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吴侨发经济观察网记者。
我们始终认为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必须超越将自贸区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狭义目标,必须寻求在全国能推广的模式。”在5月8日举行的2015年自贸区论坛上,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郭松告诉经济观察网。
郭松表示,“我们通常理解自由贸易区是贸易为主,但可能大家期待的更多是关于自贸区的金融。”他谈到,自贸区不同于以往层面的特殊经济区,不能成为政策红利的洼地,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意味着中国未来的金融改革,必须超越局部地区化的点状突破。
“自贸区先行先试是实现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扩大改革整体战略的手段而非目的,因此自贸区改革应该坚持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原则。”郭松指出,基本原则有两项,寻求可在全国推广的普遍性制度性东西,舍弃那些不利于整个改革的方案。
在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外汇管理改革特别是资本项目的管理改革关系到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的开放,因此是金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于上述的两项基本原则,自贸区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两个方面,一是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积累宝贵经验。二是在面临跨境投融资的同时,创新外汇管理的手段。”郭松说。
围绕这两项任务,外汇局在去年2月28日印发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包括取消对外担保和向境外支付担保费行政审批,取消境外融资租赁债权审批,允许境内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
“融资租赁改革于2014年在全国推广,取消对外担保事前审批于2014年6月在全国推广,可以说我们在自贸区推出的上述改革措施确实在全面深化。”郭松指出,特别是加快推动资本项目的过程中发挥了先行先试的重要作用。例如对外担保改革措施全国推广后,对外债权现在实现了基本的可兑换。
对于下一步改革的设想,郭松指出,今年以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在年内使人民币成为一种可更加自由使用的货币,“为此我们将继续本着可复制可推广的原则,充分利用好自贸区这块试验田,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的改革。”
郭松表示,未来改革主要围绕下面两个方向展开。
第一个方向是,在自贸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为了落实国务院的要求,我们目前已经基本完成方案测试,即将进入实施阶段。”郭松透露。
他表示,这个方案的核心是限额内的可兑换,包括一线监管汇兑自由等要点,“经过我们自己初步测算,这个方案能满足区内80%跨境资金的需求,这将是可兑换改革模式的一次重大创新,它突破了原来担保交易类型分类推进的模式,使得可兑换进程实现基于主体的综合性的提升。”
第二个方向是,继续探索外来宏观红利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监管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今年2月,上海自贸区实施了试点,将企业外债余额与资产按比例挂钩管理,按企业净资产的两倍进行外债余额控股。
“我们计划在总结试验经验的基础上,在新成立的自贸区实施。我们期待这些改革措施能尽快在自贸区落地,更期待着在自贸区实行一段时间之后成功向全国推广。”郭松说。
文章来源:经济观察网
详见:http://www.eeo.com.cn/2015/0509/2757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