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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以促合: 司法资源优化配置与跨区域合作创新
发布时间:2026-06-18 10:52:26

 

曾皓、肖睿、蒋尧明、张广来(江西财经大学)

 

非常荣幸拙作《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能否打破区域创新壁垒?——基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准自然实验》能够在《经济评论》2026年第2期发表。在此,衷心感谢《经济评论》编辑部和匿名审稿专家的专业工作,使论文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也十分感谢《经济评论》提供的交流机会,让我们能够在此与学界同仁分享研究思考与心得体会。

一、研究缘起

企业创新是一个对生产要素重新优化组合,并以此打造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的创造性破坏过程,而随着知识海量增长以及技术复杂度提升,企业在创新过程中往往需要克服综合性、交叉性的理论工程问题,传统“闭门造车”式的创新模式逐渐被淘汰,企业需要向外进行知识搜索,并基于多样化合作网络获取创新资源。由于满足企业高质量创新需求的异质性资源通常散落在不同地区,因此异地企业之间开展合作创新有利于互补研发短板,实现关键技术的共同突破。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24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为33357.1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8.4%,位居世界第二;我国企业发明专利有效量为290.1万件,同比增长22.9%。然而需要看到的是,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研发投入持续加大、创新质量持续提高,但在企业获取的专利中,独立研发及委托研发占比95.3%,而合作研发占比仅为4.7%,甚至与2021年及2022年相比,我国企业合作研发占比分别下降1.6%0.3%。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企业开展合作创新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利约束。因此,探究如何破解这些深层约束、释放被压抑的合作创新潜力,不仅是一个理论命题,更是直接关乎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核心问题,具有高度的现实紧迫性。然而,企业能否顺利开展跨地域协作,除了取决于产业互补、要素流动、基础设施等“硬条件”,还更深层次地受制于制度环境的稳定性与法治保障程度。因此我们不禁思考:制度环境特别是法制环境的改善能否作为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的制度“钥匙”。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其作用机制是什么。

在寻找相关法制改革政策时,我们发现,最高人民法院2020115日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理想的准自然实验条件:一方面,上述改革与我们的研究想法在逻辑上具有关联性,且实施时点较新,能够与当前已有研究形成差异。另一方面,该事件具有外生性,保证了论文的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反向因果关系的困扰。因此我们决定以此入手,探讨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能否促进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从而打破区域创新壁垒。

二、研究发现

理论上,司法改革通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与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跨区域合作创新提供了制度性支撑。新制度经济学指出,交易成本的降低是市场扩展与分工深化的核心动力,而跨区域合作创新的障碍不仅在于地理距离,更在于制度摩擦导致的隐性成本。在这一逻辑下,繁简分流改革通过精细化配置审判资源、构建分层审理机制、推动程序规则透明化,从制度层面重构了企业跨区域合作的交易环境。该改革以程序效率为杠杆,在压缩企业异地合作的时间与资源成本的同时,提升了合作契约的执行确定性,减少了企业对非正式关系网络的依赖。这一制度变革的深层价值,在于其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更通过构建统一、透明、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系统性打通了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中的制度瓶颈。

与上述理论分析一致,论文实证结果表明:繁简分流改革显著促进了企业跨区域合作创新,交易成本降低、风险承担能力提升和不确定感知稳定是三条重要机制。异质性分析显示,该改革对战略性新兴行业企业、规模较大企业及国有企业的跨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空间效应分析显示,当企业所在城市和目的地城市同处于三大经济圈、相互毗邻、属同一省份时,政策的跨区域合作创新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同时,该试点政策的地理效力距离约为2000KM。此外,合作目的地拥有更好的区域创新氛围、更高的市场分割程度,能够为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创新提供助力。

论文具有以下研究贡献:第一揭示了司法制度在打破区域创新壁垒中发挥的作用富和深化了中国情境下“法与创新”的研究谱系第二构建“制度环境-心理认知/组织能力-创新行为”框架阐释了司法改革如何通过重塑企业对跨域合作的风险与收益评估从而影响企业的创新合作行为这一框架为理解区域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基础提供了更精细的理论图景第三研究发现政府应着力构建“司法救济”与“行政服务”双层驱动的治理体系通过打造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地来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三、研究体会

虽然论文的最终署名是作者,但是在论文修改与完善过程中,我们深切感受到论文发表离不开审稿专家、编辑部和作者的多方聚力,其中审稿专家和编辑部的贡献不可忽视,不同角色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好论文、好故事的形成,一起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首先,特别感谢审稿专家的宝贵建议!两位审稿专家从研究贡献、理论分析、实证检验、内容表述等多个维度均提出了许多专业且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例如,在引言部分,专家建议增加案例,以证明涉及异地主体的知识产权、技术合同纠纷更可能被归入“简案”而非“繁案”;在理论分析方面,专家建议深入阐释“MY”的微观逻辑推演,以提升研究的内在逻辑性;在实证检验方面,专家提出不同试点城市的法院类型与改革内容存在差异,这可能影响政策强度,建议进一步分析。这些意见为文章的完善提供了正确方向,使得论文在理论、逻辑、数据方面均有显著提升。

其次,衷心感谢《经济评论》编辑部的高效作风!我们在论文从投稿到发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会与编辑部老师沟通,而编辑部老师总是能够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极大地提升了作者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体验。《经济评论》作为在业界拥有优秀声誉的学术期刊,我们也衷心祝愿《经济评论》能够越办越好,影响力越来越大。

最后,回忆论文的写作与修改过程,让我们再次感受到学术研究的艰辛与不易,我们将珍惜这次发表机会,并以此次发表经历为一个新的起点,持续关注创新主体间的创新协作,不断产出兼具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

 

 

 

(《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能否打破区域创新壁垒?——基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准自然实验》载于《经济评论》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