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我国整体收入差距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仅仅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转折点并不能产生迅速降低的效果,需要明显加大再分配力度。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仍然是以间接税为主,个人所得税明显缺乏累进的性质,因此,从税收制度改革入手进一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巨大的调整空间,预期可以取得更显著的缩小收入差距效果。
早在1955年,库兹涅茨揭示了一个倒U字形曲线: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先扩大,达到一个峰值后趋于缩小,其中从差距扩大到缩小的拐点即著名的库兹涅茨转折点。以往对于库兹涅茨观察到的这一事实及其概括,无论是追随者还是质疑者,大多从一个不恰当的命题——是否存在着这样一条倒U字形曲线出发,形成该研究领域的莫衷一是。按照这样的讨论方向,一经皮凯蒂在其《21世纪资本论》中揭示的资本积累的长期动态,及其导致的收入差距扩大趋势被广为接受,库兹涅茨理论似乎就寿终正寝,不再有围绕其进行争论的必要。
然而,如果我们正确地提出问题,把库兹涅茨曲线所引起的争论转向尝试回答:需要付出哪些政策努力,具备并创造哪些制度条件,才能迎来收入差距从上升到下降的库兹涅茨转折点,则可以继续推进关于收入分配问题的研究,并获得有益的政策含义。也就是说,我们不再把库兹涅茨观察到的收入分配变化特征,当作一个必须判断正确与否的理论,而是将其作为一个分析问题的参照系。既然许多国家具有较大的收入差距是事实,政策制定者都希望缩小这个差距,并且一些国家也的确达到了缩小差距的目标,同时另一些国家仍然面对着收入差距扩大或者再扩大的艰巨挑战,我们可以在库兹涅茨框架内深化对于收入分配问题的认识,形成更加包容的理论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基于本人狭窄的阅读视野并着眼于对中国的借鉴意义,笔者尝试对自库兹涅茨发表其论文以来,在收入分配领域各国创造的经验教训和学术界产生的卷帙浩繁文献进行梳理,总结出若干具有显著性的观点及其验证,将其统一称为“新库兹涅茨事实”。从中可以发现,影响收入分配的因素是多元的、历史的,因各国特有的经济体制、发展阶段、政策取向和主导因素而发挥作用。
库兹涅茨转折点相伴刘易斯转折点而生
在二元经济发展的早期,由于存在劳动力无限供给和资本稀缺的特征,实际工资长期不变,资本回报率较高,虽然经济增长初步具有分享的性质,但是,收入差距通常保持较高的水平甚或呈扩大的趋势。而到达以劳动力短缺从而工资上涨为特征的刘易斯转折点后,普通劳动者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增长加快,在其他条件配合下,可能迎来收入分配的库兹涅茨转折点。曾经经历过二元经济发展时期以及刘易斯转折点的日本,提供了这两个转折点之间因果关系的经验证明。例如,南亮进等学者发现,在二元经济发展时期,日本农业劳动力大规模剩余,既可以解释经济的高速增长,也可以解释国民经济分配中劳动份额的长期下降。而在1960年前后到达的刘易斯转折点,也恰好促进了收入分配改善的库兹涅茨转折点的到来。
以持续的民工荒、招工难以及普通劳动者工资上涨为标志,中国在2004年跨越了刘易斯转折点。此后不仅工资连年上涨(如农民工实际工资在十年里保持11%的增长率),而且出现了熟练工人与非熟练工人之间、农民工与城镇本地工人之间,以及蓝领工人与高学历劳动者之间的工资趋同。这些发生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变化,从趋势上必然产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整体收入不平等的效果。事实也正是如此。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纯收入之比)从1981年的2.04,攀升到2009年2.67的峰值,随后下降到2014年的2.40,同期,全国基尼系数经历了从0.31高企为0.49,随后下降为0.47的变化。如果这个趋势得以延续下去,则意味着中国的库兹涅茨转折点,继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出现。
政府缩小差距意愿和政策力度至关重要
如果说在改革开放的早期,针对在传统体制大锅饭和排斥非公有经济条件下缺乏激励机制的问题,我国在政策上偏重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话,自中共十六大以来,我国政府政策越来越关注改善收入分配,例如,十六大报告中的表述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强调了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作出了调节过大收入差距的承诺。中共十七大之后,官方表述进一步明确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与此同时,着眼于改善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收入群体之间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中央政府实施了区域发展战略和财政转移支付,加强了劳动就业立法和执法,大幅度扩大了社会保障力度和覆盖面,推进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2009年以来收入差距的缩小与政策公共政策方面的这些努力直接相关。
毕竟,我国整体收入差距仍然处于较高的水平,仅仅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转折点并不能产生迅速降低的效果,需要明显加大再分配力度。根据国际经验,即使那些收入差距较小的国家,也是通过再分配才达到公平的分配效果。例如,从28个收入差距较小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情况来看,将其再分配之前和再分配之后的基尼系数进行算术平均,分别得到0.47和0.30不同的基尼系数,也就是说,经过再分配,这些国家的基尼系数平均下降了17个百分点。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仍然是以间接税为主,个人所得税明显缺乏累进的性质,因此,从税收制度改革入手进一步有效调节过高收入,既符合国际惯例,也有巨大的调整空间,预期可以取得更显著的缩小收入差距效果。
产业和技术结构以及全球化影响收入分配
在劳动力短缺和工资上涨的情况下,企业通常会根据生产要素相对稀缺性和相对价格的变化,采用资本替代劳动的策略,即机器换人和机器人换人。从总体趋势上说,这个过程是一种必然性,也是我国经济结构得以升级优化的必由之路。然而,为了使这个过程获得良性推动,同时避免负面效应,资本替代劳动必须把握两个重要原则:
第一,要素价格必须反映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性,形成正确的市场信号。如果要素价格存在扭曲,譬如说在实施产业政策中各种补贴和扶助造成对资本价格的干预,使其被人为压低,或者由于户籍制度改革滞后造成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放大了劳动力短缺现象,从而劳动力价格被人为抬高,则可能过早地拉高资本劳动比,诱导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产业结构,使得比较优势和竞争力进一步降低,伤害经济增长和劳动者就业。
第二,劳动者素质要有一个大飞跃,与机器换人和机器人换人的过程相适应。新一代机器人技术乃至自动化技术发展之快,得以同时把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以及操作技能与认知能力融于机器人一身,对劳动力的替代速度很可能会打破以往的时间界限。未来科技革命不仅更加劳动节约型,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所倾向于人力资本节约型。因此,我们面临着一场人力资本革命与机器人技术革命的竞赛,如果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不能在这个竞赛中胜出,既可能产生过高的资本劳动比,导致资本报酬递减,也会因自动化排挤各个层次劳动者的就业,最终的结果都会延缓收入分配改善的进程。
单纯分蛋糕的民粹主义政策适得其反
多恩布什等学者发现,某些拉丁美洲国家在经济增长停滞的情况下,采取了民粹主义的经济政策,一味地承诺或尝试再分配,却没有抓住造成经济增长停滞的主要因素,终究未能把经济增长速度搞上去。由于蛋糕不再能够增大,同时,对政策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利益集团却掌控着收入分配的方向,政策承诺帮助的群体并未从这类政策中得到实惠,使收入差距未能缩小,反而进一步扩大。这种结果成为中等收入陷阱的典型表现。
所有这些政策倾向,都会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削弱企业竞争力,造成制造业比较优势的过快丧失,从而削弱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可持续能力,最终会通过减少就业机会,反过来伤害普通劳动者,造成收入差距缩小趋势的逆转,甚至可能再次扩大。避免这种情形的发生,应该着眼于让市场配置劳动力资源和形成工资水平,再分配政策则着眼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持资源获得和就业机会的平等,通过实现关注民生与保持经济增长可持续性的有效结合,才能使收入差距的缩小更符合发展规律,从而效果更持久。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5-09-10/1789794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