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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后的那些事儿
发布时间:2017-10-09 16:42:33

 

盛明泉  汪顺
(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文章的Idea始于《经济评论》,最终“雾霾”一文得以刊载于2017年第5期的《经济评论》上,这既是学术论文的一次轮回,也是笔者与《经济评论》间的一种缘分。
2016年第1期的《经济评论》上刊登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倪娟老师以及华中科技大孔令文老师合著的论文《环境信息披露、银行信贷决策与债务融资成本》,该文述及企业环境表现和企业业绩、价值、融资的这一类实证话题,往往具有较强的内生性(即反向因果困扰,到底是企业较好的环境表现导致了更好的企业业绩还是具有良好业绩的企业才能顾及到其自身的环境表现?)。怎样解决这种内生性问题,引发了笔者的切实思考,也启示笔者选择2011年底的“雾霾爆表事件”作为外生的Shocking Event尝试解决上述的内生性困扰。
本文的分析表明,潜在的投资者对重污染企业进行投资势必会受到企业自身风险特质的影响,显然,作为“黑色”企业存在这些重污染类上市公司,其风险特质将随着“雾霾”事件的不断发酵而得到充分的释放。另外,“雾霾”过后,重污染行业原有的政策性优势亦不再明显,而相关的管制政策却甚为严苛。通过上述“风险效应”与“管制效应”两条逻辑主线最终推导出“雾霾”过后重污染类企业的融资能力大幅下降这一结论,当然上述结论亦得到了严谨的经验证据支撑,顺道解决了上述“环境表现”与“企业绩效、价值、行为”的关系的内生性问题, 因为环境表现相对较差的重污染类企业确确实实受到了“雾霾爆表”事件的影响,而相较而言环境表现更好的非重污染类企业所受影响则相对较小。
关于“雾霾”,曾经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美国奥运会代表团自行车队的几名运动员在下飞机时戴上了口罩,当即引发了轩然大波,舆论愤怒地指责他们这是以“下三滥的馊招”侮辱中国,企图让中国丢脸;而在2014年的北京马拉松赛上,北京“雾霾”严重,各色口罩“闪亮登场”,此时不戴口罩的选手却被调侃为“用生命在跑步”。同样的事件,发生于不同的时点,引发的结果却迥然不同,而这种迥然不同的结果正是双重差分法所需发现的核心要点,同样的重污染企业融资这一行为,“雾霾”过后却发生了如此多的故事,当然,本文的双重差分以及后续的安慰剂检验部分也直观地展示了上述过程。相信随着“雾霾”一词走出学术词典,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实际威胁以及政府必须关注的生态问题时,“绿色”的发展要求以及可持续的发展观念亦会逐渐成为经济建设的核心理念,可以合理预期的是,原本形同虚设的“绿色信贷”必将在今后的信贷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本篇论文投稿过程当中,编辑部老师的敬业与责任心给我的学术生涯留下的印象最深、收益最大。在我自认为可以定稿以后,编辑部的陈永清老师还是发现了论文中十几处校对错误,如英文摘要的译法、格式上的小毛病,错误虽然不大,但十分琐碎,若不仔细校对很难发现。当然这本身于我也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希望在笔者的学术生涯中能够继续保有与《经济评论》间的这种缘分,期待在未来的某一天再续前缘。
 
(《“雾霾”与企业融资——来自重污染类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载于《经济评论》2017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