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中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但只字未提注册制,于是有观点认为注册制条件不成熟,将遥遥无期。但“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则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从近期监管部门的举动来看,注册制将有条不紊地推进,而且在不断地创造注册制的条件和环境。
据一些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报道,证监会及中证协正在筹备出台IPO先行赔付规则,一些试点券商已先行与IPO企业签订协议,要求控股股东、董监高及两者的间接持股公司一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IPO先行赔付制度落地,公司上市冲关不能再任性和随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将要求更加严格,对投资者损害和损失将有人兜底,这样一来注册制就不用再担心泥沙俱下对市场和投资者的危害,显然比核准制更加科学和更有制度保障,所以根本不用恐惧和排斥注册制。
注册制改革早已写进了中央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里明确提出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怎么可能不开?而且为了注册制改革扫清法律障碍。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若再加上先行赔付制度,推行注册制只是早晚的事。
A股市场为何要迫切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由于行政审批的父爱主义监管理念大行其道,使得权力发审不但没有选出优质的公司,反而成了权力寻租的温床,各种带有财务欺诈的公司通过形形色色的公关,纷纷高价上市圈钱,拿了好处的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这些公司却成了打不得、骂不得的保护对象,对媒体揭露出来的“坏孩子”,只用低廉的处罚成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过低的违规成本恰又默许了他们的胡作非为,结果扭曲了各种市场化的功能,成为阻碍市场化改革的最大障碍。
如果新股发行制度不市场化改革,A股市场扭曲的制度根源就长期存在,让市场配置资源就只能成为口号。当然注册制也需要相应的制度环境,比如信息披露、诉讼赔偿机制和退市机制等制度配合,不然注册制的效果会打折扣。
先行赔付机制本质上是一种便利投资者获得经济赔偿的替代性制度安排,对于投资者因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遭受的损失,由承担保荐责任的保荐机构基于其事先的承诺赔付投资者,并相应取得向发行人依法赔偿的权利。是基于目前中国市场的法治诚信环境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种探索,由于我们没有集体诉讼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的安排,投资者依靠司法维权异常艰难。2008年至2011年,万福生科累计虚增收入7.4亿元左右,虚增营业利润1.8亿元左右,虚增净利润1.6亿元左右。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实际经营多项造假。最后由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出资3亿元设立“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投资者利益补偿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偿在万福生科案中受损的投资者,从而探索出了由保荐机构主动出资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的先行赔付制度。这对当前的A股市场市场化改革和注册制改革无疑是有效的。
IPO先行赔付制度一旦推行,就意味着主承销商要为IPO做质量担保,要替问题公司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损失。虽然最终责任未必是主承销商承担全部责任,但至少要求承销商不能再随意帮助问题公司发行圈钱,而且主承销商为了应对先行赔付就得质押部分发行人股权和与发行人签署免责和风险承诺协议,但建议先行赔付制度一定要让主承销商或多或少的承担责任,否则又会成为走形式和走过场,只有让中介机构担责,他们才能够尽心尽责地充当公允的第三方,如果不承担责任就很难摆脱帮凶的角色。这样一来,市场监管、投资者赔偿、责任认定都有了抓手,市场治理和制度安排将更加科学,注册制就不用再担心上市公司泥沙俱下,IPO质量有望提升。如此一来,注册制还有什么理由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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