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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管县改革对公共教育供给的影响——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估计
发布时间:2017-11-13 14:39:31

 

余靖雯 孙文莉(北京外国语大学)、龚六堂(北京大学),《经济评论》2017年第6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公共教育供给不足以及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最为突出。如何从教育的供给侧进行改革,增加教育供给、补齐区域短板,成为学界和政届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些学者认为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后,中央政府财权上收、事权下放,造成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导致公共教育供给不足。另外一部分学者从教育财政分权体制入手,把原因归结为教育支出责任在各级政府间分配不当,县级政府过度地承担了基础教育供给的职责。还有一些学者认为财政分权和以GDP增长率为考核标准的官员晋升机制结合在一起,导致地方政府重视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忽视教育、医疗等民生类的公共服务。
地方政府是基础教育的主要提供者,深入理解其背后的行为逻辑是探究公共教育供给不足及不均衡问题的关键。应该如何分权、什么是最优的分权模式等问题都是思考如何激励地方政府增加教育供给的核心。
我们以省管县改革为研究对象,使用2000-2007年县级和地市级的数据和双重差分的方法,探讨了经济管理上的“扩权强县”和财政上的“县财省管”两项改革形式对公共教育供给的影响。研究发现,省管县改革对县级人均教育人均增长率有正向影响,背后的驱动力量来自“县财省管”改革。然而,从长期来看,“扩权强县”改革对增加公共教育供给和改善教育资源不均衡状况的效果更好。原因在于“县财省管”是直接作用于试点县财政的改革,在资金往来方面,县级财政直接与省级财政挂钩,绕开市一级,有助于增加县级政府的财力、提高财政资金调度和使用的效率,从而对人均教育支出增长率有短期正向影响。而“扩权强县”改革更多地使用税收减免、简化项目审批和有优先地划拨建设用地指标等经济和行政手段,对当地企业的发展和辖区的经济增长有一定的滞后效应。县级政府掌握了地区的自主权后,短期内不会立刻调整支出结构,而在一段时期后分权的增长效应发挥出来后,提高教育供给,并改善地级市内区县教育不均衡程度,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分配的一体化发展。
我们的研究支持了省管县改革对公共教育供给的促进作用。不过分析表明,虽然通过财政上缩减政府层级,缓解县级政府的资金困难,有利于增加公共教育供给,但这种效果只体现在短期。如果要从长期根本改善公共教育供给不足的问题,改善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问题,必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用的科学发展模式,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的政府管理体制,激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县级决策自主权和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