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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搞清企业负担的全景图和真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20 10:36:29

作者简介:贾康,经济学博士。现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财政部高级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财政研究》主编,北京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厦门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特聘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宏观经济及财经理论、政策。著有《财政本质与财政调控》、《转轨时代的执着探索》等。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针对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提到的集团缴费500多种一事作出回应。经核算,剔除重复计算后,2015年娃哈哈集团及所属企业的缴费项目为212项,缴费金额7412.07万元。

宗庆后、曹德旺等企业家感受到的企业负担问题是不可忽视的。实事求是地说,娃哈哈一年所要缴纳各个管理环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即便没有宗庆后说的那么多,也算称得上多如牛毛了。这212项费用,每项支出可能都不太大,但它耗费了企业多少精力?涉及多少隐形成本?

但宗庆后说了那么多后,却都引向一个字——“税”,恰恰把这个问题引向了比较狭窄的视野上。我们需要先搞清楚企业负担重的全景图和真问题是什么,对症下药时一定要通过改革综合施治,攻坚克难,而不是盲人摸象式的,各人摸着一小部分就说这个问题是这样,各方想法就往往大相径庭。

减降正税不是问题全部

现在很多媒体以及网上的讨论,简单地把企业负担归因为税负太重。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和澄清的是,正税减降不是企业负担问题的全部,甚至不是最主要问题。娃哈哈就是具体案例,宗庆后所提到的500多项缴费全部是行政性收费。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行政性收费曾经极度膨胀,这些年经过一系列整治已明显收敛,但收敛以后的行政性收费与其他经济体相比,可以说还是居于很高的水平上。

有关部门对行政性收费做了这么多的整合、清理,仍然形成了我国企业层面明显高于其他经济体的负担。这后面的背景是什么?是相关公共权力环节的各个部门已经形成一定的既得利益。比如审批权,后面跟着的往往就有明的收费权与暗的“设租”权。中央层面经过多年努力,已将审批权压缩到400多项,但如果列成一个单子,感觉仍是多如牛毛。这其中很多具体收费,是跟着公权在手的“权力行使”带出来的。

有没有可能把已经有所推进的行政性收费改革往下深化?答案肯定是别无选择。甚至已有学者提出,应该完全取消行政性收费,我觉得这可能说得稍猛了一点,有些行政性收费一段时间内似乎取消不了。

目前看,行政性收费这里取消一点,那里取消一点,具体到一个个企业,由此得到的好处一般比较有限。行政性收费应该努力往下降,但是绝对不是只依靠减费,企业就活了。

减费关联大部制改革等的攻坚克难

减费恐怕还绕不开一个难题:政府架构需要脱胎换骨、至少伤筋动骨,最好是整合在一起的改造。把庙拆了做全新设计,新建的“庙”带有大部制特征,结合减少政府层级的扁平化特征,使整个政府机构消肿。剩下的部门如何行使审批权和收费权?这就需要一个全新的系统性优化框架,需要政府职能的实质性转变,行政运行成本的真正降低,以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发展中间的各类非政府的主体。减少审批权和行政性收费,把能压缩的减费空间都用上,这样就可能做得比较像模像样,否则会流于空谈。

除此之外,我国社保的“五险一金”一般被认为是应该降低的,但具体怎么降?如降了以后,现在已经感到压力越发沉重的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如何运行?这里相关联的改革,是本应下决心实行基础养老金的全社会统筹,把省级统筹概念下三十几个蓄水池并成一个大蓄水池,它的调节能力马上升级,缴纳的负担程度便有可能适当调低。原先,各自的蓄水池不能连通,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资金不够用,而广东劳动力平均年龄很低,大量的资金滚存积。如果打通了以后,更好地贯彻互济功能制度设计的内在逻辑,使我们在全局上可以应对养老社会保障运行的现实需要,更好、更平稳匀称地去调节基本养老,落实名义账户制,对接以后的应有前景等等。

社保全社会统筹已讨论多年,为什么拖着不动?这又是既得利益的问题了。看看一些部门的态度:哪些收费权、哪些管理职能,是哪届某某领导在他任上争到的,绝不能丧失在新一届班子手上,这是硬约束。要破除这个约束,就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

除了行政性收费与“五险一金”,市场主体还要处理很多隐性负担。有企业家跟我说过:他的企业开办要盖几十个章,其中有个消防章不盖,办公的场所、车间生产的场所都不能用。但这个章反复交涉就是盖不下来。后来有人给他指了条路:出6万块钱请中介公司摆平,企业家当时很气愤。我们可以想想,负担重是企业家的直观感受,但这种负担不是税负,跟行政性收费也没关系,而是公共权力执掌环节上的变相索贿和利益输送。

据我所知,有家央企在一个投资环境评价很好的直辖市里,同样碰到这种需要“打点”的问题。消防部门不过关,央企反复请客,请到最后人家都不好意思了,这个章才盖下来。央企如此,小企业所受到的刁难可想而知。更不用说因拖延产生的隐性成本和综合成本。

因此,减轻企业负担,就得一一对应到行政性的收费怎么减,“五险一金”怎么减,配套改革怎么做?降低隐性收费、综合成本相关的配套改革,不是一个“减税”概念能覆盖得了。它实际上关系到怎样更好地整顿营商环境,遏制潜规则造成的设租寻租、变相索贿等等。“八项规定”实施以后,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力。但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干部又出现了“为官不为”的现象,企业不打点了,我客客气气,但我更不办事了,给企业形成了新的负担。

中国经济正面临引领新常态、打造升级版的考验,对减税不能做简单化、情绪化的理解。我们必须把宗庆后、曹德旺所说到的所有问题,牵引到更全面地看待正税、非税收入、税外隐形负担、社会环境里的综合成本等所有负担的全景图上,明确哪些可以降低,能够做的应积极去做。对这些降低负担要做之事所匹配的改革,敢不敢攻坚克难,能不能真正通过改革形成高标准、法治化、低负担、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这是中国企业负担的真问题。

 

文章来源:爱思想网,转载自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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