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

杨聪敏:新生代农民工的“六个融合”与市民化发展
发布时间:2015-01-27 16:12:34

 

【摘要】农民工社会融合是涉及当代中国人数最多,范围最广,内容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农民工是建设城市、繁荣城市,发展城市的生力军,农民工较好地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的新居民,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进程。本文通过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概念界定、内容分析、关系探讨,认为农民工社会融合包括职业融合、政治融合、民生融合、文化融合、关系融合和身份融合六个方面,这“六个融合”是市民化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必经过程; 农民工的“六个融合”是一种互为条件、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包涵支持关系,割裂任何一个融合就不是真正的农民工市民化。
【关键词】农民工 社会融合 市民化
 
 
新生代农民工是指 20世纪80年代后出生的农村外出打工青年,他们与老一代农民工不同,年龄较轻、文化水平相对较高,思想观念比较开放,依恋农村较少,有着比父辈们更为强烈的城市融入渴求,希望获得市民身份,享受市民权利,成为城市新居民。在当前的城镇化进程中,政府和社会必须着力改善农民工城市生活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环境,保障公民的权利平等和市民待遇,使农民工尽快地融入城市生活之中,这对沿海发达地区的繁荣稳定、持续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社会融合的概念界定与分析维度
(一) 国外学者关于移民融合的基本涵义
广义的社会融合针对整个社会状态而言,狭义的社会融合是对某一社会群体状况而言。在西方的研究中,社会融合是指社会群体间的凝聚度,它通过社会心理( 或情感) 融合和结构( 或行为)融合来反映,具体包括心理融合、结构融合、关系融合三种形式。心理融合是指人在社会联系中的主观经验、互动经历反省和交往度感知; 结构融合是指个人与他人的关系状况,以及个人在社会参与过程中的关系数目和类型,关系融合是指个体与社会群体的互动过程,以及互动中产生的一些认同感等。
社会融合既是一种移民文化观念和行为模式的适应变迁状态,也是一种社会机会和权利的平等过程,而且其过程具有不可逆性。社会融合一方面表现为移民与原住民之间相互的文化同化过程,另一方面也表现为某一个社会单元中个体或的阶段性成果。杨聪敏:新生代农民工的“六个融合”与市民化发展集体行动者的社会联系和互动的范围、频率和效果,是“使成员留在他们所在的群体中的力量或者力量的结果”的一种状态。值得指出的是,在西方关于社会融合研究中,还一直存在着同化论( Assimilation)和多元论( Pluralism) 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这两种理论从不同的社会场景中分析了移民社会融合的特征、内容和表象。西方的理论从社会文化、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社会结构的角度论述了移民的社会融合过程,对社会现象作了透彻的分析,对此,在研究中我们应予借鉴,深化发展,以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融合理论体系。
(二) 国内学者关于社会融合的主要观点
相对一致的定义是进行比较、类分和规范化研究的前提。根据对现有文献的检索分析后发现,不同学者对社会融合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包括概念差异、内容差别和分析框架( 维度) 差分,分析问题的方法也不统一,其研究内容交叉重叠,互相涵盖,还没有形成定型化的比较统一的观点。任远、邬民乐认为: “社会融合是个体和个体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或不同文化之间互相配合、互相适应的过程,并以构筑和谐的社会为目标”。一些学者也通过对农民工的户籍变动、地域转移,生活观念、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组织形态转化等方面的分析,研究了农民工社会融合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王春光,2001; 刘传江、周玲,2004; 陈映芳,2005; 马西恒、童星,2008;王桂新等,2010) 。悦中山等通过对西方融合理论的研究后认为:“农民工社会融合是指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之间差异的消减”。崔岩认为,“社会融入是指社会中某一特定人群,融入社会主流群体,与社会主流群体同等地获取经济社会资源,并在社会认知上去差异化的动态过程。”周皓认为,“社会融合是迁入人口在迁入地逐步接受与适应迁入地的社会文化,并以此构建良性的互动交往,最终形成相互认可,相互‘渗透、交融、互惠、互补’。”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所谓社会融合是指不同群体之间通过文化适应和涵化,进而实现社会关系认同和交融的一种状态和过程。
(三) 社会融合的概念界定
在现有的研究中,一些学者在描述农民工(流动人口) 社会融合状态时使用“融合”概念,一些学者使用“融入”概念,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为了更清晰区分二者的共同点与不同点,现作简单界定。
从词源意义上讲,“入”表示“进入”、“插入”、“流入”和“渗入”的意思,“合”表示结合到一起,凑到一起的意思。从更细微的意义上讲,“融入”与“融合”的含义有所不同。一是融入表示的是一种过程,融合表示的是一种状态; 二是融入是融合的初始阶段,是融合的第一步; 三是融入是一种单向性的行为,融合是一种双方互动的行为; 四是融入是一种行动和行为,融合是行动和行为的目标和结果。所以,在对农民工社会融合的研究中,对二者的差别应有适当把握,以便更清晰地展现农民工社会融合状态。
社会融合与社会融入有指向性差别。杨菊华( 2009) 认为,社会融入是单向性的,指农民工在经济行为、文化观念上都融入到了流入地的主流社会体系中,暗示着一种群体间不平等的文化和行为主从关系。社会融合是不同文化之间接触的最终目标,反映了一种群体间在社会发展过程上的平等关系,并以渗透、交融、互惠、互补为特征。“融入”比“融合”更能体现农民工社会融合过程及对流入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影响。社会融入表示了外来人群进入城市主流群体的形式和过程,有主从关系和地位的不同; 社会融合是一种内外群体间的相互认同、相互涵化的现象和状态,表示了不同文化的平等和群体关系的融洽; 融入是一种行为,融合是一种结果。农民工通过“融入”或“融合”,平等地获取社会资源和享受市民权利,并与主流群体建立新颖的社会关系,进而成为城市的新成员。概括地说,社会融合就是不同群体间的关系和谐; 展开来说,社会融合是指一种个体之间、内外群体之间、外来文化与主流文化之间的互相吸收、互相适应、互相同化、互相交融的状态、过程和结果。
(四) 社会融合的分析维度
西方学者将社会融合分为四类: 即文化融合、交流融合、功能性融合和规范性融合。美国社会学家戈登( Milton Gordon) 提出衡量族群关系融合的七个维度: 文化或行为融合、结构融合、身份融合、偏见消除和意识融合、公共事务融合。杨格-塔斯( JJungerTas) 等人提出了移民的结构性融入、社会-文化性融入、合法性融入的三个维度,恩泽格尔27浙江社会科学 2014年第2期( HEntzinger)等人提出移民的社会经济融入、政治融入、文化融入、身份认同融入四个维度。我国学者在不同的研究阶段,对农民工或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的分析层面( 维度) 也有所不同的。田凯( 1995)和朱力( 2002)将农民工的社会融合区分为经济、社会和心理或文化三个层面。风笑天( 2004) 将三峡农村移民的社会融合区分成家庭经济、日常生活、与当地居民的关系、生产劳动、社区认同等五个维度。杨黎源( 2006) 认为外来人群的社会融合包括风俗习惯、婚姻关系、工友关系、邻里关系、困难互助、社区管理、定居选择及安全感等八个方面。张文宏、雷开春( 2008) 将城市新移民的社会融合分为文化融合、心理融合、身份融 合 和 经 济 融 合 四 个 方 面。王 桂 新 等( 2008)把农民工社会融合类型概括为经济融合、政治融合、公共权益融合、文化融合等。刘建娥( 2010) 通过乡城移民居住与生活、健康与安全、就业与收入、满意度与信心四个维度,对社会融入度进行了测评。杨菊华( 2010) 在测量流动人口社会融入指标体系时,从经济融合、行为适应、文化接纳、身份认同四个维度进行了考察。周皓( 2012) 发展了杨菊华的分析维度,认为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应包括: 经济融合、文化适应、社会适应、结构融合、身份认同五个方面。
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从农民工市民化的整体性发展过程来说,农民工社会融合应包括职业融合、政治融合、民生融合、文化融合、关系融合和身份融合六个方面,这“六个融合”体现了农民工市民化的全部内容,并以此作为构建农民工社会融合的总体分析框架。
二、新生代农民工“六个社会
融合”的内容和现状分析
从农民工市民化视角看,社会融合不仅是一种身份的转换,更需要心理文化观念的深刻转变。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需要在职业机会、政治参与、生活保障、心理意识、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习惯、文化活动、社会交往等方面有大致相同的生活方式和文化方式。
(一) 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融合
职业是人们生活的基础,也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就农民工职业融合来说,包括劳动机会获得、劳动环境改善、劳动强度和时间合理、劳动工资支付、劳动技能培训等几个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已经城乡统筹,全部放开,在社会政策上没有原则性的职业进入限制。但实际并非如此,一些企业和单位在招工中规定了许多 限 制 性 条 件( 如身份限制和区域限制等) 。?瑏瑡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虽然有较大提高,?瑏瑢但与城市居民相比,仍然较低。因此,即使政策放开了,农民工也很难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垄断行业。
良好的劳动环境、合理的劳动强度和时间是劳动者进行正常劳动的必要条件,是延续职业生命的保障。综合多方调查数据,农民工劳动环境差,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严重超标。依企业性质划分的农民工工作时间,个体、私营企业最长,三资企业次之,国有企业最短( 蒋月,2006;郑功成等,2007) 。作者在 20052009年对浙江省的三次社会调查也表明农民工的劳动时间大大超过了国家标准。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义务后,企业和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由于农民工整体素质较低且大都是非正规就业,在劳动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劳动力价格是低估的。还由于户籍身份不同,农民工即使与城市居民在同一单位从事相同的工作,其工资收入也与正式工不相等,特别是无故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状况仍十分普遍,劳动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沿海发达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研究”课题组在2011 年对浙江省700位外来农民工的社会调查( 以下简称“2011年调查”) 表明,农民工中对自己工资收入“比较满意”的占 21. 42%,认为“一般”的占 46. 86%,“有点不大满意”的占 20. 86%,“不满意”的 占7. 86%。而且,有些企业的福利,农民工因身份问题往往不能享受,或者只能部分享受,得到的大多是“裸体工资”。有些农民工的劳动收入还不能满足自身和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生活十分艰辛。
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是获得劳动岗位的前提条件,在社会职业分配中,如果没有相应的劳动技能,即使工作岗位再多,工资待遇优厚,也只能“望职兴叹”。2011年调查表明,参加过文化和技能培训班的只占24. 15%,大多数农民工因没有时间参加、没有机会参加等原因,放弃了职业培训,影响了农民工收入提高。
(二) 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融合
从政治与经济、文化的关系讲,政治融合既是经济、文化融合的前提和基础,同时又是经济、文化融合的表现和结果。因此,赋予农民工同等政治权利,才能改善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文化状况。
政治参与的制度化是政治融合的重要标志。政治参与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参政议政权、诉愿权、社团组织权等方面。农民工因工作的流动性和户籍限制,法律赋予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基本流于形式,无法参与流入地的公共政策选择,进而导致社会地位日益边缘化。
在城市,职工有工会组织,妇女有妇联组织,青年有共青团组织,但农民工没有专门维护自身利益的团体。虽然,农民工也可以参加上述组织,但由于处于领导地位的大多是城市居民,农民工合法利益被有意无意地忽视,农民工政治参与更多地表现为非制度化参与,有时只能通过非理性的街头政治、暴力抗议、群体性事件等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参与社区管理也是农民工政治融合的重要内容。但社区管理权在于业主,农民工在城市大多以租房为主,是社区的匆匆过客,对社区事务基本没有发言权。社区生活需要社区认同和群体互动,有大致相同的心理意识、行为举止、卫生习惯和处事方式等,让农民工参与社区事务管理,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 新生代农民工的民生融合
民生融合是指农民工在居住环境、住房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市民待遇和生活条件,是农民工城市生活的基础,是实现社会融合的关键环节。社会保障是公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多次强调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但实际上,目前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的比例不到一半。瑏瑥?些农民工既没有参与城镇社会保险,也没有参与农村社会保险,属于游离于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的“裸人”。2011 年调查表明,外来农民工中参加了基本养老 保 险 的 占 49. 43%,参 加 医 疗 保 险 的 占56. 86%,参加失业保险的占 37. 00%,实际情况可能比调查数据还低。农民工从事城市人不愿干的最脏、累、苦、危险的工作,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重大疾病得不到有效救治,在面临天灾人祸、疾病、失业时,由于自身经济实力不足,很难通过自己和家庭的能力来抵御风险,因此,要实现民生融合,亟需将农民工真正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农民工在城市基本没有自己的住房,以租房和住集体宿舍为主,有些人甚至居无定所,绝大多数人无法凭借少得可怜的工资购买城里价格高昂的房子。2011年调查表明,外来农民工有自己住房的占4. 43%,单独租房子的 48. 14%,合伙租房的占 21. 43%,住工厂宿舍的占 15. 57%,无固定住所的占4. 86%,借住的占 4. 00%。从住房类型来看,比重最大的是城乡结合部的简易平房,其次是地下室和建筑工地的简易工棚,仅有少量的人住单元楼房。另外,农民工由于户籍限制和工作的流动性,也很难满足政府关于获得公租房及住房补贴的相关规定。农民工没有住房保障,难以在城市真正扎根落户。
(四) 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融合
文化方式的现代文明化是社会融合的重要条件,农民工的文化融合包括价值观念、思维方式、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语言能力、风俗习惯、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内容。
语言沟通是移民文化融合的重要形式,相同的语言更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心灵沟通。农民工的语言能力结构包括家乡语言、普通话、流入地方言三种语言之间的代码转换,交流沟通方式的熟练以及细微语意的理解。经验表明,移民在流入地的语言使用和沟通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有些矛盾的发生与群体经验差异造成的沟通困难有关。因此,农民工需要积极主动地熟悉当地语言,听懂本地话、熟练地讲本地话,以解决语言不匹配问题。
价值观念、心理意识、思维方式、理想信念等方面的城市文明化,是衡量农民工文化市民化的重要标志。在持续而直接的文化接触条件下,移民会从心理和情感上积极地协调两种( 农村与城市) 文化关系,这种心理适应关系通过态度和行为方式表达出来。由于农民工大多来自农村,小农意识根深蒂固,城市文明意识相对缺乏,以致在日常生活中因细小的事情发生不必要的误解、冲突,甚至财产和生命损失,从而深刻地影响了社会融入。在农民文化融合过程中,需要通过再社会化,获取新的价值观、心理意识和思维方式,进而改变自我、调整行为模式,与城市群体共处在一个行为准则系统之中。
在文化融合过程中,风俗习惯的演化起着重要作用。但每个外来成员与流入地风俗习惯的适应方式和接受程度是不同的,在适应、调节和内化主流文化的社会习俗时,个体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心理活动,或趋向同化与接受主流文化的风俗习惯; 或进行抵抗与拒绝,继续保持传统习俗和自我文化行为; 或有时保持原风俗习惯,有时采用流入地风俗习惯。2011 年调查表明,有 60%以上的外来农民工对当地的风俗习惯是尊重的,如果发生了本地居民侵犯了他们的风俗的情况,会主动解释,但也有极少部分人会用粗暴的手段进行对抗。作者认为,农民工应主动适应流入地的风俗习惯,这对群际感情潜移默化,促进群体关系融洽,以及长期在流入地居住,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般来说,人们的经济收入与受教育年限相关,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是从事复杂劳动的前提条件,且有利于提高职业层次和劳动收入。农民工为什么背井离乡,在城市不计辛苦,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使子女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形成城市生活的经验和理念,长大后在城里有体面的职业和生活。根据历年调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同城待遇不容乐观,大多在教学条件和设备陋的民工子女学校上学,师资力量薄弱,影响了农民工子女的文化素养提高。
(五) 新生代农民工的关系融合
社会融合说到底就是关系融合,农民工关系融合包括社会认同、社会交往、社会距离、社群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社会认同是社会融合的前提条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内群体认同,个人将群体内成员的典型特征加诸自己身上,以使自己的特性与其他成员大致相同。二是外群体认同,异质群体间通过社会认知、社会比较和积极区分过程,实现农民工与市民之间平等相处、互相协作、互相尊重和共同发展。社会认同既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基础,也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环节。社会交往是一种双方自愿的行为。农民工主要与同质群体( 老乡、朋友、亲戚) 交往,是一种“强关系”; 与异质的市民群体交往较少,是一种“弱关系”。扩大社会交往面,实行“强弱关系”的转变,是农民工融入城市中必然要经历的阶段。根据2011年调查,外来农民工经常与本地居民交往的占 31. 72%,交往程度一般的占 44. 14%,偶尔交往的占 19.00%,不交往的占 4. 29%。表明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不同群体间的认知、心理、身份、情感方面的社会距离主要是由地位差别造成的,社会距离使两个或多个群体之间产生隔阂,甚至不信任和对抗现象,导致社会关系断裂。农民工与市民之间社会距离既是一种“制度性距离”,也是一种“身份性距离”。“制度性距离”主要由中国二元社会体制结构先天造成,“身份性距离”主要由人的文化水平、经济收入、社会权势等后天因素形成。这“二种距离”使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断裂,社会矛盾频发,群体关系紧张,甚至造成极端事件。社会距离的长期存在不利于社会融合。群体地位的差别必然产生社会关系异化。我国的群体关系紧张主要由社会制度设置造成,并通过就业岗位获得、劳动收入分配、市民待遇等方面不断强化。在社会生活中,如果城市居民对农民工固守“刻板印象”和“污名化”意念,两类群体之间就会产生较强的疏离感和排斥性,影响社会关系融洽。根据历年调查,2005年农民工认为关系融 合 的为 14. 61%2007年 上 升 到 28. 73%2009 年为25. 41%2011年为43. 57%;反之,农民工认为本地居民有敌视、轻视现象,关系隔阂、冷淡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六) 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融合
身份既是一种地位,也是一种象征。身份融合是指农民工的政治身份、文化身份、户籍身份的国家制度认同和社会地位认同,是农民工城市融合的核心问题。
农民工已是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主要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生力军。然而,农民工虽有工人阶级的政治身份,但在实践中往往被虚置,没有适当的形式和渠道参与公共政策的选择,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使农民工徒有工人阶级政治身份而无实质性利益享受。
文化身份既是一种素质象征,又是一种地位象征。农民工在农村得不到较好的教育,在城市又没有正常的职业文化培训,导致农民工总体文化素质较低。在城市的日常生活中,由于农民工文化身份低下,还经常受到市民群体的排斥和歧视,有时为了生存甚至丧失了应有的人格尊严。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设置强化了人们对身份户籍的依赖性、归属性,并具有强大的附属功能,拥有城市户籍身份是农民工梦寐以求的奢望。并且,中国的社会管理方式是与户籍制度结合的,城市政府依据户籍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加上财政的分税制等因素,城市对外来农民工的落户进行了严格控制,造成农民工自由迁徙权缺失。因而,亟需国家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确保农民工身份融合顺利进行。
三、新生代农民工社会融合与市民化发展
所谓农民工市民化主要是指在劳动职业转移、基本生活方式改变、户籍身份转换、政治参与公平、文化涵养发展和社会关系融洽等方面的城市文明化。
(一) 职业融合是农民工市民化的生活基础
机会获得、报酬公平、生产安全是保证农民工延续城市生活的必要条件。农民工获得工作岗位仅仅是迈向城市生活的第一步; 通过勤奋劳动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以维持和改善日常生活,这是开始城市生活的第二步; 良好的工作环境、适度的劳动强度和时间,通过劳动技能培训,提升职业层次和工资收入,是延续城市生活的第三步。这是农民工走向职业融合的三步曲。
没有职业融合,其他融合就无从谈起。第一,国家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劳动就业制度,加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统一管理,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对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曝光和经济制裁; 第二,根据物价上涨和生活水平提高幅度,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使农民工城市日常生活得到保障; 第三,文化素质提高是人的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对农民工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城市生活能力和发展能力。
(二) 政治融合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制度保证
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农民工政治融合的主要手段。针对农民工政治参与动机的狭隘性、手段的非理性、过程的非组织性、渠道的阻塞性现象,政府要着力解决农民工政治参与的有效形式和路径: 一是健全政治参与制度,建立公平宽敞的政治参与渠道; 二是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增强政治参与能力; 三是改革现行的选举制度,落实农民工在流入地的以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居住地为标准,对三年以上,并一直在该地居住的农民工给予社区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居住五年以上的农民工给予县( 区) 人民代表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是成立在党领导下的农民工协会或工会,使农民工有专门维护自身权益的组织机构。
(三) 民生融合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条件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是农民工民生融合的重要内容,也是延续城市生活的必要条件。切实维护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需要从法制建设、体系建设、财政投入、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一是通过政策优惠,不断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障覆盖面。二是通过舆论宣传和政策讲解,提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积极性。三是制定高效运作的农民工社会保险转移和接续规定和办法。通过建立“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证农民工的日常生活稳定和遇到困难疾病时能够得到救助,使农民工在城市有一个较为稳定的生活环境。拥有自己的住房或能够支付房租是农民工长期在城市生活的根本保证。目前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工资收入低,无法购房,户籍限制又不能享受城市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如果长期依靠个人租房和住企业集体宿舍的权宜之计,那么只要城乡流动成本低于城乡居住成本,农民工就会永远像候鸟一样在城乡之间奔波。因此,农民的城市住房问题不解决,市民化就是一句空话。城市政府应加快推进社会住房保障制度改革,适当对农民工租房购房给予政策优惠,以保证农民工“人有所居”。
(四) 文化融合既是提升人的能力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支撑文化素养不仅是指一种文化水平( 学历) ,也包括心理意识、思想观念、思维方式、道德情操等内容。农民工不但是城市社会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和享受者。在城市文化建设中,政府和社会应十分关注农民工文化权益保障,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培育他们的城市文明观念,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的行为举止、健康的心理意识和道德情操。一是通过文化知识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文化水平,二是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提升思想道德水平。三是进行法制教育和市民规范教育、使之成为文明守法的市民。四是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公益性文化设施,改善农民工的文化生活质量,扩大城市文明对农民工的精神影响力。五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农民工元素。
(五) 关系融合是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社会保证
农民工社会融合是一个曲折的、复杂的、长期的过程,其内涵非常丰富。人格尊严是人们平等交往的重要前提; 邻里关系和睦和社区管理公正是安居乐业的保证; 困难互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人类慈善本性的展现; 文化娱乐活动不仅有利于提升人的生活品质,更能增进人们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风俗习惯的互存共荣不仅能够缩小移民群体与原住民之间的社会距离,更能增进人们心理感情的亲密度; 联姻结亲不仅是一种血缘纽带,更能扩展移民的关系网络。在关系融合中,外来农民工要提高素质、放平心态、积极交往; 本地居民要不断地涵化情感,提升包容性;地方政府要不断出台有利于社会融合的改革措施。
(六) 身份融合是农民工市民化的本质要求和核心内容
城乡二元结构下的身份差别是造成农民工社会地位不平等的主要原因。农民工虽然在城市从事最累、最苦、最脏的工作,却不能享受应有的市民权利和待遇,从而使社会排斥、群体歧视现象不断产生。这种现象的消解,需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确立公民的身份平等和地位平等,在文化上缩短观念意识差距,在群体心理上增强身份认同,使农民工的政治身份、文化身份得到根本性转变。“市民身份”是每个进城农民工的强烈愿望,户籍身份的改变是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核心问题。户籍制度改革应是户口权益逐步均等化,户籍身份逐步平等化、户口迁徙逐步自由化的过程。在改革中,城市政府应避免纯粹功利主义思维制定户籍政策,背离城市户口的公共资源性质,损害社会公平与正义。同时,不仅要关注城乡户籍权益的调整,还应当重视撤除城市与城市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户籍藩篱,以最终实现公民的迁徙自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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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参见任远、乔楠:《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过程、测量及影响因素》,《人口研究》2010 年第 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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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学网
详见:http://www.sociology2010.cass.cn/upload/2015/01/d201501051008552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