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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君平、吴国宝:社区综合发展减贫方式对农户生活消费的净影响
《社区综合发展减贫方式对农户生活消费的影响评价——以亚行贵州纳雍社区扶贫示范项目为例》,载《经济评论》2014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4-05-26 17:54:49

 

消费是人类在社会经济生活中通过消费品满足自身欲望的一种重要生理与经济行为。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元,农户兼具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的二重属性,因此,研究农户家庭消费的水平、结构及行为特征,不仅可知悉不同类型农户的生活质量或富裕程度,也能管中窥豹从一个侧面略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情,更甚者还有助于政府在扶贫开发过程中识别真穷人,以确保各项优惠政策和扶贫资源能够公平合理地倾向最需扶持的贫困地区或群体。农户生活消费水平是指农户家庭消费的物质产品和劳务在质与量上满足其全部成员自身生存、发展及享受需要等方面的程度,其变化可用恩格尔系数的升降、人均消费额与实物消费量的增减来表现;农户消费结构则可理解为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农户在一定时间内消费不同类型资料的数量结构和货币支出结构的总和,其变动情况可考察各项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的此消彼长的动态关系。
众所周知,影响消费的因素众多,除去利率、物价和收入分配等,还有收入这一最重要因素。因而,西方的消费收入理论大多将消费与收入联系起来并建立相应函数以阐述此二者间的关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消费理论有绝对收入假说、相对收入假说、生命周期假说和持久收入假说。反观国内既有文献,很多学者也对中国农民的消费问题做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然而,关于社区扶贫示范项目对当地农户收入或消费影响的研究文献却极为有限,迄今仅有王永平等(2006)以此扶贫项目为个案简要评价了参与式扶贫的运行机制和绩效。
与以往研究不同,笔者利用贵州纳雍贫困村三年农户追踪调查数据,以社区扶贫示范项目为研究对象,跳过扶贫项目农户收入变化消费变化链中的收入变化环节,运用偏差矫正匹配估计量和倍差匹配估计量,直接评价社区综合发展减贫方式对农户生活消费水平及结构变化的净影响。其中,社区扶贫示范项目,全称亚行贵州纳雍社区综合扶贫开发示范项目,属社区综合发展减贫方式(指以农村社区为瞄准单位的综合而非单一的开发式扶贫模式)范畴,是我国政府于1998年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的技援项目中基础设施发展分项目的一个研究性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建设电力、饮水、灌溉、公路等小型基础设施并辅以其他技术支持,来检验社区综合扶贫项目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减贫的影响程度。
经研究分析发现,社区综合发展减贫方式能显著提高、改善当地农户的生活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并且在项目结束后较长时间内仍具有一定的持续效应。具体表现为:在主体项目实施期,该项目对恩格尔系数有明显的负影响(净降15.23%),但对生活总消费支出及食品、衣着、居住、医疗保健、交通通讯和文教娱乐等分项消费支出(家用设备及服务支出除外)均有显著正效应;而在项目全程+后续监测观察期,除食品支出不显著外,该项目对其他各类消费支出(正)和恩格尔系数(负)都有显著效应。
根据以上实证研究结论,就我国扶贫政策提出如下建议:首先,推行以村庄或社区为扶贫基本单位,加强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降低农户贫困脆弱性;其次,切实落实赋权于民,即给予农民更多知情、参与、表达及监督的机会和权利,让他们成为真正的减贫行动主体;第三,继续扩大对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劳务输出培训,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强贫困人口消费能力;最后,调整扶贫战略思维,尽快从生存型贫困指向转换至发展型贫困指向,注重提升贫困人口的自主发展能力,而非简单提供基本生存的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