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Financial Technology,简称Fintech)领域近年来掀起了一股投资热潮,吸引了从华尔街顶级投行到全球顶尖高科技公司的巨额资本。花旗集团报告显示,近5年来金融科技领域吸引的投资额累计达497亿美元,从2010年的18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191亿美元,增长逾10倍。埃森哲的资料显示,全球金融科技产业投资去年增长75%至223亿美元,今年首季全球投资总额53亿美元,同比增长47%。在我国,支付与交易技术、风控技术、智能投顾、区块链等风头正盛,去年金融科技行业增长445%接近20亿美元。大大小小的金融企业、理财平台、互联网公司大量涌入。蚂蚁金服、京东金融、宜信、积木盒子等纷纷宣称自己为“金融科技公司”。
毕马威两周前发布的报告显示,今年三季度由风险资本支持的中国金融科技公司获得超过10亿美元投资,比二季度增加67%。作为区块链指数成分股之一的鲁亿通近期发公告称以14倍溢价共计30.6亿购买了一家为比特币“矿机”制造芯片的初创公司。此后,不断有上市公司因区块链、大数据金融、智能投顾等“金融科技”概念成为市场热炒对象。此外,跨境支付服务商iPayLinks、比特币企业Coinbase纷纷推进巨额融资。在缺少金融行业实际应用、真实合作的情况下,如此热炒金融科技概念,不免让人将其与之前的互联网金融泡沫联系起来。
在当前的金融科技领域,既有实干家,又有讲故事者;既有确实利于降低成本、优化风险管理、填补金融服务空白、满足市场需求的创新,也有管理、内控与金融行业特征严重不符、借创新之名牟取暴利、挣快钱的“伪创新”。国务院今年4月组织14个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不少互联网金融、P2P等机构闻讯纷纷改旗易帜,戴上“金融科技”的帽子以逃避监管。风口上的金融科技领域,许多参与者缺少底层技术与核心能力,又游离在监管之外,往往成为风险发源地。许多金融科技公司把一些借贷、投机关系设计得眼花缭乱,开发出一些取巧的小软件、小功能,再冠之以各种新潮术语,由此粉墨登场成为行业“新贵”。但掀开其盖头,无非就是P2P甚至信用卡之类的业务。一些金融科技公司甚至以“量化投资”、“智能建模”、“自动交易”等为噱头进入股票、期货现货、外汇等金融领域,涉嫌违法吸收民间资金。
金融科技,在维基百科中的定义是“由那些提供技术使金融服务更有效率的公司所组成的经济产业”,沃顿商学院给出的临时定义是“用技术改进金融体系效率的经济行业”。归根到底,金融科技的核心是技术,单纯的“互联网+金融”尚不足以称为金融科技,靠互联网手段简化借贷关系,只能算交易手段创新,而非科技进步。从已有资料分析,很大一部分金融科技公司并未提出可信的技术攻关方案,仅仅拿出数字货币、区块链、大数据等词汇来讲故事、寻觅投资甚至非法集资。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具备“科技”属性就很容易成为资本追逐对象:通用汽车一年成交近千万辆汽车,只获得资本市场上几百亿美元估值,新能源汽车特斯拉一年仅交易几十万辆就能获得数百亿美元估值。
金融科技眼下还属于创新产业,从技术上看,不少关键技术推进尚不可期,底层技术如区块链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理论与实际应用间还存在距离,不应过度夸大美化其前景。拿区块链来说,作为比特币的底层协议技术,被认为是去中心化和去中介化的数据传输模式,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支付体系变革技术,但眼下实际应用领域很少,与金融体系的合作短期内难有实质性进展。此外,第三方支付在不短的时期内还需要依赖现有的银行体系,网络融资在大型项目融资和线下融资方面并不具备明显优势,而智能投顾在实现自我学习和提高技术方面还有一些需要打上问号的地方。金融科技并非空中楼阁,而是一个行业的技术创新,其应用、发展、风控自然必须遵循金融规律。
无论金融科技创业者、投资者、市场参与者,都应看到金融科技“用技术来推动金融发展”的本质,看到金融科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正在实现金融产品、服务、流程及模式的创新应用,为相关技术公司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也正在通过技术优化金融的某些环节使用户成本更低、体验更好,同时也在使传统金融企业在科技创新红利中获得巨大的驱动力。同时,必须警惕狂热的“金融科技”浪潮中的泡沫。须知,历史上那些造成了巨大灾难和难以弥补的伤害的产业或金融泡沫,往往源自一个概念的炒作。
面对当前金融科技某些领域已经泛起的泡沫,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市场参与者作必要的风险警示,对故意炒作概念者加以惩戒,对逾矩者绳之以法。同时,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监管法规,在包容和鼓励创新的同时加强监管规范,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6-12-02/187164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