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雷、张欣钰、刘蕊(辽宁大学)
从2017年武汉市启动实施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和“百万校友资智回汉工程”开始,我国各城市陆续实施人才引进政策,出现了一个全国性的“抢才”“抢人”浪潮。尽管此类政策的初衷是为了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其可能产生的消极影响也不应忽视。其一是人才引进政策必然对劳动力的空间分布均衡产生扭曲效应,这可能导致人才资源的错配和浪费。其二是地区间对人才的争抢有陷入囚徒困境式恶性竞争的倾向,这可能抵消已经形成的人才集聚外部性。其三是地方政府间的竞争推动“抢人”成本不断提高,对人才的引进成本已远超其专业技术投资成本,这种过度激励必然会放大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另外,用于人才引进的支出属于公共财政支出,支付给本已属于中高收入群体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否有失公平还值得探讨,公共财政支出理应向民生保障方面倾斜。可见,各省份间出于个体理性的人才竞争政策可能导致多重集体非理性结果。
基于以上关于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的一些思考,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这种人才引进政策是否可以被替换,一方面继续发挥人才政策引导劳动力积极投资专业技能的作用,另一方面又避免原有政策对劳动力市场带来的扭曲。显然,从激励劳动力的专业技术投资来看,这是一个非对称信息问题。于是我们借鉴经典的理论方法,构建了一个信号传递模型,对专业技术投资事后奖励(即人才引进政策)和普惠制补贴两种政策进行了比较。通过理论模型的逻辑推演,我们发现:当经济陷入低质量均衡时,激励政策能够以更小的成本突破这种均衡,但对收入公平产生较大影响;当经济中的均衡无法自我维持时,实施补贴政策能够以更低的成本实现均衡的维持,并能够对收入公平提供更好的保障。
基于此,我们认为,应从中央层面对地方政府实施激励性人才政策(也即人才引进政策)进行必要的限制,但对补贴政策可以采取鼓励的态度。实际上,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多次关注到各地的人才争抢政策,如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中西部地区稳定人才队伍,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挖人才。”财政部、教育部2022年印发《中央高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人员支出用于人才引进的,东部地区高校不得用于从中西部、东北地区引进人才,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等单位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尽管如此,现有的文件仍以“意见”或部门的“管理办法”出现,不够顶层、约束力不强。如果中央能够有效限制地方政府的抢人政策,那么补贴型人才政策得到实施的可能性就会增强,因为对本地劳动者接受专业技术教育或外地劳动者到本地接受专业技术教育进行补贴也具有吸引劳动者迁入本地、并在本地长期工作和生活的作用。当然,补贴政策外部性是必然存在的,这将导致补贴政策的供给不足,也即地方政府缺少实施补贴政策的激励。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实施的补贴型人才政策可分类分级进行,从类型划分上,可分为生源是否本地、是否在本地接受教育、学成后是否留在本地工作生活;从级别划分上,可按学历等级分为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等。地方政府可对不同级别和类型给予不同的补贴,这样有助于减少政策外部性。
我们于2022年7月完成了论文初稿,参加了2022年9月24日《经济评论》编辑部与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联合主办的“区域创新与协调发展”学术研讨会暨第17期《经济评论》工作坊,论文在会上宣讲并得到《经济评论》编审老师和与会专家的指导和修改意见,在此再次向提出宝贵意见的与会专家学者致谢。我们将修改意见汇总整理后,对论文进行了多次大修与完善,最终形成了《信号传递模型下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研究》,并于2023年投稿至《经济评论》。在稿件审理过程中,两位外审专家对文章结构、模型推演和政策建议都提供了高质量的建设性意见,编辑部老师也对文章给予了悉心指导,我们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正得益于此,文章的质量较投稿时有了很大提高,并最终得以发表。
(《信号传递模型下地方政府人才引进政策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