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把贫困的责任一古脑儿地推给政府的逻辑,很难解释社会阶层内部的贫富差距,这种逻辑忽视了“个人奋斗”的可能性。但光讲“个人奋斗”,忽视制度安排的基础性作用,也是片面的。
贫困是一个老问题。有时候因为某种极端事件而引发舆论高度关切,贫困的存在益发显得触目惊心。
中国在现有标准下尚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对此官方并不讳言。但对于贫困的根源是什么以及如何脱贫,就具体事件引发的讨论来看,社会上见仁见智、莫衷一是,也不乏极端观点。这就需要厘清是非,形成社会共识。
中国现有的贫困人口中,农村贫困人口占多数。分析其贫困的根源,明显与这些人口所在区域位置、自然环境、产业结构有关。农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山区,对外交通闭塞,种植业生产力一向低下,且教育发展水平极其落后。此外制度性因素也根深蒂固,我们将贫困溯源于政府开发、教育甚至城乡二元与户籍制度等政策安排,应该也不会有多大异议。
检讨政府政策缺陷,目的不是让政府难堪,而是督促政府直面大量人口贫困的现实,加大力度推进扶贫减贫进程。人们的贫富状况固然与一定的制度安排有关,但从总体上看,它也的确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近百年来,国人经常说中国“积贫积弱”、“一穷二白”。经过近30多年改革开放,中国有大量人口率先实现了小康,目前尚有7000万人口有待脱贫,民富国强是一个历史过程,对此我们还得理性面对。
这不是给政府开脱责任,而是要实事求是地看待贫困问题。贫困是因为经济发展不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解决贫困问题总的方法论。7000万贫困人口的存在,无非是说我国虽然经济发展很快,但发展得还很不够。根本的解决之道,既不是要政府“羞愧难当”,也不是要政府实行“劫富济贫”,而是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把社会财富的蛋糕做大,并改进分蛋糕的分法。
发展是一种宏大历史叙事,减贫脱贫同样也是,政府和个人在其中扮演何种角色,是需要社会共识的。把贫困的责任一古脑儿地推给政府的逻辑,很难解释社会阶层内部的贫富差距,这种逻辑忽视了“个人奋斗”的可能性。但光讲“个人奋斗”,忽视制度安排的基础性作用,也是片面的。美国崇尚个人奋斗,但美国恰恰标榜机会均等。
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发展,从这种意义上讲,政府就是解决贫困问题的主体责任人。没有国家发展、经济发展,个人奋斗只能改变个人的际遇,而无法改变亿万贫困人口的命运。中国通过30多年改革开放,已经使7亿人口脱贫,这正是政府行动的力量。如果政府缺乏富民强国的意愿、动力和能力,我们就只能看到李嘉诚、王永庆这类穷人发财致富的传奇,而不是中国的崛起。
政府的主体责任,与其说是主导经济发展,勿宁说是着眼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展开提供公平竞赛的舞台。这首先是指致力于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其实质是推进依法治国,赋权于民。中国由于长期的城乡隔离,以及长期的梯度开发战略,导致中西部农村居民在教育、就业等诸多方面起点不公平。政府必须彻底废除户籍制度,大力发展中西部各级各类教育,让人们具备获得更好报酬的权利与能力。
其次是完善社会托底政策,让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子女教育获得基本保障。这种托底政策,应当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以及学校贫困生奖学金等。这些托底政策在形式上早就有了,但托底不是为了堵悠悠众口,而必须落到实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没有托底政策,孩子们将不安于学、不安于校。
第三是坚决清理各种可能的政策致贫因素。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将超生子女缴纳罚款、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捆绑,导致1000多万黑户人口,占到全国总人口1%。这些黑户被剥夺受教育权甚至就业权,客观上就是人祸致贫。在席卷全国的征地拆迁运动中,很多失地农民得不到合理补偿,成为新城市贫民。扶贫减贫固然是政府职责所在,不政策制造贫困人口,理当是政府施政的底线。
第四,政府承担扶贫减贫主体责任要成为硬杠杠,要有硬指标,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解决贫困问题靠发展,扶贫减贫也是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连片贫困地区,可以进行搬迁扶贫;对分散贫困人口,可以实行精准扶贫。做好了扶贫减贫工作,本身就可以推动地方发展。不能只谈面上发展,回避开发扶贫、搬迁扶贫、精准扶贫的具体实事。
政府搭好起点公平、机会均等的舞台,“个人奋斗”才好登台唱戏,成为一种“中国精神”,而非财富英雄的传奇。中国计划在2020年左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7000万贫困人口是短板。补短板,请从制度安排始,从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始。
文章来源:《凤凰评论》
详见:http://news.ifeng.com/a/20160913/49963961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