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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参与能提高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绩效吗?
发布时间:2016-09-27 15:01:10

张凌霄(中国人民大学)

政府参与对我国企业OFDI绩效影响研究》,《经济评论》2016年第5

 

自入世以来,我国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步伐显著加快。需要指出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国政府进行了积极的参与。由于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并不具备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境外投资的优势(如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等),所以政府的适当参与是必要的。在政府的积极参与下,我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速度明显加快,规模越来越大

虽然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的热情很高、速度很快,但其盈利水平或绩效如何呢?根据商务部提供的《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统计数据库》可知,近年来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平均亏损比例在60%左右,并且每年都有1/3的企业退出。于是,我们自然会有一个疑问:政府主导型的境外投资与企业绩效之间是否存在某种逻辑上的关联?是否可以从政府参与的视角找到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绩效较差的原因所在?

对于国有企业,笔者认为当前政府对其境外投资的参与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政府对国有企业境外投资往往缺乏有效的投资风险评估、约束与监管机制,这使得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过于随意,从而容易导致产生较大的投资风险和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问题。第二,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管理层面缺乏明朗的绩效考核机制,于是即便企业完不成绩效考核任务也基本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责任和风险。第三,由于政府在制度及财力等层面的大力扶持与资助,使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时缺乏危机意识和竞争观念,也缺乏明确的目的性和导向性,这导致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时对东道国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及投资法律制度等层面信息缺乏充分的考察与评估。以上三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绩效。

而对于民营企业,政府往往采取冷漠的态度,一般不给予它们与国有企业类似的优惠政策或财力支持。在这种背景下,民营企业很难大规模开展境外投资,只能依靠自身优势,选择风险小、竞争低的国家(项目)实施投资。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可以转移部分过剩产能或获取东道国相关先进技术或经营理念,从而提高对外投资绩效。但是由于自身实力或规模的限制,它们往往资金不足,风险承担能力较弱。一旦遇到经营或东道国制度等层面的风险,可能无力规避。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政策、制度保障及财力上的扶持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政府的扶持会大大降低它们的投资风险并提高风险规避能力。

运用2002-2007年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海关进出口数据库》以及《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数据库》等的微观数据信息,用制度质量、境外投资国有化程度以及政策因素三个指标作为政府参与我国境外投资的代理变量,笔者对政府参与对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绩效进行了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总体来看,法律秩序、政府稳定性指标以及投资政策因素能够显著促进我国企业境外投资绩效,而官僚体系质量以及腐败因素却显著抑制了企业境外投资的绩效;境外投资国有化程度越低,企业绩效则越高;政府对国有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抑制了其投资经营绩效的提高,而政府对民营企业海外投资提供的制度、政策等因素并没有显著提高其经营绩效。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几点政策建议:第一,政府应该继续加强并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相关法律制度及经营秩序,给企业海外投资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第二,应酌情减轻对国有企业海外投资在优惠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并加强对国有海外投资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把这些优惠政策适度向开展境外投资的民营企业转移。第三,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和专业化素养,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专业化引导,同时严厉惩治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