般原理,农民迁移的内在推动力源于收入和福利两大要素。事实上,围绕收入和福利要素,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市民化的初始阶段,即在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初期,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限制逐步消除,受城市发展对劳动力的大量需求和城市工作高收入水平的吸引,大批农业转移人口脱离农村土地进入城市务工,因此,这一阶段收入因素是农业转移人口迁移的主要动因。第二阶段是市民化的成熟阶段,即随着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观诉求不再仅仅局限于高收入,而是更加注重包含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社会融入感和获得感等在内的广义福利水平的提升,同时各类惠农政策的出台也一定程度影响其市民化决策,因此,这一阶段农业转移人口迁移决策受城市收入、成本衡量、福利和农村拉力的共同影响,其中福利因素及所带来的生活满意度更为关键。
基于中国10个城市调研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收入以及社会保障、居住情况、子女上学情况、政治参与、职业培训、城市归属感、城市融入度等福利水平的提升均可以促进市民化均衡水平的提升,农村拉力对市民化水平的提升存在抑制作用。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存在明显的“诉求倾向”,即子女上学、政治参与以及职业培训等福利变量的市民化效应更加明显。这意味着现阶段农业转移人口最迫切的福利诉求体现在社会机会和政治参与方面,其既关注自身的社会机会带来的长期人力资本积累(职业培训),同时也关注下一代的成长机会带来的代际人力资本积累(子女上学),而随着生活水平的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群体政治参与的需求也正在逐步形成。
因此,从福利这一市民化的核心要素出发,打造平等和谐的城镇化社会,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提升市民化水平的关键并非以落户为核心的单一户籍制度改革,而应该剥离和户籍绑定的各项福利政策,完善以满足新市民需求为出发点的居住证制度,渐进分类改善农业转移人口福利。(2)从福利因素包含的多个维度来看,对于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倾向而言,提升其职业培训水平比单纯增加受教育年限更为有效,满足其子女入学和政治参与的诉求也尤为重要。(3)继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维护农业转移人口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增强其自主选择权,弱化农村拉力对其市民化倾向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