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文简报
政府高等教育供给的策略行为
发布时间:2015-03-23 11:13:08

 

陈建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引出还是挤出:政府与家庭的高等教育支出行为互动模式》,《经济评论》2014年第6
 
高校扩招政策实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9年的10.5%迅速提高到2013年的34.5%,一举实现了从精英式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跨越,成千上万的家庭受益于高校扩招政策。然而,与高等教育入学率迅速上升趋势相背离的是,政府财政高等教育投入力度却相对下降。自20世纪90年代实施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以来,部分地区部分高校的学费上涨速度非常快。由此导致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结构中,财政性经费占比下降,学杂费收入占比不断上升。据相关年份《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的数据,1998年高等教育经费总计约587.03亿,其中财政预算经费约355.17亿,占60.5%;学杂费收入85.47亿,占14.56%。2007年,高等教育经费达到3762.3亿,其中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为1600亿,占42.53%;学杂费收入1280亿,占34.02%。随着近年来中央不断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财政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学费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但仍然处于较高水平。高等教育经费来源结构变动的直接显性后果是,居民直接负担的大学学费及其相关费用不断上涨,使得中央政府不得不出台相关“限涨令”来抑制各大高校学费快速上涨的趋势。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背离现象呢?这与政府高等教育供给中采取的策略性行为密切相关。在知识经济里,人力资本要素在经济增长和收入提高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等教育投资的回报率也展现出光明的发展前景。高等教育作为高层次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渠道,家长们将其子女送入大学校园接受高等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掌握更多的本领,以确保其子女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好的工作职位,得到更高的收入,高等教育越来越成为居民家庭的刚性需求。因此,即使政府不投入任何经费发展高等教育,市场也会逐渐供给高等教育以满足家庭的需求。随着政府加大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和补贴力度,居民接受高等教育所需要承担的成本份额相比纯市场供给会下降,家庭对子女进行高等教育投资的积极性更高。也就是说,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越多,越能吸引居民加大高等教育投资力度。
然而,居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扩大和投入增加,并不能相应地提高政府财政投入高等教育的相对力度,甚至会对政府财政高等教育支出造成负激励。原因在于,我国尚没有形成法律化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政府财政对高等教育的支出行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高校收费政策实施以后,政府作为高等教育的主要垄断供给方,逐渐意识到高等教育是居民家庭的刚性需求,即使提高学费也不至于降低居民的高等教育需求。因此,政府具有采取策略行为的空间,在不断提高学费的同时,降低财政投入力度。事实上,基于经验数据的回归分析也发现,政府高等教育支出有利于引出更多居民高等教育投入,而居民投入越多却不能引出更多的政府支出。
应当如何来矫正这种背离,更好地督促政府履行高等教育经费保障职能呢?一直以来,我国财政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不足,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直到2012年才达到4%的目标。各级教育发展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经费紧缺问题,高等教育更是如此。这与我国的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的法治化程度较低有很大关系,高等教育经费保障缺乏明晰的可执行法律法规的约束。基于此,应当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要完善高等教育拨款标准和拨款细则,以清晰明确的拨款制度规则落实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经费投入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学费以及资助政策,明确高等教育的收费目录及收费标准,加大对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三是要推进高等教育分类改革,更好地鼓励非营利性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发展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