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唯解金融抑制
发布时间:2015-09-09 14:55:42
赵秋运(北京大学)、林志帆(华南师范大学)
《“欲速则不达”:金融抑制、产业结构扭曲与“中等收入陷阱”》,《经济评论》2015年第3期
所谓“中等收入陷阱”,即为低收入国家在经过快速的经济“起飞”达到中等收入水平后经济增长出现停滞甚至回落,难以继续发展成为高收入国家的现象,例如拉丁美洲、菲律宾以及中东多国即为典型的例子。这些国家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就陆续达到3000美元以上的人均收入水平,然而,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这些国家似乎仍难以突破人均8000美元的“上界”,同时还出现了通货膨胀、贫富悬殊、贸易赤字等一系列经济失衡现象。就中国的情形而言,2013年人均GDP达到5720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中国已经进入中高收入国家的行列;但同年中国的GDP增速仅为7.7%,创下15年来的新低——增速的减缓究竟是经济增长收敛引致的“新常态”,抑或是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初兆。
二战后,旨在研究落后农业国和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工业化并摆脱贫困的发展经济学逐渐成为现代经济学的一个独立分支。在当时,纵观全球,所有深陷“贫困陷阱”的国家均未能实现从原始农业与简单制造业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变,而发达国家则普遍具有完整成熟的工业体系,这种跨国间的收入差距源自于经济结构的差异、强调结构转变的重要性。为此,发展中国家出于历史、政治或国家安全的考虑,往往有动机采取激进的赶超式的发展战略。于此背景下,金融抑制政策内生于赶超战略,作为政府干预的“利器”应运而生:具体而言,政府可以采取利率管制政策或通货膨胀式的货币政策将实际利率压低,使内部回报率较低、不符合比较优势的重工业项目实现正的净现值,刺激这类产业的投资与发展;在实际利率较低的情形下,社会资金需求旺盛,信贷资金供不应求,此时政府采取信贷配给政策将稀缺的资金配置到优先发展的工业部门以及国有企业。赶超战略以建立偏向工业部门、尤其是重工业部门的经济结构为目的,催生了一系列以金融抑制政策为代表的政府干预措施,使得经济资源流向工业部门,形成偏向工业的产业结构扭曲,降低了经济增速、对长期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最终引致“中等收入陷阱”的发生。
因此,在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跨过中低收入水平后,为避免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潭,政府应当及时意识到增长动力机制转换的重要性,需要逐步净化要素市场、尤其是资本市场的软环境,摒除其中的利率控制、信贷配给、资本流动限制等金融抑制性政策,使得微观层面的企业的技术选择与宏观层面的产业结构转型符合自然规律,才能实现长期的可持续经济发展。理论来自于实践,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理论更能够推动实践的进一步发展。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的经验,为我国提供了许多理论创新的机会,同时,对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经验研究,对我国下一步的改革也有诸多指导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