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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民良: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发展新焦点
发布时间:2016-10-12 09:49:20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速相对下滑而各地都在寻求经济发展新动力的背景下,进行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不仅体现了改革的国家意志,也蕴含着创新的区域突破。目前,各有关试验区已经上报了试点方案,按照各地提出的计划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区域经济新亮点

  我国是一个地域面积辽阔的国家,各地区之间的资源禀赋、市场化程度、发展基础、发展水平、发展潜力都存在较大差异,不应该也不必要采取整齐划一的政策。在改革开放初期,国家曾经实施沿海发展战略,鼓励沿海地区利用优势地理区位和市场基础较好的特点率先发展,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支援国内其他地区。进入新世纪的前十年,国家在区域发展方面采取了所谓四大板块的政策,就是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沿海率先发展的政策。这种分区发展和调控的政策,由于考虑到各地的差异性,同时具有整体覆盖性,被决策层坚持下来,被称之为总体区域发展战略。

  同时,作为一个由传统体制向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国家,党中央一直重视通过更好地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地区发展的活力,更好地实现要素的集约化发展。十八大以后,党中央采取的一个重大决策措施就是建立三大经济支撑带: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这三大支撑带建设的共同特点,就是打破地区之间甚至国家之间的经济性、行政性封锁和壁垒,促进资源与要素更好流动与重组,实现区域、国际的一体化发展。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设立,是中央采取针对区域问题的又一个重大举措。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通过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在部分地区允许采取创新性的体制机制与政策,允许采取独特措施、个别做法,容许一些试验和做法存在不确定性甚至一定风险,但力图通过大胆试验,打通科技向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为全国全面推进创新改革进程积累经验和提供依据。

  如果说,总体区域发展战略强调分类发展,三大支撑带突出相互开放,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则重视技术创新,力图以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设置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全面是要求,创新是核心,改革是动力,试验是手段,发展是目的。在体制、机制、政策调整和完善中,促进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发挥技术创新在区域经济中的重要推动作用。在中央相关政策性文件中明确提出,要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可见,在研究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时,用四大板块、三大支撑带加上八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描述是比较准确的。八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无疑是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区域创新新实践

  虽然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工业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一,但传统产业、成熟技术领域的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高端产业领先技术、新兴产业前沿技术、能够创造市场和支配市场的垄断技术还明显不足,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自我供给率还较低,复杂技术供给明显不足,产业增加值率较低,经济驱动带有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效率低下的特征。由于各类原因,特别是一段时期资产泡沫化,导致实体经济生产成本较大幅度上升,制造业发展困难日益突出。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推动“再工业化”,而发展中国家积极推进工业化的状况下,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遭遇到双向夹击。工业化是技术创新的产物,当今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成果也大约有70%应用到制造业领域。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扩大,企业实力增强,从国家到企业都有能力进行科技创新的投入;高水平的科研人员不断在培养和竞争中得到扩大,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提升。在这种状况下,从国家到地方更有条件与可能实现创新驱动战略。

  区域创新体系的概念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欧美的一些学者提出,主要是由在地理上相对集中和邻接的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以利益为纽带、以产学研结合为特征、以创新性知识的生产、利用和传播为目的而形成地域经济组织。当然,在区域创新要素的结合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人们普遍认为,区域创新体系的建立,就是通过集成和利用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资源与要素,把良好沟通机制与网络状的集体学习方式结合起来,高水平实现创新成果的不断生产和应用。

  由于我国科技、产业地区分布严重不平衡现象,科技产业要素的部门分割自上而下都广泛存在,无论从国家整体持续发展看,还是从各地拓展发展空间角度看,在一些地区国家设立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促进技术创新是解决中国工业化现存种种弊端、开辟经济发展新空间的不二利器。应该认识到,设立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既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制造强国的现实要求。

  推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行的重大区域创新实践。由于我国是一个传统体制影响较深的国家,以往的资源动员与配置多以纵向方式进行,产业部门、科研部门、教育部门各不相属各自独立,到微观层面上缺乏紧密联系,导致区域合作联系较差,区域层面的创新效率较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设立,就是力图通过深化改革解决这一难题。为此,党中央提出了“四个探索”作为主要工作方向:探索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的有效机制、探索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有效途径、探索激发创新者动力和活力的有效举措、探索深化开放创新的有效模式。这意味着,各地将在创新改革试验中更加重视深化改革,力争打通部门之间资源与要素联系障碍,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建设横向、扁平化的资源流动与配置模式,更有效地动员、集成和转化创新要素,以大幅度提高各地创新效率。

  区域布局新视线

  与以往全国设立的生态经济、两型社会、统筹城乡等多样化的综合配套改革不同,此次创新改革试验区范围虽然较大,但是主题相对单一,就是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果的不断涌现,提高科技创新在试验区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与此同时,这也意味着要在一些地区同时广泛试验,来检验共同的创新驱动发展规律性,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一致性经验,服务于全国全面创新改革大业。基于这些因素,如何科学选定试验区域,成为区域布局的新课题。

  在具体试验区选择上,中央设置了六项标准。其中,包括:创新资源和创新活动高度集聚、科技实力强、承担项目多,研发人员、发明专利、科技论文数量居前列;经济发展步入创新驱动转型窗口期,劳动生产率、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比重、研发投入强度居前列;已设有或纳入国家统筹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各类国家级创新改革试验区等等。在六项标准的基础上,划定八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京津冀、上海、广东、沈阳、安徽、武汉、四川、西安。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八个试验区的设置,与全国四大板块的总体区域发展战略相衔接。京津冀、上海、广东位于沿海;沈阳位于东北;安徽、武汉位于中部;四川、西安位于西部。同时,国家设置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又与中国重点支撑带在一定程度上相衔接。除了京津冀本身是一个支撑带外,上海、安徽、武汉、四川都位于长江支撑带。

  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结构与功能上,此次布局显然也别具特色。沿海地区的创新要素相对密集,试验区设置的数量更多。其目的是更好地利用沿海地区改革开放先行优势和发达的产业、科技基础,通过深化改革更好地聚集和转化创新要素,加快沿海地区率先发展;中部设置的创新改革试验区,与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产业升级相结合;在沈阳设立试验区,则突出以新型工业化带动老工业基地振兴;在西部设立的试验区,将不同程度突出军民融合发展的特点。

  区域研究新前沿

  习近平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把中国实践总结好,就有更强能力为解决世界性问题提供思路和办法”。这一重大论断,适合于学术界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研究。

  首先,应该积极关注国家相关政策走向,深刻认识党中央推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意义,把握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丰富内涵,并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改革的传播者、宣传者和阐释者。

  其次,加强多学科调查研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研究区域经济、体制改革、产业转型、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学者加以研究。学术界应深入一线,积极参与调研,掌握创新改革试验的动态变化,积极履行职能和使命,做总结改革实践、提炼改革经验、推进改革深化的智囊团。

  再次,学术界应做贴近实际、服务决策、推广改革的呼吁者和建言者。要深入研究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各个环节,善于发现创新的规律性。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注意发现试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快速通过建言向中央和地方决策部门反映。

  最后,提供国际经验,供试验区借鉴参考。多年来,西方发达国家在区域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改革性探索,形成了诸如硅谷等极有价值的成功案例。相关领域的学者应该积极总结国际经验,提供各地的试验区借鉴参考。

 

文章来源:和讯网

详见:http://opinion.hexun.com/2016-06-24/184567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