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末的冬天,虽然人们对雾霾天表示愤怒,但已经习惯于它的存在,接下来人们考虑的是如何在雾霾频发的环境里生活。一些对健康敏感的人群率先戴起了防尘口罩,他们也关心雾霾严重时孩子们的健康。2015年12月8日,在爆表级的雾霾来临之时,北京应舆论的呼吁启动了首次雾霾红色预警,除了实施机动车单双号行驶措施、建筑施工停工以外,还有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
但爆表级的雾霾可能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常态,首次红色预警10天后,北京再次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中小学又应该停课。对于学生来说,频繁的停课不仅会打乱学校的教学计划、影响教育质量,更是一种不公平。傅蔚冈等人指出,在中高收入家庭视为“标配”的空气净化器,对很多低收入阶层来说则是奢侈品,假如出现重度雾霾就停课,那么很可能的情形是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在家吸雾霾,而高收入家庭的孩子在家里启动空气净化器。
基于这种认识,很多家长开始推动让学校安装空气净化器,也有人指出雾霾常态化以后,爆表的雾霾不能再使用应急状态的红色预警,学校也不应该停课,空气净化器应该成为学校的标配,让学生避免吸霾。北京的一些“贵族”小学(如史家小学)早在2005年就安装了空气净化器,现在一些心急的家长也开始凑钱为孩子所在的班级购置空气净化器。
有意思的是,北京、上海的一些学校不仅不安装空气净化器,也不让家长们购置,一些家长送给学校的净化器被退了回来,相当一部分人无法理解这种行为。为什么学校不愿意要家长们赠送的空气净化器?直接原因就是空气净化器在学校看来是害多益少,害处还可能影响到学校的经营绩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
学校的职责有二:第一,教育学生,提高学生的知识水平与能力;第二,保障学生的安全,包括各类活动场的人身安全和疾病防控等。学校作为公共场所,人身安全和疾病防控一直都是工作重点。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精神,为了防止公共场所中某一学生患有的传染病和流行病传染给其它同学,学校应当保证教室的空气流通、保证空气新鲜,所以大多数学校也都执行定时开窗通风:在温暖天气全日开窗换气,寒冷天气利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窗换气。除此以外,房间里的氧气量、甲醛等有害气体也需要通过空气流通来改善。
而空气净化器的工作时需要保证房间密闭,空气在内循环的过程中完成净化,一旦与室外空气交换,空气净化的效果要么大打折扣,要么前功尽弃。这意味着要让屋里的空气没有pm2.5,需要空气净化器+密闭空间。这一方案消除了pm2.5,却让学校的传染病防治等任务承压,尤其冬季正是各类疾病的高发季节,全天密闭不开窗,根本不现实。
对于学校来说,pm2.5虽然恐怖,但对学生身体的损害是缓慢而长期的,传染病、流行病可是触手可及的重大威胁,容不得半点差错。既然空间不能密闭,空气净化器自然发挥不了作用,学校退回家长赠送的空气净化器也就不难理解。
要想同时满足去除pm2.5和空气流通,就只能配置新风系统+空气净化滤网,室外空气流入室内的时候先过滤,然后再与室内的空气交换。这不仅意味着巨大的初始安装的投入,还需要后期持续不断的运营和维护支出,同时还要防止新风系统失灵带来的空气二次污染。
中国的财政对义务教育阶段投入还远远不够,从生均教育经费、生均教师数、生均教室面积等看,哪怕是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与欧美等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更不用说北京上海的小学生均教育经费已经是周边省份的2-4倍。
同样的雾霾的重灾区,西北部的陕西汉中、商洛等三市,国家卫计委和REAP(农村教育行动计划,由陕西师大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农业政策研究中心、美国斯坦福大学等单位共建)共同推动的婴幼儿早期发展干预实验发现,由于营养不良和父母教育不当,其中30%的6个-12个月的孩子智力(贝利量表分数)低于85分;这一比例在他们24个-30个月大时上升到53%。因贫导致的弱智如不及早纠正,必然会影响中国未来的人口素质及社会稳定。相比雾霾,汉口的孩子更需要政府补贴营养及儿童早期养育。
有限的教育经费,教育部门往往头疼到底是花在招聘更多的教师,还是补贴学生的免费午餐,还是增加学生活动场地。多出来的这项空气净化的需求,虽然家长们热切期盼,但更多还是他们短期关注的热点使然,家长并没有去考虑,他们是否愿意学校动用师资招聘的经费去配置空气净化器。
然而,虽然提供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但应该提供什么水平的义务教育并不是政府所能决定的,这往往是由代议制机构代替纳税人决定的,包括花费多大规模的支出,支出到哪些项目,各自份额是多少等等。空气净化器与免费午餐相比整个义务教育的支出内容来讲,只是一个小项目,但决策过程却是整个义务教育支出决策的缩影。
教育经费使用政策的决策过程中,我们看不到纳税人的声音,更看不到孩子们的家长参与决策讨论的迹象。决策过程的不公开、不透明以及纳税人意见无法得到表达的后果就是经费使用的不公平与不效率,贵族小学率先用上了空气净化器,机关幼儿园不对外招生但生均教育经费远超普通幼儿园。
经费使用的两难困境与不公开、不透明不仅体现教育部门内部,更体现在整个财政性资金的配置。义务教育是政府最主要的职责之一,但义务教育经费占整个财政性支出的比重更不高,还低于发达国家的5%的最低水平,我们为什么不能减少在对外援助、补贴国有企业、补贴发电企业以治理雾霾等无效的支出,将这些钱用于义务教育和学生的健康呢?
从这一点讲,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与公共政策的利弊权衡,除了科学的计算以外,更多的应该是纳税人与各利益主体间的权衡,理应让他们参与到公共政策的决策。这意味着着如果不改革现有的公共政策的决策机制,不将纳税人和相关利益主体引入到决策过程中,公共政策要么无所作为、默视公众的呼声,要么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压下葫芦起了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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