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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涛 :卷烟消费税调整 中央增收近600亿
发布时间:2015-05-27 09:58:52

 

作者简介:杜涛,经济观察网记者。
 
201558日,国务院出台了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
一、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支加征从量税。二、纳税人兼营卷烟批发和零售业务的,应当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批发和零售环节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按照全部销售额、销售数量计征批发环节消费税。
据统计,2014年,国内消费税8907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卷烟消费税4823亿元,增长12.5%
目前烟草消费税主要是从生产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在生产环节,香烟每条70元以上的税率为56%,每条70元以下的税率45%。若是对所有批发环节全部征收5%的消费税,那么批发环节的消费税收入约占整体烟草消费税的10%左右。
2009年之前,批发环节不征税,后来在批发环节加了5%的税率,只对批发零售商征收5%,而从大的批发商批给小的批发商则不征收消费税。
2014年的卷烟消费税批发环节税率为5%,现在税率提高11%。假设2014年的全部批发量都征收了消费税。这样增加的收入在500亿左右。
上海财经大学税收系主任朱为群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现在从量每箱加收接近250块钱,若是2015年的销售量与2014年持平,上下半年销售稳定,这样2015年增加收入133多亿。
这样从价加上从量,卷烟批发消费税增收接近600亿左右。
但是要关注的是烟的价格是否发生变化,卷烟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是从200951日开始的,当时规定零售价不变,所以当时的税收主要是烟草公司负责,消费者没有负担。
这次文件上没有强调不准涨价,烟草公司非常有可能转嫁给消费者,变成对烟草消费者加税。
这个政策不仅中央增收近600亿,地方也会收到好处,主要通过附在消费税上的城建税,也会增收。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详见:http://www.eeo.com.cn/2015/0508/2757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