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

信力健:终身教育,实质支持更重要
发布时间:2014-11-19 15:06:05

 

作者简介: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21世纪教育研究院理事。
 
近段时间以来,针对“终身教育”的立法又再引起关注,该不该立法、如何立法成为了争议。
所谓“终身教育”,是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PaulLengrand)在1965年发表的教育理念,随即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如英国工党政府对全民终身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2000年颁布《学习与技能法》,旨在迈向学习化社会中积极推进终身学习,提高国家竞争力。”8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政府也提出加强终身教育,向终身学习过渡的方针,强调全社会的人都要不断学习,使整个日本社会成为“终身学习”的社会。
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赶上“终身教育”这股潮流。1999年1月,国务院于批转的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终身教育作为一项规定和任务,已分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提出,“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拓宽终身学习通道。”可见,“终身教育”理念充分获得了重视和支持,立法只是时间问题。
然而笔者却认为,立法能否实现“终身教育”的最终目的很难说,毕竟教育还是一项较为私人的投资选项,即便是九年义务教育,受教育者也可以选择哪一个层次的服务质量。有效学习越多,收益越大,付出和收获是成比例的。所以,实现“终身教育”需要提供一种“处处学习”、“时时学习”、“人人学习”的条件和氛围。简单地说,“终身教育”的实现必须有载体、方式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撑,如果这几点能够落到实处,立法与否已经无关紧要。
在传统社会里,私塾是主要的学习场所。私塾是小范围的,没有什么办学标准限制,非常自由和有效。这种教育方式,一方面是缩小师生比例,一方面是不受教材所限,另一方面则是学习可以随时随地。辐射到现今,社区教育大概可以充当类似私塾教育的角色。而社区教育,则是“终身教育”的其中一个主要的载体。
要明确的是,学校教育并不是当今社会教育的全部,对学生的教育和对家长的教育、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是一个整体,单纯的学校教育和对学生的教育而不顾及对家长的教育以及社区教育环境的培育,教育的整体性无从谈起。因此,应当采取大教育的概念,以社区教育为切入点,建立全方位开放的教育制度,积极构建中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在教育学生的时候要兼顾家长,注重学校教育的同时要兼顾社会教育,大力提倡“德化社区”,真正形成全民教育和终身教育的氛围。这里所说的社区,包括村支部、街道办、社区活动中心、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自成一体并且可以动员的社会单元。以美国为例,社区学院是比较常见的终身教育机构。除了承担大学预备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及继续教育、补救性教育和社区教育以外,还为社区推广文化。还有美国的各种图书馆、博物馆甚至政务中心,都是美国人流动的文化教育场所。
当然,在推广“终身教育”的“处处学习”中,还要充分发挥民间教育机构的作用。民间教育组织是推进终身教育必要的中继站和不可缺少的辐射源,建立自上而下、纵横相连的民间终身教育组织网络,鼓励和开放民办教育机构参与“终身教育”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对政府教育资源不足进行补充。
“时时学习”,则是要求学习方式的自由,不必拘泥于固定场所,方式较为灵活,比如上海的学分银行,就是以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积累和转换为主要功能的学习成果管理与终身学习服务平台。注册学分银行后,每名学习者将有自己的“学习账户”,在本市成人教育机构,不同时间和专业接受学历教育、职业培训和文化休闲教育等,都可以积累学分,这样的学习“存款”可以“通存通兑”,转化成相应的学位。普通高校在校生也拟进入计划,其所修学分,今后也可经过转换,获得在职继续学习时免修课程等优惠。依靠网络学习的灵活性,可以打破学校教育和社区教育时间、场所固定的限制,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与。
“人人学习”是最关键的,也就是政府要保障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终身教育”的待遇,通俗点说,国家公共财政必须予以实际支持,没有雄厚资金的支撑是构建不了终身教育体系的。对此,加拿大的“终身教育”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值得一提。1991年,加拿大政府发表《学习得好,生活得好》的教育文件,倡导人们在学校和工作岗位中都应该花时间学习。2001年,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开始实施,试图在提升本国劳动力技能水平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此项措施的理论基础来自迈克尔-谢若登的观点“以资产为主的福利政策是比以收入为主的福利政策更有力的反贫困措施”,由此便产生了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它类似于银行账户,在投资期内,参与者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存款,再加上政府提供的相应配套资金,共同构建参与者的个人账户。投资期结束后,参与者可以从账户提取现金,用于自身的各种学习培训和创业。使参与者在累积资本的同时,又增加了社会竞争力,可谓一举两得。
从教育角度来看,“终身教育”的理念是有十分重要意义的。从社会层面来看,它也是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对于立法,支持者主要是考虑到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和规范性。然而,在推动“终身教育”时,要避免过于侧重立法而忽略实质问题。毕竟“终身教育”既要依靠国家全力支持,也必须动员全体国民的广泛参与,核心在于推动落实。否则,即使立法了,财政不支持,民间无渠道,“终身教育”也会沦为纸上谈兵。
 
文章来源:财经网
详见: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624-7585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