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获取、工资增长与农民工的经济同化
发布时间:2017-01-20 14:22:51
温兴祥(南京财经大学),《经济评论》2017年第1期
中国的户籍制度源于计划经济时代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需要,为了避免农业补贴工业产生的人口流动问题,必须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的跨地区流动。随着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户籍制度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当前的户籍制度对人口流动的限制已经基本不存在,各地户籍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为落户条件和公共服务的区别。虽然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仍很严格,但中小城镇的落户条件已较为宽松。数据显示,1991-2002 年间,平均每年新增非农户口人数947 万,年均增长率为3.4%;而在2002-2007年间,平均每年新增非农户口人数1646万,年均增长率为4.3%。非农户口人数的增加很大一部分源于农民工及其家属在迁移地获取到了城市户口。
以往的研究表明,户籍对农民工有深刻的负面影响,他们与城镇职工存在显著的收入差距。这些研究大都运用分解技术,将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的工资差异分解到一系列影响工资水平的可观测特征上。分解方法暗含了已控制所有影响工资的因素的假设,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这种比较某一时点两类人群之间差异的研究具有静态的视角。鉴于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获取到就业所在城市的城市户口,这种户籍身份的动态转换是否削弱他们在城镇劳动力市场上因之前户籍的差异造成的对工资的负面影响?如果存在户籍获取的工资增长效应,这种效应又是如何实现的?成功获取到城市户籍的农民工和普通农民工相比,可能具有系统性的特征差异,如前者工作更努力、适应性更强等,这使得他们不但能够实现户籍身份的转换,而且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得到较高的工资收入回报。由于存在这些不可观测的特征,直接比较农民工和“农转非”群体的工资差异,并不能得出户籍身份转换对工资存在影响的结论。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中国经历了史无前例的土地城市化过程,城市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城市边界的扩张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征收城市近郊农民的土地而得以实现的。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会把给予城市户籍作为征地拆迁的补偿。这种“土地换户籍”的制度安排给研究者提供了科学评估户籍转换影响农民工工资的机会。一方面,土地被征收从而获取到城市户籍是个体在短期内无法预期的,不会改变他们的劳动力禀赋;另一方面,土地被征收从而获取到城市户籍不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土地换户籍”具有的这两方面优良性质使得研究者能够准确估计户籍转换对农民工工资的影响。
通过使用2008年中国城乡流动调查(Rural Urban Migration in China,RUMiC)提供的农民工样本和经历过户籍转换并在调查时点拥有非农户籍的城市居民样本,并将因土地被征收从而得到城市户籍作为户籍转换的外生驱动变量,研究发现:获取到城市户口使得农民工的小时工资收入增加20.3%。城市户口的获取,减轻了农民工面临的户籍工资歧视程度、使得农民工能够从事较高收入的职业、增加了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这三个方面都是户籍转换提升农民工工资的实现途径。
新型城镇化新在“以人为本”,核心在于农民工的市民化,这需要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的目标在于打破户籍身份依赖的公共服务分配体系,实现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得进入城市地区的农民工享有充分的国民待遇,和城市居民同等地分享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处。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城镇化的最终目的在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必须让迁移到城市的农村移民完全融入到城市中去,实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同化,而经济上的同化则是实现其他方面融合的基础。研究发现,户籍身份的转换能够起到促进农民工工资增长的目的,这将有利于农民工的经济同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