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时而发生这样的案例:一些地方对企业到期不能兑付或归还的高额债务,轻视债权人或投资人意愿而作出行政性的债务处置安排。这种情况再次引起人们对区域金融生态的担忧。
好的金融生态是银企关系的基石,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我国引入金融生态概念已有十几年历史,其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认识,金融生态建设取得长足进步,金融法制化、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
金融生态是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反映。经济下行、企业高杠杆率、信贷边际效应递减以及执法不严等,都会导致金融生态环境恶化。面对债务困境,是采用抽逃资金、非法处置资产和抵押品、信用违约等手段逃废债务,还是寻求市场化债务重组方法;是站在公正、法治立场上处置,还是从维护地方利益角度“卸担子”“甩包袱”?答案不言自明。
在现代市场条件下,每一个市场主体,无论是全国性的还是地方性的、金融的还是非金融的、国企还是民企、居民还是非居民,都是市场中的平等主体,享有公平的权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处理其关系时不应超越法律和契约而硬性安排,应致力于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的环境,依法保护所有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利,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不断完善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让彼此基于法律和市场找到化解风险的平衡点。
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业债务问题并非完全是企业的责任,有许多客观因素。由于政府与市场关系没有理顺、企业改革不到位、融资结构性问题突出,企业运行政策环境和金融环境还不完善,致使企业债务问题与金融生态问题相互关联和缠绕。这没有简单的解决办法,需要实施更加包容的战略,从存量和增量、治标和治本等多方面综合施策。
在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改革历史中,我国曾采用剥离不良资产、债转股等手段重塑银企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也有许多深刻的教训。在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和信息透明度增强的环境下,借助逃废债、行政性债转股等处置金融债务,会加剧结构性矛盾、加剧道德风险和非理性博弈,延误改革时机。行政干预以及违约,只会恶化当地金融生态环境,损害企业和区域发展的长远利益,并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
对企业出现的债务风险不必惊慌失措。总体看,我国经济基本面是好的,企业杠杆率仍处于可控区间、银行资产负债表是健康的、政策工具丰富,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手段化解各种可能的风险。我国已引入宏观审慎政策框架,通过逆周期调控和引导可以发挥其结构调整作用,通过建立与供给侧改革相适应的风险监测机制,可以创造更加适宜的金融政策环境。我国银行和企业市场主体地位逐步确立,有条件自主处理好彼此关系,通过市场化债务安排、有保有压,避免造成异常波动。我国在运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应允许设立更多的区域性资产管理公司,创新不良资产处置手段和渠道,缓解信贷资产质量下降压力。
维护良好的金融生态应加快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企业融资中的结构性矛盾。特别是,应着力提升股票市场融资能力、发展多元股权市场,以改变脆弱的企业融资结构;同时,深化国企的结构性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和社会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6-08-17/1855558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