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锐(华南理工大学)、韩永辉 黄亮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城市产业结构、住房形态与土地政策:一个一般均衡模型》,《经济评论》2016年第6期
在中国大城市里生活的人们很容易看到两种住房形态的并立:一边是正式住房——现代化的高层公寓,另一边是非正式住房——简陋破败的老旧住房,以城中村的出租屋、胡同平房、地下室、筒子楼等为典型。随着城市更新计划的扩张,非正式住房正在被大面积推倒,腾出来的土地用于建造正式住房。这种转换过程无疑会让城市看起来更加赏心悦目,然而这点“好处”对整个城市的经济效率而言是极为琐碎而次要的,我们需要超越表象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住房形态转换有没有代价?这个代价是什么?代价有多大?
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要把城市看作一个经济系统,其中的土地、住房、劳动力以及生产活动是紧密联系并相互作用的。城市住房形态是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最重要的还是决定住房需求与供给结构的两股对立统一的力量。一方面,住房需求结构是由城市的生产活动特征,或者说产业结构决定的,两者之间的纽带在于劳动力。城市产业活动的主体是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高生产率和低生产率的劳动者,他们根据自己不同的收入水平或选择环境优良、配套完善的高层住宅小区,或选择仅满足最低需求的出租屋,总之他们的选择要与自己的收入水平相适应。另一方面,政府控制着城市的用地规划,通过调配各类用地的比例,政府可以把城市住房形态塑造成它所认为正确的样子。很显然,政府有自己的意志,它可以不考虑住房需求结构就制定住房土地供应政策,甚至仅凭想象和有限的认知做出决策,因而住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很可能是不匹配的。当不匹配发生时,土地利用效率、劳动力结构及吸纳水平就会偏离最优结果,从而形成产出及税收上的损失。
这种无效率的情况并非只是理论上的可能性,现实中已经确确实实正在发生。近10年来,城市商品住宅价格快速上涨,由此给政府带来极大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及房地产业税费收入,在这种刺激下,政府在铺大摊子开发新城区的同时,加快了对内城的拆迁改造工作,以尽可能地盘活存量土地。在此背景下,容纳低收入群体的非正式住房迅速减少,农村移民、新就业群体、流动劳动力的住房问题越发突出。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城市商品房建得太多,以至于需要中央号召地方“去库存”。这种矛盾现象正是住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不匹配的结果。所以,虽然正式住房对非正式住房的排挤改善了城市容貌,但这种美丽并不是没有代价的。我们并不是在为保留非正式住房辩护,城市当然可以在变得整洁美丽的同时,也具有能够满足产业活动特征的住房供应结构,廉租房和公租房体系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然而保障房体系目前还很不完善,它与非正式住房所发挥的作用相去甚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推动住房形态的大规模转换是需要考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