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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融资途径与企业创新——基于跨国微观数据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5-03-23 11:22:21

 

李春涛 郭培培 张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评论》2015年第1
 
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动力,也是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早在1912年熊彼特就论述了创新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然而创新往往伴随着高风险的长期投资项目,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而其产出成果往往具有无形性和公共产品的特征。因此如何鼓励和支持创新,一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在诸多影响创新的因素中,知识产权被认为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发明,它使得创新的成功者有机会享受创新带来的丰厚回报,鼓励其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并最终推动整个社会的竞争水平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然而,知识产权保护降低了技术和知识的可转让性,阻碍了知识的传播和共享,从而抑制了创新的发展。从国家层面来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无疑会增加发达国家在科技上的竞争优势,并且能够使其通过垄断保持技术领先;然而,发展中国家却需要较为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降低技术转让的成本以快速实现科技进步。但究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否提高国家和个体的创新性,目前学术界的意见也不一致。
金融发展则为创新提供了资金上的有力支撑。企业创新活动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的融资难易程度麦克林金融抑制论认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对于一国的创新能力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落后的金融市场将会抑制一国的创新与发展。在金融市场上,不同的融资渠道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何种途径的融资有利于企业创新,也是很多学者研究的重要问题。我们研究了不同的融资途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将融资途径划分为内源融资、银行信贷和股权融资。根据融资优序理论,创新活动的高风险和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创新企业严重地依赖内源融资,但是,如果内源融资不足,则转向债权融资,因为这样能保证控股权不被流失;如果债权融资仍然无法得到或者不足以支持创新,创新公司将不得不放弃一部分股权和一部分未来的高收益进行股权融资,其次,股权融资需要企业向分散的股东进行详细的信息披露,这不利于保护创新企业的技术机密。
通过对世界银行在全球61个国家20000多家企业的调查数据进行研究,我们用企业是否创新和创新投资密度两个指标作为企业创新性的测度,通过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研究了一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企业的主要融资途径如何影响企业的创新投资。回归结果发现,知识产权保护和研发投资密度显著正相关。在进一步控制了外部融资的影响以后,以上结论依然成立。关于融资途径的结果发现内部融资(Internal)和银行融资(Bank)均与企业研发投资密度正相关,但前者显著性程度更高,说明在相同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下,内部融资和银行融资能够有效促进企业的研发投资。
股票市场融资(Equity)和研发决策(R&D Decision)之间的关系并不显著,这个结果和我们的假设相悖,可能的原因在于,股票市场的资本成本负担较重,其进行信息沟通和披露的成本较大,转移了企业进行创新活动的注意力,使得股票市场融资不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
我们控制了大量的可能影响创新的因素,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结果,比如,这些控制变量说明了丰富的人力资源、有力的监管、公司制企业、政府的高效率、竞争、便利的网络以及企业规模的扩大都能促进企业的创新活动。而国有企业却抑制了企业的研发投入。事实上,国有企业已经成为无效率的代名词,民营企业反而因为激烈的竞争,比国有企业更有效率,实证结论也说明了民营化在促进创新上的重要性。
上述研究结果也具有一定的政策意义:第一,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完善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并要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第二,建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完善反垄断法规;最后,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为企业提供合适的融资渠道,也是保障知识产权发挥有效经济作用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