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评论员)
导语:如果当“雾霾罚单”成为环保部门的权力与经济来源,环保部门还会有治理雾霾的动力么?
对于连日来的雾霾天气,环保部门终于有了新动作。辽宁省首先对8个城市开出了5420万元的“雾霾罚单”。其中沈阳3460万元、大连160万元、鞍山780万元、抚顺160万元、本溪20万元、营口40万元、辽阳500万元、葫芦岛300万元。辽宁省承诺罚缴的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蓝天工程治理环境空气质量。“雾霾罚单”开出,赞许声中夹杂争议。根据《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此次经济处罚的直接对象是市政府,罚缴资金由省财政部门在年终结算的时候一并扣缴。容易想到的是,谁在最后为雾霾罚款埋单?如果是纳税人的钱,那么对于直接责任人——监管者与排污企业未有任何实质性的惩处则有失公平。同时,我们以为,除了公平性以外,更重要的还应看其能否达到治理空气污染的预期效果。
环保部门将罚单开给地方政府,同时也把治理责任与难题推给了地方。被列为世界四大尴尬部门的环保部,一直是弱势部门,也没有执法权,相较之下,将难题交给更有实权的地方政府,对于治理大气污染而言,确实会更方便作为。即便没有作为,环保部门也可将罚缴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况且罚款又能从省财政直接扣缴,不怕地方政府赖帐。
不得不承认,“雾霾罚单”政策充分展现了环保部门的良苦用心。但这样一个于环保部门而言百利而无害的政策,放在更大的环境治理的视角下,却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至少在政策制度的设计上,有很多一厢情愿的地方。
环保部门希望用“罚单”来倒逼地方政府狠抓环保工作。但对像沈阳这样2012年财政收入达715亿的城市而言,3460万的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雾霾罚单”会否流于形式,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效果如何,主要还得看地方主政者的态度。有官员称“罚钱被公布后,会让市长面子上挂不住,以此来倒逼他重视大气污染治理”,然而,当各地环保部门纷纷效仿,媒体疲于关注之时,谁还记得哪位市长的面子?而且可以说,这个罚单政策能行之有效最后靠的不是制度倒逼,说到底还是人治。
如果确实希望通过倒逼官员的方式治理大气污染,为什么不直接与官员的“帽子”挂钩?将环境治理纳入到官员政绩考核当中?否则这样一个没有经济效益、见效慢,甚至很可能是为他人做嫁衣的环境治理工作,地方政府如何会有动力?
而环保部门这样一种“以罚代管”的方式,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排污费、公路运输罚款,甚至是社会抚养费,这些“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最终只成为一种手段,却并未有最初预想的社会管理效果。相反,这些罚款,都不约而同地沦为被公众所诟病的敛财之道。同样的政策预期:如果当“雾霾罚单”成为环保部门的权力与经济来源,环保部门还会有治理雾霾的动力么?
我们以为,“雾霾罚单”虽然设计初衷很好,但最终效果恐难以如愿。如果要通过倒逼官员的方式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与官员的“帽子”挂钩;如果想减少污染源,最简洁的方式是重罚污染企业。而这些,在制度的设计中都没有看到。政策的制定者不能仅从一个部门的角度出发,更需要顶层设计、通盘考量,对执行者有制约、有激励,符合地方利益,政策才会有效执行。而事实上,今日中国所面临的雾霾危机实则是过度依赖煤炭资源的能源结构问题,这也绝非一张罚单所能改变的。
文章来源: 经济观察网
详见: http://www.eeo.com.cn/2013/1216/2535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