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大国 沈坤荣(南京大学)、简泽(江西财经大学)
《“出口学习效应”的再检验:基于贸易类型的实证分析》,《经济评论》2016年第2期
从理论上说,发展中国家企业出口后,可以学习到发达国家先进的生产技术与管理方式,能够直接或间接地促进发展中国家企业生产率的提高,即发展中国家企业存在“出口学习效应”。但是参与出口贸易能否促进中国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却一直面临广泛争论。这一争论具有强烈的政策含义,如果“出口学习效应”存在,从微观层面看,可以通过鼓励出口来促进企业生产率提高;从宏观层面看,也可以通过出口导向发展战略来提高生产率,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从以往的研究看,多数认为,中国企业不存在“出口学习效应”或仅在短期内存在“出口学习效应”,中国加工贸易企业较多、比重较高且被锁定在技术含量不高的劳动密集型环节,缺乏提升效率的压力和动力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他们认为,中国数量庞大的加工贸易企业不存在“出口学习效应”,但这一结论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经验证据作为支持。
我们使用1999-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和2000-2007年中国海关交易数据库对一般贸易企业和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学习效应”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加工贸易企业具有显著的短期“出口学习效应”,并且其短期“出口学习效应”的强度还高于一般贸易企业,但并不存在长期“出口学习效应”;加工贸易企业中,只有低出口强度企业具有显著的“出口学习效应”,高出口强度企业不仅不存在“出口学习效应”,出口对生产率还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一般贸易企业,无论短期还是长期,无论低出口强度还是高出口强度,都具有显著的“出口学习效应”。
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和政策部门都应更全面地看待加工贸易问题。对低效率内贸企业而言,通过加工贸易方式进入国际市场,在出口中学习,仍然可以是推动自身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但同时也需要看到,过于依赖加工贸易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到一定阶段,应及时推动贸易方式和贸易层次的转变。对高出口强度加工贸易企业而言,摆脱跨国公司的低端“锁定”是提高“出口学习效应”的关键,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利用国内市场需求,将学习到的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于国内市场,通过构建国内价值链实现企业在价值链上的拓展和提升;另一条则是在构建国内价值链的同时,通过开展一般贸易出口,来提升出口的层次与质量。
对于政策部门而言,应同时看到加工贸易在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中具有不利和有利两个方面的影响,逐步调整当前贸易政策。第一,仍应给予加工贸易出口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内贸企业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参与国际市场;第二,应适度降低高出口强度加工贸易企业进口关税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迫使加工贸易企业转型;第三,应加大一般贸易出口企业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鼓励有能力的内贸企业选择一般贸易出口参与国际竞争,同时也为加工贸易企业转为采取一般贸易出口形式、提升贸易层次与质量创造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