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简介: 蔡昉,汉族 ,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学部主席团成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兼任国家“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劳动经济研究》主编。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农村经济理论与政策、劳动经济学、人口经济学、中国经济改革、经济增长、收入分配和贫困等。著有《中国经济》、《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与转型》等,主编《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系列专著。近年获张培刚发展经济学优秀成果奖、中国软科学奖、中国发展百人奖、中华人口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和国家出版图书奖等。
没有农民的城镇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反之亦然,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城镇化,也就没有农民的城镇化。城市工作必须同“三农”工作一起推动,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新格局。
2014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55%,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水平还比较低,目前大概只有37%。这些年通过把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等鼓励政策,促进了土地的流转。在13亿亩多承包地中,现在大概有3.8亿进行了流转,有9.4亿是没有流转的,流转的部分约占28%。从农户来看,约有1.7亿农户还没有流转土地,只有六千万农户是部分或全部土地被流转,所占比重只有26%。
比较世界各国的农业普查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农户规模几乎是最小的。例如,与印度、日本以小规模农场著称的国家相比,我们户均土地面积只相当于它们的一半;与典型欧美国家比,我们大体上是美国的1/200、英国的1/100,非洲、拉美国家的农场规模通常也都明显大于我国农户。
我国农业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决温饱的问题,在这个阶段家庭承包制的效果很明显。第二个阶段是解决农民收入的问题,主要靠的是农产量增长和农民外出,今天来看,农民的收入已明显提高,而且从2009年之后城乡收入差距也在缩小。但仔细分析农民的收入构成会发现,2012年农户纯收入中有65.6%与农业无关,而在当年增长的收入中,这类收入的贡献更高达78.5%。也就是说,农民不是靠农业增加收入的,这与农民没有彻底转出有关。如果我们不能建立一个有效率、有规模、能自立的农业生产方式,就不能保证农民从农业中获得足够、稳定、持续增长的收入,就解决不了“三农”问题。所以,只有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才可能有一个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方式。
我国的劳动力已越来越短缺,农业中资本替代劳动、机器替代人的现象已很明显。近些年农业的机械化大幅度增加,机械化拖拉机和牵引农具的增长速度都是两位数,但由于农业经营规模较小,导致投入到农业的资本和各种补贴形成边际效应递减。据我们计算,我国农业由于经营规模的限制,资本报酬已经出现递减现象,在这个趋势下是很难建立一个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的。因此,必须通过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通过赢得改革红利,实现我国未来的经济增长。其中要特别关注以下三个因素:一是农业经营规模。赢得规模经济才能确保农业成为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
二是劳动参与率。没有稳定的农民工市民化,劳动力的稳定供给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必须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三是全要素生产率。清除体制障碍,继续保持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实现资源重新配置的效率,为全要素生产率做出贡献。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转载自北京日报
详见:http://econ.cssn.cn/jjx/jjx_gd/201602/t20160217_2870007.shtml