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交易学中心主任张捷教授)
网络更多的不是技术,而是带来的人类再分配的规则改变,人类社会的博弈规则改变!
——科技进步是生产力未必是分配力我们一说到网络的负面东西,说到互联网+的负面东西,就有人说是“互联网”是科技进步,我们要拥抱科技进步、适应科技进步等等,还有人搬出来了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大道理,不过这里的误区我们也要分析一下。
技术是生产力但不是分配力!我们在分配上是有立场的,而现在互联网+赚钱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一种行为模式,这模式改变了原来的分配规则,在新规则的博弈下,要思考怎样保住民族的核心利益。很多人信仰科技,力图以科技报国来谋求国家的富强,对国家的发展,科技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层面,也成为了很多人的信仰,但科技不是一切,科技的领先对于分配人类财富的定价权而言并不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
科技对产品的影响实际上是有两个方面的,一个是提高产品的生产力降低成本、或者提高性能降低单位性能下的成本,另外一个则是让产品出现新功能,这些新功能无法与原有功能进行替代和比较,如果能够比较就是第一种情况了。在产品出现新功能以后,这个产品与原来的产品实际上已经不是同样的产品了,不同的产品来比较价格是不行的。因此产品的新功能实际上是科技的创新,创新带来的财富分配是与价格导致的财富分配不同的,而且即使是创新的东西,到底价格如何,依然离不开定价体系给创新确定价格,创新的东西也不是能够随意定价的,就如中国特有的东西也会卖不上价的。对于定价权而言,不是针对科技创新所带来的进步,而是针对科技导致的成本因素和对创新的价格确定,我们在分析科技对于世界财富分配的贡献层面,必须把二者区分开来。
我们可以看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就可以打破对科技决定财富分配定价权的错误认知。在中国不发达的时候,外国人说我们只能做初级产品,他们的技术产品卖高价,但在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以后,他们最初级的铁矿石却卖了天价!现在网络创新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热门,情况其实也是类似的,我们可以发现网络当中最赚钱最有影响力的,并不是技术最好的公司,而是应用最好的公司,是创造了商业模式应用模式,控制了与人们生活习惯当中的流动性有关的东西,这流动性有狭义的货币流动性,也有广义的物流、信息流等,因而应用是比技术更重要的因素。现在网络公司最成功的,都不是以技术见长的,人们在网络下的行为模式才是问题的关键。
很多人把人类近代的文明发展归结为科技进步,但科技进步不是一个人的力量能够完成的,是需要在一个信用体系下进行分工合作的,人类近代开始出现的科技飞跃也是一个信用体系下科技成果可以转化为系统性的应用,人们可以很好的分工合作进行研究的结果。中国以往的技术发明很多,科技有很多层面领先世界,但是在技术原创后成系统地发展,拥有类似西方那样的信用体系是非常重要的,这个信用体系是一个定价体系,由这个定价体系来保障好技术能够卖得一个好价钱,而不是好技术理所应当的就是好价格。因此由信用体系维系一个合理的价格体系就显得很重要了。现在的网络,就是改变原有的信用体系重新制定信用体系的规则。在美国因特网下,实际实现的是美国的新信用体系,维护美国下一代的霸权!我们搞的所谓互联网,实际是美国因特网,而互联网+其实就是建立这样的信用体系的,各种传统经济要素被网络串联成为一个整体,此时的信用体系下全球利益是怎样分配的,才是我们应当关心的关键问题,要搞互联网+,先要把这个关键问题搞清楚,怎样利益分配算计好才可以。
对于西方的发达,我们更多的提到了科技的力量,但对于其中金融力量的发展却提及不多,其中一个关键是在西方崛起过程当中,金融资本的力量严重依赖获取黄金等贵金属,西方贵金属的取得可没有科技那样光鲜的外衣,这与西方取得黄金的历史有关,金融的发展与科技的作用二者是互相反馈的,没有充裕的资本支持,就没有对于科技的充分投入,科技的产出也不容易实现,而科技的发展在那个年代更多的是为了占有殖民地掠夺更多的黄金,这就是一个正反馈的过程,充足的资金本身才是科技发展的前提,在资金紧张的时候,首先被砍掉的就是科技。而网络时代也是如此,互联网+的背后,金融资本的力量才是关键因素,在资本倾销下网络公司的投资规则与传统行业是完全不同的,网络的发达首先是建立在不同的资本规则之下的,我们可以看到对网络投资和传统行业投资,资本给出的估值和标准就是不一样。没有冗余的资本烧钱,没有网络世界的今天,而资本是不会白白付出的,需要得到的就是再分配世界的权力。
在再分配层面,我们必须看到产业链的影响,科技带来的发达会被产业链的调整所淹没。我们可以说纺织机的发明使得一个童工的工作可以顶上20个成年人,似乎科技发展了,但这时候对于成品而言,反而是分配在初级产品的价值变得更高了。就如英国当年的圈地运动,是一个羊吃人的运动,背后就是要羊毛!但你听说过牧业的土地收入能够高于农业的吗?科技让纺织成本下来了,但羊毛贵到了天价,那么毛纺产品的价格还能够便宜吗?这里是一个价值链的问题,初级产品反而价值链高了,这样的情况下,技术带来的反而是拥有初级产品的人群的利润增加!相对历史圈地运动的现代版就是我们的铁矿石成为了天价!一个产品有不同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自己的定价权,这些定价权的博弈和制衡形成价值链,而决定各个环节定价权的则是在不同环节的流动性的不同。
从一两个重大的发明,变成一场社会革命,背后是要有一整套体系的发展的,这个体系的发展才是更关键的问题。中国以前也不乏重大发明,但整个社会的进步却没有带动,笔者认为这就是信用体系的差别。对于信用体系,笔者已经在另外一部著作《信用战》已经进行了论述,科技是信用体系的一个层面,金融也是,而价格体系也是,定价权更多的是价格体系的事情,而价格受到艺术、品牌、金融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在整个信用体系中有机地联系到一起、共同发挥作用。网络的出现,对人们的行为规则造成了改变,改变的是社会的信用体系,这个体系在什么网络上构建是非常关键的,谁控制这个网络,谁就控制了这个信用体系,谁就拥有霸权。我们需要的是向霸权博弈权力,而不是直接向霸权低头的互联网+,搞互联网+的时候首先要想到的就是这个网不是互联的,是美国因特网,这个网络上的利益怎样分配,我们能够从中分配到多少。
说科技进步不是财富再分配的关键支持就是我们的历史数据。我们可以看到公元1703年(康熙四十二年),英国的普通农民工的工钱月薪是约合银2两7钱,有点技术的工人约4两银,而中国人的年收入差不多是户均2两银子,在贵金属时代的贵金属价值的自然汇率下,英国人的劳动力价格已经是中国的几十倍了,彼时距离蒸汽机的发明和使用还有上百年,蒸汽机是1769年发明,1782年改进成为双向蒸汽机具有使用价值,到1800年英国的蒸汽机只有321台,同样的1733年发明飞梭提高织布效率,1764-67年发明珍妮纺纱机提高纺纱效率,1769年发明水力纺纱机,1779年发明骡机,纺织技术的革命也是在这几十年后的事情,因此说西方人收入高是因为他们的技术高,这完全是不成立的,西方人开始殖民时候甚至还没有厕所,这不是普通人家没有厕所,皇宫里面也没有,是彻底的野蛮人!相反这个时候中国的瓷器在西方是硬通货,中国制造瓷器的技术同样是高技术,同时还有高艺术,但中国劳动力的收入却远远低于西方,劳动力的定价权掌握在西方人手里,与科技无关。我们还可以看到1861年6月30日,维克多•雨果,法兰西一代文豪,完成了他的长篇小说《悲惨世界》。从1793年大革命高潮的年代,一直延伸到马吕斯所参加的1832年巴黎人民起义。书中作者以痛心疾首的笔调,痛批巴黎的排水系统。然后他仰慕地介绍同时代北京的下水道!这是在鸦片战争之前,这就是中国财富没有因鸦片战争而流失前西方人眼中中国真实的写照。我们再看印度,印度的被殖民也发生在西方工业革命之前,不是大约近百年之后的两次鸦片战争后的西方殖民势力,印度本土武装的火器也不比西方落后。这是与中国被西方财富流动性以及技术优势打开大门不同的性质,在印度的被殖民,1757年“普拉西战役”后,英国建立起对孟加拉的统治,印度成为英国殖民地,这个时间距离蒸汽机、纺纱机的发明还有十多年,距离蒸汽机的大规模使用还有50年,此时印度甚至是技术优势一方,印度还比西方更富有,西方所谓的科学进步工业文明让西方称雄世界的舆论,在此不攻自破!印度与西方的真正差距就在于贵金属的流动性层面。这里我们要记住中国的核心经济学者薛暮桥的著名观点,货币的价值由货币的发行数量决定而不是黄金价值。而货币所需要的数量是依据信用体系的,网络改变的是信用体系!这里“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电子货币成为了衍生的广义货币M5,网络带来的全球财富再分配我们必须重视。
所以我们说科技是人类发展历史上的核心,是第一生产力,但不是第一分配力,决定财富分配的定价规则是人类的社会博弈规则、不是科技问题。科技创造新财富是不错的,但定价权是分配财富的,科技并不能主宰财富的分配权,是生产力但不一定是分配力。古代技术领先的文明经常被野蛮人侵略,野蛮人取得统治权分配了最好的财富,这已经说明了这些问题,古代罗马的奴隶经常是最先进技术的掌握者,古希腊就是殖民统治地中海周边。对此西方通过文艺复兴,认识的比东方人要清楚,这个认识也给了他们殖民东方的自信和理论。我们承认科技的重要但要反对把科技神化,并不是一切均由科技所决定的,世界财富分配权问题中科技就不是决定因素。而网络既有科技的创新也有分配模式的问题,而当今世界,网络问题更是一个分配权的问题,成功的企业背后,都是最成功的模式而不是科技最领先的。
因此我们搞互联网+就一定要认识到网络经济带给我们的最核心的不是科技进步,而是社会生活模式的改变,是社会新信用体系的建立,在这个信用体系的层面下的博弈,是要再分配世界财富多于新创造的财富的,网络更多的不是生产手段而是分配手段,这关系就如电视机和电视内容一样。我们搞互联网+一定需要明白这个分配的道理,而在分配权上,美国制定了“互联网”的规则,这些规则就是我们的互联网枷,我们是不能盲目遵从被分配的,我们是不能将自己的经济主权交给网络霸权的。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6-02-16/1822746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