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闻已久的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合并的消息得到证实。滴滴出行将收购优步中国,从此占有专车市场超过90%的订单市场份额。
对于此次合并,消费者担忧合并后的租车市场会提高价格,同行竞争者担心面临更不平等的竞争,出租车公司担心强大的网络约车平台在利益博弈中更加强势,而政府部门则面临全新的监管难题。
单纯从订单市场份额来看,滴滴出行确实具有利用其市场势力影响平台定价从而获取超额利润的可能。但是,由于平台具有网络效应,且建立平台需要大量投入,平台竞争通常都是在少数平台之间进行。
以下几个因素会影响平台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能力。
首先,平台需要充分的前期投入来吸引买卖双方入驻平台。前期的巨大投入可能会充分抵消后期看上去很大的巨额利润,从目前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每年巨额的打车补贴,就可以看到这一点,而一个可以持续的出行平台,必须是盈利的。
第二,即使滴滴出行是一家独大的平台,技术的变迁以及潜在的竞争也足以使得出行市场成为一个“可竞争市场”,从而充分削弱垄断平台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易到用车和神州专车,仍然在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并参与出行市场的竞争。
对垄断平台的另外一个担心是合并可能会提高市场的进入壁垒。滴滴出行的平台优势相对于竞争对手确实非常明显。但如果我们看微信对QQ的颠覆就会知道,技术性的颠覆完全有可能使得传统的市场势力不再重要。
第三,一个健康盈利的平台,可以更好地促进创新,构建更好的商业生态环境,并可能更好地促进正外部性的外溢。谷歌的安卓系统正是因为其开放性,吸引了大量的企业参与平台应用的开发,占有移动应用系统超过80%的份额。这种垄断但具有良好商业生态的平台,尽管由于平台的独特性可能获得超额利润,但是它同时可以为平台上的众多参与者和开发者创造价值。平台上众多参与者因为平台的垄断性而更具创新力度。健康盈利平台对社会创新和正外部性的贡献,政府在监管时必须充分考虑。
因此,虽然滴滴出行确实拥有非常明显的市场垄断力量,但考虑到双边平台市场的复杂性,尤其是各种商业实践对于消费者都可能存在正的外部性,政府监管部门还是应该倾向于效率准则,同意滴滴出行和优步的合并。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应该禁止滴滴向出租车市场渗透,不允许其拥有出租车公司。另外,目前在高峰期的加价机制,是由平台确定而非乘客选择的,这实际上是平台促成的价格串谋,因此,滴滴应该选择由乘客自主加价的模式,而非统一提供加价选择的模式。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本文链接: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0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