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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宗宪:中国和中亚产业内贸易发展水平分析及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7-03-30 08:58:49

作者系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  

摘要:中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地区—中亚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水平和发展趋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是促进我国企业“走出去”,与中亚产业发展实施有效对接和产能合作,延伸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重大课题。本文在分析和总结我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中亚国家产业贸易现状和特征的基础上,探讨我国扩大与中亚国家沿丝绸之路经济带产业贸易发展的影响因素,并提出从贸易开放度、对外直接投资、降低运输成本等方面提升我国和丝路经济带中亚五国产业贸易水平,打造区域价值链的建议。

 

  一、中国和中亚地区产业贸易类型及其发展现状

  中亚国家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核心区,加强我国同中亚各国的经贸合作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贸易联通的重要任务。中亚五国独立以来,中国与中亚五国的贸易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方式也逐步增加。中国和中亚的双边贸易额从1992年的4.6亿美元上升到2013年的502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25%。近两年因石油价格下降,汇率下跌,双边贸易额有所下降。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贯穿中亚,绵延万里,同我国西气东输管道相连,累计对华输气超过1200亿立方米,中哈原油管道累计对华输油超过8000万吨。中国对中亚五国出口的商品涉及种类很多,既有高档商品和高新技术产品,也有民众消费的普通商品;而中亚五国向中国出口的商品主要以能源、矿产品和初加工产品为主,显示了明显的阶梯分工贸易特征。然而随着中亚各国的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双边的产业内贸易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而且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在中亚地区,近年来以产能领域合作为引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等中亚国家产能合作日益紧密,成果丰硕。截至20165月,中哈产能合作已形成52个早期收获项目,总投资270亿美元,涉及冶金矿产、能源资源、机械制造、建材化工、基础设施等领域。从中国和中亚五国的产业内贸易沿革和现状来看,存在以下特点:

  首先,从中国和中亚产业进出口商品结构而言,中国自中亚的净进口商品主要是石油、天然气等初级产品,中国对中亚的净出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中的劳动密集型商品和资本密集型商品,形成典型的初级品和制成品分工交换的国际贸易格局。

  其次,中国和中亚五国之间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偏低。从中国和中亚各国1996-2013年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平均值看,中国和中亚五国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较低,均未超过0.2。这是因为中亚五国和中国的经济总规模差异很大,且中亚五国尚处于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向中国出口初级产品、进口工业产品,因此产业内贸易指数普遍较低,从高到低依次为: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

  再次,中国—中亚的产业内贸易主要集中在一些初级产品、铁钢和纺织品等个别商品之间,而中国和中亚各国在制成品方面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严重低下。从SITC2 位数商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来看,中国和中亚五国在第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和第8类(杂项制品)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均低于0.05,说明我国和中亚各国在机械、运输设备以及杂项制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相当低。同时也表明加强中国和中亚各国在制造业方面的产业内贸易水平有着巨大的潜力。

  第四,中国和中亚各国的产业内贸易分布在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等不同的行业,水平和规模差异较大。从中国和中亚五国在初级品和制成品的六大行业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的平均值来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第5类(未另列明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第6类(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行业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且均超过了0.5,第6类行业在近些年甚至超过了0.9,表明我国和哈国在该行业的产业内贸易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在第3类(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第5类行业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中国与塔吉克斯坦在第2类(非食用原料)和第6类行业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中国与土库曼斯坦在第2和第5类行业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而中国与乌兹别克斯坦则在第356类行业之间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较高;以上分析表明我国和中亚各国的产业内贸易分布在初级品和制成品的不同行业,这是中亚地区各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要素禀赋与我国的差异造成的。因此,针对中亚各国发展产业内贸易,推进价值链形成,要因势利导,不能四面出击。

  二、中国和中亚地区产业贸易类型的影响因素分析

  为分析中国和中亚五国产业内贸易的潜在影响因素,可以取产业内贸易指数为自变量,以各国GDP差异、人均国民收入、外国直接投资、贸易开放度和地理距离作为因变量,进行影响因素分析,实证分析结果表明:

  1、贸易双方经济规模相对差异影响为负,这是因为经济规模相似的国家更容易发生产业内贸易。对于第5类(未另列明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和第6类(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的经济规模相对差异影响与预期一致;但第2类(非食用原料)和第8类(杂项产品)的经济规模相对差异影响为正,表明中国和中亚国家经济规模上的差距有利于这两类行业发生产业内贸易。

  2、人均GDP水平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者偏好和要素禀赋乃至产业内贸易的重要标志,但中国和中亚地区的人均GDP差异较大。2013年哈萨克斯坦的人均GDP达到13178美元,排名第二位的土库曼斯坦为7750美元,其他三国则多低于2000美元(数据来源:根据亚洲发展银行Key Indicators发展报告的相关数据计算得到),与中国人均GDP差异较大。相对而言,人均GDP较高的国家其对外贸易也更为活跃。但因为中国和中亚各国人均收入差异较大,除了机械及运输设备类行业,中国和中亚两地人均GDP水平的影响在其他产业方面都不大显著。

  3、中国对外直接投资OFDI流出对产业内贸易的作用方向和大小不同。中国对中亚的OFDI,对初级品的第2类(非食用原料)、制成品的第5类(未另列明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和第8类(杂项产品)行业具有正向的显著性影响,对制成品第6类(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行业表现出负向显著性影响,对初级品第3类(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制成品第7类(机械及运输设备类)行业的影响不显著,表明OFDI对中亚五国各行业的作用方向并不一致。因此,对于通过直接投资及产能合作,搭建不同行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和辨别其作用方向和效果。

  4、贸易开放度对中亚各国初级品第2类、制成品第6类行业的影响为正,与预期一致。表明贸易开放度的提高有利于这些行业产业内贸易的发展。

  5、地理距离除了初级品第2类行业外,对中亚各国的产业贸易影响都为负,与预期一致。表明运输成本对我国和中亚各国贸易的影响相当大,特别是对初级产品产业贸易的影响要高于制成品产业。因此,大力改善我国和中亚各国之间的运输通道,加快相关铁路、公路建设,提高中欧班列的运输能力和效率,有助于降低运输成本。

  三、政策建议

  根据以上对中国和中亚产业贸易类型和影响因素的分析可知:中国和中亚之间形成典型的初级品和制成品交换的国际贸易格局,中国和中亚五国之间以产业间贸易为主,产业内贸易水平偏低,但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也正是中国推进贸易联通、产能转移,打造以我为主的区域价值链的战略机遇期。中国应当通过扩大开放,推进互联互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加快产业转移和产能转移,进一步提高中国和中亚的产业贸易规模和水平,积极在中亚国家布局和打造中国-中亚区域价值链。

  1、建议积极开展与中亚各国政府洽谈,吸引企业对中亚投资,有重点地加快发展我国对中亚各国的产业内贸易,通过积极与对方协商,提出相应的丝路经济带和当地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产业、产品对接计划和政策。一方面,要扩大优势,与一些产业内贸易水平正在提升的国家和产业,如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的能源和化工部门加强对接,有利于巩固我国与中亚的能源供应链合作;另一方面,要补充当地经济发展短板,利用我国在制造业方面的技术、产能方面的有利条件,加强与中亚各国在制造业部门的合作对接,满足中亚国家形成制造能力的需要,搭建我国与中亚各国的全球和区域产业价值链节点。

  2、鉴于中国和中亚各国在不同行业的产业内贸易决定因素不同,因此在支持国内各个行业与中亚各国实施产业对接、发展产业内贸易时,应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避免一刀切导致的负面作用。具体而言,应当从运输距离、对外直接投资、加大开放力度等方面分别进行努力,有效扩大我国与中亚各国的经贸与投资合作规模和水平。

  3、地理距离所形成的运输成本对于我国和中亚各国产业贸易有重要的影响,建议形成中央、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动机制对外谈判,推动国家间道路联通、降低运输成本和贸易便利化来加以妥善解决,降低双边及多边的贸易成本,提高运输经济效率。同时要充分发挥和利用亚投行、丝路基金和国开行的优势,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合作,推进中国和中亚双边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进。

  4、我国企业应针对流入可产生正向效应的中亚国家的产业加大非金融类OFDI的投入,扩大产能合作,进一步拓展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国家的产业对接和产业内贸易,以我为主,搭建区域价值链和全球价值链;加强对可能产生负向影响的产业进行针对性研究,确定其原因所在,避免不必要的盲目投资风险。

附录

“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将商品分为0-9类共10大类别部门,其中SITC0 部门商品为食品和活动物,SITC1 部门商品为饮料及烟草,SITC2部门商品为非食用原料(不包括燃料),SITC3部门商品为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原料,SITC4部门商品为动植物油、脂和蜡,SITC5部门商品为未列明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SITC6部门商品为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SITC7部门商品为机械及运输设备,SITC8 部门商品为杂项商品,SITC9 部门商品为未分类商品。以上其中0-4 类可归为初级产品,5-9 类为工业制成品。

 

  注: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应急项目(71441039);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项目(17GBQY112)阶段研究成果。联系方式:电话13072995139、邮箱globalxsc@126.com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7-01-11/1877008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